-
索引号20240913-204347-511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8-04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锡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锡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锡文化传承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流文化,弘扬锡文化,反映城市文化,挖掘和发扬民族文化,走城市文化和民族文化并存的多元化发展道路。2016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宣传任务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宣传任务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入乡镇自然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流文化,弘扬锡文化,反映城市文化,挖掘和发扬民族文化,走城市文化和民族文化并存的多元化发展道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展演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展演中心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展演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展演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展演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749.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展演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7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4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2.83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年下乡演出106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宣传任务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展演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207(类)01(款)07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61.97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45.24万元,增长12.5%,主要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类)05(款)02”支出2017 年决算数为356.4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0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类)05(款)02”支出,“210(类)05(款)03” 2016年决算数为31.03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展演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元,完成预算的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元,完成预算的45%。展演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文件要求开展节约增效活动。所以车辆使用经费及公务接待费未超过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04万元,下降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1元,下降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万元,下降7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根据文件要求开展节约增效活动。所以车辆使用经费及公务接待费未超过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占64%;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展演中心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展演中心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展演中心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展演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展演中心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展演中心2016 年政府采购算总额6.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展演中心2016年共有车辆1辆,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12.17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中除教育收费以外的资金收支情况说明(需附相关文件依据)。“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事业单位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款情况说明。
其他其他应收款:14933.98元。
其中: 市中医院 :100元
州邮电局:86元
市工行营业部:10元
市公安消防队:150元
市房管一所:2391.9元,
市电影公司:448.50元
中山北段居委会:300元
金湖城市信用社:10元
市卫生防疫站:200元
个人医保金:8807.09元
个旧六中:1220元。
福建厦门郑志勇:695元
文体局安全生产押金:500
住房保证金:448.5元,
其他应付款:277217.63元
其中: 职工医疗费:5078.7元,
陈正伟、何建明公积金:3411.27元,
职工教育经费:1333.58元,
搬迁过渡费:5970元,
退休活动费、经费结转费:34977.20元
刘成汉特殊津贴:4260元,
抚恤费:2939元,
学员学费:65000元,
工作经费:157483.01元
行车安全奖:598.00元,
报名费:3450元,
职工福利费:1087.57元,
安全消防专项资金:1383.01元。
综上所述,虽然在一年中对经费已严格控制,但是还需进一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今年的预算计划,按照预算计划严格控制使用经费,争取做到收支平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请各单位实际情况增减对专有名词的解释;对款项的解释说明仅为参考,请各单位参照科目书对本单位款项解释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八、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一、“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锡文化传承展演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