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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33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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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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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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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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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第1页
一、主要职能…………………………………………………第1页
二、部门基本情况……………………………………………第1页
第二部分 人社局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第2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人社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2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第2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3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4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5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第7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8页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和相关政策,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管理,对机关事业单位人才进行管理等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334余人,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已达532361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2675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4763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13998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7157人;参加失业保险54420人,参加工伤保险55510人,参加生育保险2420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9638人。全市每年社会保险部门经办(收入及支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城乡居民养老等社会保险基金达27余亿元。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考工作,开展了劳动执法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有1个,为机关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有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2016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52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7.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830.05万元相对比减少302.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上年财政拨款略有结余,今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对减少;二是调整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调整工资结构减少了财政拨款的收入;三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60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92万元,占总支出的51.52%;项目支出777.27万元,占总支出的48.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436.14万元相对比减少167.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经费、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及公用经费的增加;二是将“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纳入项目管理;三是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的增加;四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5.92万元。与上年717.02万元相比减少了108.9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及公用经费的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7.27万元,与上年719.12万元相比增加了58.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将“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纳入项目管理;二是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的增加;三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603.19万元的100%,与上年1436.14万元相比增加了167.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将“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纳入项目管理;二是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的增加;三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3%。主要用于:一是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工资、津贴等正常性开支;二是就业补助、退役安置支出。
3、医疗保障支出12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我局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4、农业支出25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5.74%,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76.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年初未进行过此部分的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年初未进行过此部分的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的82.5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未预算,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未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2015年决算数为10.76万元)增加2.50万元,增长23.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015年决算数为0万元)4.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3万元,比2015年(2015年决算数为4.10万元)减少1.37元,下降3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9万元,比2015年(2015年决算数为6.66万元)减少0.47万元,下降7.0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发生;二是公务用车改革,费用主要是2016年1-8月份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严格控制我局相关接待费用及减少公务用车的费用;三是减少了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之间工作经验交流学习等产生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4万元,占32.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万元,占20.59%;公务接待费支出6.19万元,占46.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4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随同、省、州级有关部门人员到芬兰进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考察学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及其下属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之间工作经验交流学习等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9.1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4.82万元,主要是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的购置以及片区工作站房屋租金、电子平安眼监控费用。
2016年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进行过绩效评价。
2016年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为268.57万元,其中:房屋2245.27平方米、148.22万元,车辆50.96万元,其他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69.39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力资源事务(10)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99),主要反映“三支一扶”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就业管理事务(06)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07)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为主要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2)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0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05)行政单位医疗(01),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医疗保障(05)行政单位医疗(03),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
八、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52),主要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4),主要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99),主要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九、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二、“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