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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328-29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概况……………第1页 

  一、主要职能…………………………………………………第1页 

  二、部门基本情况……………………………………………第6页 

  第二部分 中心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第7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中心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7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第7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8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10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11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第13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14页 

 

 

  

  第一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的法规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离休干部、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离休干部、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3.负责确定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监督、管理; 

  4.负责编制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5.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  

  6.建立和完善的医疗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7.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 

  8.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协调医患矛盾,保障参保职工利益; 

  9.受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宣传各项医保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10.负责全市各单位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的征缴、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参保情况。 

  2016年,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01,155人。州级下达2016年年度的任务是206,600人,完成任务数的97%,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3,998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7,157人。 

  2.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步伐。 

  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红政发〔2016〕90号)等文件精神,红河州及个旧市都就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筹资标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州级财政补助标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设一年过渡期。并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将新农合办公地点转移至医保中心合署办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3.全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 

  受经济下行、特殊人群必须交费等因素的影响,我市的扩面形势严峻。面对困难局面,市医保中心一是延长办理时间至2016年6月,让漏保的人都还能参保;二是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医保政策,通过各个社区工作站发放张贴缴费通知、紧急通知二百余份;三是组织人员主动深入各乡镇、厂矿、学校,边了解情况,边宣传政策,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努力做到让符合条件的都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四是与民政、教育、银行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我市的低保、重残、60岁以上低收入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 

  4.取消使用《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红河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为有效降低制度运行和管理服务成本,今年红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取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证)就医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从3月4日起开始取消使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及《红河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只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还将继续保留使用。 

   5.强化两定机构管理。 

  继续采取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两定”机构的展开日常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 

  召开了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局、市纪委、市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等十余家单位参加的2015年医保基金运行和2016年总控指标分配情况通报会。就我市2016年的总控指标分配方案达成了共识。 

   6.严把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准入关。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起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2016年,个旧市共收到24家药店和5家医疗机构提交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个旧市严格按照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从每一个环节抓起,从严把关,经过书面评估、实地评估、专家量化打分等规定程序的严格筛选,新批了24家药店和4家医疗机构为个旧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机构。 

   7.召开我市2016年医疗保险工作会议。 

  于2016年5月4日召开了我市医疗保险工作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对个旧市2016年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提出一是要做好开源节流工作,继续扩大覆盖面,增加基金收入,尽量让基金保值增值。同时也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两定”机构的经营行为;二是各“两定”机构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增强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降低重复检查、过度治疗等不合理费用;三是要求各“两定”机构都要坚持讲诚实、守信用,依法经营,严把药品质量关。 

  8.做好参(续)保等日常业务工作。 

  (1)城镇居民: 2016年,个旧市共办理城镇普通居民参保缴费并由银行代扣成功的69,363人,个人现金缴费成功的72人,学生(儿童)参保的13,034人,经办点代办参保的2,612人,低保人员参保20,828人,重度残疾人员参保599人,6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参保6,176人,合计85,081人。办理州内转出、转职工医疗保险212人;州内转入参保居民62人;人员类型变更287人;变更银行账号282人。办理死亡停保居民45人。制作参保居民社会保障卡2,000,挂失卡352张,解挂12张。 

  (2)城镇职工:2016年,共新增参保单位11家,办理单位新增参保职工共867人。新制职工社会保障卡2,348张,挂失补办1217起,解挂98起,处理故障出错卡705张,保障卡解锁536人次,信息变更处理59起。办理市属参保职工各种日常变动在职转退休646人、州内转出267人、州内转入69人、解除劳动合同停保、辞职1,032 人、市内调动1,028 人、续保503人、死亡停保741人(清退个人账户41人),长期驻外人员清退个人账户133人。 

  (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共6,425人,其中新增109人,减免特慢病162人,转出231人,退休2,298人(其中包含办理退休一次性缴费的57人),军转干31人,续保3,287人,领失业金307人,死亡7人。                         

  9.做好提案信访的答复工作。 

  2016年,市医保中心共接到政协委员提案件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接到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件;收到信访件3件。中心全部将按照信访办理程序,和每位代表委员直接进行面商,对信访件都按照政策规定一一答复,办结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是本单位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为2,864,954.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4,954.7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少98.8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期间在职人员调出3人,调入3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员较2015年年末少2人,退休人员较2015年末多2人。 

   

收入明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事业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 

金额(单位:元) 

2,239,319.31 

373,621.40 

189,299.00 

62,715.00 

占比 

78.16% 

13.04% 

6.61% 

2.19% 

  从图表中可看出,2016年财政拨入中心经费2,864,954.71元,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占比较大达78.16%,主要列支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2,809,950.36元。其中:基本支出2,809,950.3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07,597.34元,增幅达3.98%,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增长幅度大。 

   

支出明细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办公费 

邮电费 

金额(单位:元) 

675,814.00 

1,136,150.31 

63,781.42 

252,014.00 

12,992.50 

12,073.30 

占比 

24.05% 

40.43% 

2.27% 

8.97% 

0.46% 

0.43% 

支出明细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 

工会经费 

金额(单位:元) 

264.00 

780.50 

780.00 

2,323.00 

9,500.00 

13,567.00 

占比 

0.01% 

0.03% 

0.03% 

0.08% 

0.34% 

0.48% 

支出明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退休费 

奖励金 

住房公积金 

金额(单位:元) 

2,984.93 

83,000.00 

840.00 

372,781.40 

4,000.00 

165,934.00 

占比 

0.11% 

2.95% 

0.03% 

13.27% 

0.14% 

5.91% 

支出明细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金额(单位:元) 

370.00 

         

占比 

0.01% 

         

    

  从图表中可看出我中心各项支出所占比重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76万元,增幅达3.98%,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增长幅度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5%。支出明细如下表所示: 

支出明细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办公费 

邮电费 

金额(单位:元) 

675,814.00 

1,136,150.31 

63,781.42 

252,014.00 

12,992.50 

12,073.30 

占比 

24.05% 

40.43% 

2.27% 

8.97% 

0.46% 

0.43% 

支出明细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 

工会经费 

金额(单位:元) 

264.00 

780.50 

780.00 

2,323.00 

9,500.00 

13,567.00 

占比 

0.01% 

0.03% 

0.03% 

0.08% 

0.34% 

0.48% 

支出明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退休费 

奖励金 

住房公积金 

金额(单位:元) 

2,984.93 

83,000.00 

840.00 

372,781.40 

4,000.00 

165,934.00 

占比 

0.11% 

2.95% 

0.03% 

13.27% 

0.14% 

5.91% 

支出明细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金额(单位:元) 

370.00 

         

占比 

0.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9,950.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107,597.34元,增幅达3.98%,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增长幅度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09)2,184,314.96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373,621.4元,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189,299元,用于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62,715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100元,支出决算为5,307.93元,完成预算的2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84.93元,完成预算的1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3.00元,完成预算的11.0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取得的成果,同时2016年我中心用车参与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暂时就地封存。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739.07元,下降74.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97.07元,下降73.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42元,下降76.6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取得的成果,同时2016年我中心用车参与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暂时就地封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4.93元,占56.24%;公务接待费支出2,323元,占43.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费支出2,984.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84.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出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2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误餐、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05.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11.53元,主要原因分析我中心严格控制办公经费的支出,倡导勤俭节约,节省各项办公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992.50元、邮电费12,073.30元、物业费264元、差旅费780.50元、公务接待费2,323元、劳务费9,500元、工会经费13,56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4.93元、其他交通费用8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1,760.00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0,760.00元,主要是用于货物采购。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09),主要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运转经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二、“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