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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324-14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的职能是: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农膜)、肥料(复混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其产品的市场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依法查处坑农害农涉农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管理,农业机械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行政许可证照申请的受理和发证条件初审,并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承担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办理有关行政许可证手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破坏耕地事故;负责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建立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基本农田保护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承担上述领域的执法检查和重大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好人民群众来访及举报工作;法律法规赋予及省人民政府、农业部明确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执法职责。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开展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其产品的市场监管。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9件,共计罚没款13276元,上缴国库。案件的查处,有力打击了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抓好源头监管,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农业行政许可证照申请的受理和发证条件初审,并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执法大队承担对全市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办理、年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工作。2016年,我市辖区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共计87份。 

   4、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建立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围绕种子、农药,农业环境污染建立长效调处机制。 

  5、受理农药、种子、化肥、基本农田保护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承担上述领域的执法检查和重大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性质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6人,全部是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部门决算公开格式表样(含三公经费),从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中取数,填入公开表样中。其中附表1对应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财决01表、附表2对应财决03表、附表3对应财决04表、附表4对应财决01-1表、附表5对应财决07表、附表6对应财决08-1表、附表7对应财决09表、附表8对应填报说明附表中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决算总收入65.9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8.44万元(上年决算数收入为57.50万元),增加14.68%,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6年个旧市调整工资标准和提高补贴,补发了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的工资和补贴。因而使决算数比上年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和提高补贴,补发了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的工资和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8万元(上年为57.18万元)。 

  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和提高补贴,补发了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的工资和补贴。 

  日常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对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严格管理,节约办公、高效办公。 

  2016年、2015年基本支出决算差异情况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08万元(上年为57.18万元), 增加15.88%,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6年个旧市调整工资标准和提高补贴,补发了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的工资和补贴。因而使决算数比上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3.13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7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5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2%。全部用于事业运行54.68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逐渐陈旧,处于维护高峰期,维修费用明显增加。二是,油料上涨。三是,住宿费和餐费价格上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7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83人,接待费开支0.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增加0.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执法检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为中央纪委驻我会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为我会各级机构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为我会安排用于金融领域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八、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一、“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