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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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31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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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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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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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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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概况.................................2
一、主要职能…............................................................................2
二、部门基本情况….....................................................................4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0
第一部分 个旧市白云工程管理处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水行政方面的规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投资建设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城乡水利工程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市内主要河流流域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和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含地上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对涉及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水资源利用和防洪、排污、水土保持等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拟定全市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和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对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实施管理;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和编制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全市湖泊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实施监测。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对市属小(一)型及其以上的水利工程和机电排灌站实施管理;对小(一)型以下水库、坝塘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指导。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和转报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及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的实施。
(9)组织协调、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农村水电的协调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协调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全市辖区内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研究提出水利行业的价格意见;监督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13)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14)负责水污染防护、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省“兴水强滇”战略决定、“十三五”规划、州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坚持科学管水、治水、用水,加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是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含专技编制5人、工勤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9人(含专技人员4人、工勤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2016年度收入合计13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2016年度支出合计13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2万元,占总支出的80.74%;项目支出26万元,占总支出的1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4.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支了上年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为: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6万元、农田水利10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29%;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3、水资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支出10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6%;农田水利支出(项)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一般事业管理事务及水塘寨供水系统管理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623.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3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维护费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4.67万元,增长347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67万元,增长34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行政执勤执法及水库工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2016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13.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及调资。事业单位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2016年度政府采购共0万元,用于购买工会活动服装、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无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