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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25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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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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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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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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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概况··················第2页
一、主要职能······································第2页
二、部门基本情况··································第8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第8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9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第9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9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10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11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第14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15页
第一部分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并实施;负责房地产交易、评估,房产登记发证,房屋安全鉴定。
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度我处共有人员67人,其中:在编在职人员22人(调往不动产登记中心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3人(离退人员中有19人在为公务员编制);本年度退休4人,退休人员死亡1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服务民生为目标,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6年,我处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局的工作目标,主动作为。在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工作中,克服各种困难,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住房保障任务。
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①2010年,住建局承建廉租住房600套,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至2016年5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094万元,为计划总投资的97% 。
②2011年,住建局承建廉租住房562套,建筑面积2809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792万元,至2016年5月底,累计完成投资5619万元,为计划总投资的148%;承建公共租赁住房705套,建筑面积423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710万元,至2016年5月底,累计完成投资5282万元,为计划总投资的93%。
③2012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公共租赁住房350套,后调整为194套。上级同意向红河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红河州宏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购买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分别为宏鑫嘉苑和兴南苑二期公租房两个建设项目,至2016年5月底,两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70万元。
④2013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廉租住房170套。由于2011年石岗坡廉租房项目开工数远高于计划数,报经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石岗坡廉租房超计划建设的部分结转为2013年廉租房建设项目。石岗坡廉租房建设项目共结转170套、建筑面积8536平方米,至2016年5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836万元。2016年9月下旬完成分配程序后办理了入住手续。
⑵、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工作
2016年1-10月,共对490户保障性住房住户的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了年审,截至目前共收取保障性住房租金33.37万元,并按时缴入市级财政专户。
⑶、保障性住房分配
2016年5月3日,个金路石岗坡、三角地晨曦福苑、上河路泰和家园、八号洞盛世佳园等地共680套廉租房及三角地晨曦福苑136套公租房进入分配程序,6月17日完成第一次公示,6月20日至7月7日由派出所和城区办事处进行复核盖章,7月11日至29日由民政、劳动、公安、住建部门联合审批,8月10日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名单在《个旧时讯》和锡都建设网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完毕后,在公证处、个旧报等各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于9月6至9日在个旧市体育馆举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抽签仪式。9月21至29日在石岗坡廉租房小区、三角地廉租房小区等地为抽中房屋的住户办理了入住手续。
2、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⑴、做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①加强直管公房住户安全管理。全年检查直管公房安全10余次,张贴防火、防汛等安全通告300余份,完成140个修缮项目,修缮面积近2万平方米。收缴直管公房租金350余万元。
②做好市区危旧直管公房的排查与搬迁工作。5月4日位于个旧市老厂镇为地震中心的灾情发生后,及时启动安全预案。安排工作人员对市区各危旧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后将胜利路138-154号(共17户)、宝丰巷38号(共18户,已办15户)、绿春巷9号(已办2户)危旧直管公房承租户搬迁安置到绿海小区。同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拆除了胜利路138-154号危旧公房,配合市总工会、市工人文化宫对五一路26号老旧危房进行安全排查,搬离住户。切实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开展个旧市民权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工作,对须撤除的文庙街36-48号9户承租户按公租房规定安置到三角地晨曦福苑,目前9户承租户均已办理了租赁登记入住手续。
③做好直管公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完成宝华房地产开发公司非住宅移交工作。新景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永胜街赔偿直管公房在景秀文华7幢共计191户,现有182户已签订直管公房租赁手续,还有9户因个人原因未来办理。
根据个旧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18日《十六届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同意《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将直管公房权属划转乡镇的请示》,现已将所管辖的鸡街、大屯、卡房、老厂四乡镇直管公房移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⑵、认真办理房屋登记发(换)证工作
全年来共办理产权登记建筑面积52.75万平方米,其中:单位房25.38万平方米,私房27.37万平方米。发换房屋所有权证3904本,其中:单位房572本、私房3332本,发换房屋共有权证1996本。办理抵押登记1848户,抵押面积为67.17万平方米。抵押注销登记1662户,注销面积38.21万平方米。
⑶、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①办理了8个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面积27.90
万平方米;办理预售资金拨付审批工作约200起;
②完成4家(市和顺源、红河亿丰、市红宇、市成祥)房地产申报暂定资质的初审工作;完成5家(市鼎云、市良庭、州中天、州明泰、云南华宝斋)房地产四级资质延期换证初审工作,完成1家(金典)房地产资质法人变更初审工作。
③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工作1567份,备案面积17.44万平方米;全年组织实施项目28个(含接转),建筑面积142.8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55478万元,销售面积24.868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13万平方米。
④协助市规划局督促各开发公司上缴配套费2326.5882万元;协助州、市统计局及相关单位完成上报各类统计报表200余份。
⑤截至目前完成招商项目4个,完成投资5.76亿元,占招商投资任务的76.8%。
⑷、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
全年新建商品住房交易613户,建筑面积7.44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1955.40万元;新建商品非住房交易47户,建筑面积0.70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912.70万元。
已购公房交易787户,建筑面积5.44万平方米,成交金12480.97万元;私有住房交易768户,建筑面积6.39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6845.37万元。
私有非住房交易70 户,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 成交金额3765.17 万元。
单位集资建房3户,建筑面积295平方米,成交金额24.74万元。
⑸、规范物业管理
①全年截至10月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40.38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用93.94万元。
②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向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加强小区屋顶管理的通知》、《清明节加强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清明节防火温馨提示》(范本)、《雪霜天气紧急通知》、《5.4震后安全隐患排查紧急通知》。和《加强小区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③规范业主大会、业委会运作。向瑞函新视界小区业主代表、景秀文华小区业主代表等解释业主大会成立、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各项政策法规。一年来,经核查,向工作职责不完善的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发出《职责完善通知书》和《办理资质通知书》共18份。
④协调处理小区信访问题23件,召集小区业主与物管企业面对面问题协调会5次。
⑹、房地产档案服务功能完善
全年完成房地产档案整理、编目2623件,装订标准化档案326件,接待房地产档案查询5639件次,向司法系统提供查询259件次,向律师提供查询50件次,出具房产类证明6266份,收执司法查封、解封71件。
3、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关注民生问题
今年,我处共办理信访48件、3件政协提案。针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与突出信访问题,我处召开会议逐案分析研究,明确具体责任人依法、依规办理。最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防范在萌芽状态,没有发生不可控的矛盾纠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XX人(含行政工勤人员XX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度收入合计622.4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44.94万元,占总收入的87.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2.64万元,占总收入的6.9%;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90万元,占总收入的5.6%。与上年对比减少36.83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自管房因为市场不景气闲置,没有租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62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0.84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单位运行成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84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单位运行成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万元,占总支出的43%;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2.4万元,占总支出的52%;其它:4.6万元,占总支出的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94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直管公房租金收入转入市级财政的金额比上年增加,拨回的金额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类)支出5449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2129999项54494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187.64元,支出决算为30187.6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980.6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07.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575.51元,下降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93.51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85.0元,下降3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80.64元,占60%;公务接待费支出12207.00元,占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80.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980.6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直管公房巡查、廉租房建设跑工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注:本年度处理报废车辆2辆,现实际在用车辆2辆,其余车辆均已经报废,只是还未做账务处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2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往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