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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250-952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管理国有林区,以培育森林资源为中心,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国有林区规划、计划编制与组织实施;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保护林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林业有害生物的预警防治、森林资源和林地的保护与管理,防止国有资源流失;森林培育,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及其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良种引进、选育与推广,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开发;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林区的科学研究工作;在不影响林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所在努力抓好森林资源管护和各项营林生产工作的同时,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党政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以开会、上课、培训、简报、公示栏、宣传标语、自学、讨论、个别谈心等形式,不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纪委 “九个严禁”以及《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的规定,以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着力点,把反面典型杨跃国、李云忠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贯彻落实和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党员干部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勤政廉政,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的推动管理所精神文明建设。 

  (二)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 

  为了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保证管理所的事业顺利发展,我所党政班子始终把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第一要务来抓,积极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综治维稳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分片负责、责任到人。三是坚持“严”字当头,“防”“护”并重,“打”“纠”并举的工作方针,所安全领导小组和综治领导小组经常到相关部门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对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会上安排、平时叮咛、定时、不定时检查、年终考核总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如多方筹资重新修建存在安全隐患的白云山林区管理所林区办公楼,拆除并规划新建卡房林区食堂等,管理所范围坚持24小时值班,配合派出所,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外来常住人员签订了《社会管理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综治维稳工作要求,我所党政领导就管理所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针对性做好管理所突出治安问题的监管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切实维护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由于管理严密、措施得当,2016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无吸毒、上访人员和参与邪教组织者,有力地保障了我所林业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森林防火工作 

  白云山林区管理所位于个旧城郊结合部,所属森林是个旧这个老工矿城市最主要的水源涵养林和生态环境保护林,所以确保白云山林区管理所系重点林区不出问题,一直是个旧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头戏。为此,我所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狠抓森林防火基层基础工作和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严格督查督办,强化火源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完善扑救火预案,最大限度保障防火所需经费,真正形成“山林有人管、山火有人扑,责任有人担”的防火格局。 

  进入防火期以后,我所组建一支22人的专业扑火队,一支41人的应急扑火队,并参加上级组织的防扑火技能培训,组建4个防火值班小组。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值带班制度,坚持点名和日落巡查制度。防火办和各林区认真执行点名、查岗制度,杜绝脱岗或虚报上岗现象发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特别是在每天的日落时分、火情的高发时段,对各自的管护地段做到巡护到位、不留死角,对重点地段、重点路口采取设卡指定人员勤看死守,并对进山人员实名登记,严禁过往人员将火种带入林区,坚决制止一切野外用火;杨梅山、神仙水、坡背三座瞭望台24小时全方位瞭望监控,在林地范围内形成既有游动又有固定岗哨的防御整体。管理所还与接壤乡镇和友邻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议书》,建立森林防火群防群治体系。清明节期间认真进行森林防火巡山、宣传和检查落实,力求做到万无一失。 

  我所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护林员的共同努力,从实际出发,从联防入手,确保了森林防火宣传措施、防范措施、保障措施、管理措施和防火责任的落实,实现了无火情、无火灾的好成绩,为保障个旧生产生活用水和优化个旧生态环境作出了重大贡献。 

  (四)生态公益林建设 

  我所现有经营面积55783.5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51024亩,重点生态公益林39822亩,公益林面积占总经营面积的71.4%。为切实做好生态公益林的培育管护工作,管理所根据《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重点公益林护林员考核办法》和《国家重点公益林护林员招聘及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层层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共聘用公益林护林员50(包括农村护林员)余人,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并从营林措施上加强公益林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公益林补植补造和森林抚育。2016年,我所进行了更新造林140亩,补植补造100亩,陡坡地治理135亩,陡坡地治理、防护林造林1235亩,火灾迹地造林1045.5亩,低效林改造788亩,更新采伐60.2亩,灾害木更新采伐18.6亩,灾害木更新造林14.3亩,市区面山培土造林40亩,砍草补植100亩。 

  (五)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我所作为国有林场改革州级试点单位,州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到我所进行了摸底调查,我所及时对森林资源现状、林地权属、经营类型、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201655日,全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 56日我所迅速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5月9日我所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及时将《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会上就《个旧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初稿进行集中讨论,后召集部分退休干部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会,就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向代表们征求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再完善后按程序上报。10月21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个旧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6]88号),对白云山林区管理所国有林场的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的目标、内容和保障措施。12月20日,以云南省林业厅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李伟平处长为组长的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验收组一行,对我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验收,汇报会上验收组对现阶段个旧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职工危旧房建设 

  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管理所从未进行过房改售房和集资建房,职工多是进城购买商品房或租房居住。为切实解决管理所职工住房难的问题,根据国家政策和管理所实际,上级下达我所危旧房改造任务104户,其中:异地新建63户目前已交付使用,其余41户在四个林区进行原址危旧房改造,截至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正积极准备项目审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财政部分供给单位1个(财政供给70%人员工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74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对比增加56.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74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88万元,占总支出的95.16%;项目支出35.96万元,占总支出的4.84%;2015年度支出合计68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6.8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6%,项目支出35.96万元,占总支出的4.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96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工作资金短缺。具体项目:2016年度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支出5万元,用于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0万元,用于支付护林员工资支出20.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68万元,主要原因分是人员正常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21万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6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8万元,其中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7万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240.24万元,其中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5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25.24万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4%。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森林防火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2016年为财政部分供养70%,无“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计0万元。 

  无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农村公益事业:含沼气建设建后服务管理、节柴灶改造、太阳能推广。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白云山林区管理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