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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24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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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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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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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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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第2页
一、主要职能····································第2页
二、部门基本情况································第2页
第二部分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年度部门决算表··第3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3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第3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3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4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5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第7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9页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城市规划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对影响、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实施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对城市规划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29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181.58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27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人员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建理监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5万元,增长4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具体项目: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1%。与上年对比增加5.39万,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5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8%。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支出
5.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45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中心工作和理违章占道综合治理及保障巡逻工作产生的然料费,维修费等所产生的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收入6.26万元,增长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3万元,增长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8万元,增长0.2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中心工作和综合治理理违章占道及公务用車巡逻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主要用于保障巡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其中:主要用于中心工作和理违章占道综合治理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17.29万元,其中用于采购货物(电脑等办公设备)支出17.29万元、用于工程采购0万元、用于服务类采购支出0万元。
无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