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204245-339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8-04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总工会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总工会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第2页
二、部门基本情况………………………………………………第2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第3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3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4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5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第6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7页
第一部分 个旧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的桥梁,是为广大干部职工维权的部门。主要职能是教育、建设、维护、参与。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按照“五位一体”总体要求和“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个旧资源型城市转型、精准扶贫、“双城三区”建设中,不断调动各行各业职工的创造激情和劳动热情,争做推动跨越发展的奋进者、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脱贫攻坚的先行者、构建“精神高地”的引领者,努力把握时代主题,走在时代前列,担负时代使命,为个旧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作出新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总工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个旧市总工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总工会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总工会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3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64.33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是增加工资。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总工会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3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2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64.33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是增加工资。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3.2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4.33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及2016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总工会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64.33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人员经费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8%。其中:2012901款117.76万元、2012902款5万元、2012999款53.42万元,主要用于个旧市总工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帮扶送温暖;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2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5%。其中:2080501款155.12万元、2080202款168.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其中:2100502款18.06万元、2100503款15.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总工会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总工会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万元,比上年增加8.35万元,增长355.32%,主要原2016年有5万州财政专项补助,上年没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运转。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市财政没有安排政府采购的资金;通过建立绩效管理已建立相关制度;工会没有国有资产。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个旧市总工会在职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经费。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为个旧市总工会在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的支出及下属事业单位疗养院退休医疗保障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个旧市总工会离退休支出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八、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一、“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总工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