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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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23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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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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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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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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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第2页
一、主要职能··································第2页
二、部门基本情况······························第2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
费情况表······································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3页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第3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4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5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情况说明······························第6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第8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10页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县道、农村公路、矿山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个旧市交通局及上级路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条例》开展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条例》为指导,结合路政管理工作,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使国家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加强路政执法人员理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水平。健全路政档案,加强交通标志、标线建设管理,加强路政巡逻,向公路养护部门提供路况信息。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地探索科学的路政管理方法,完成主管局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6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203.59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5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万元,占总支出的50%;项目支出77.5万,占总支出的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93.67万元增加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及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日常支出62.2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03万元,增长146.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路路政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与上年对比增加13.8万元,占当年支出合计23%,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其中:2080502项6.3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其中2100502项2.56万元、2100503项1.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14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3%,其中2140108项143.42万元。全部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的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路政管理里程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50万元,增加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3万元,增加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减少5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路政管理里程增加,公务用车巡逻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77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4.7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购置电脑等办公用品一批,路政管理里程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7万元,差旅费5.2万元,其他2.8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货物类8.55万元,实际执行采购货物类8.25万元。
无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