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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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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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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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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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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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2023年度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3100011000
个旧市2023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个旧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二、个旧市2023年政府决算公开表
三、个旧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
四、个旧市2023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五、个旧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六、个旧市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七、个旧市2023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
八、个旧市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在个旧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个旧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我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有重要意义。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严格执行市人大决议批准的预算,以“保安全、谋发展、优体制、强管理、促提升”为工作重点,坚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4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8.5%,同比增长1.8%,增收2,337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4,792万元,同比下降6.5%,减收5,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5%;非税收入完成44,651 万元,同比增长22.6%,增收8,21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3,9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7%,同比增长3.3%,增支11,297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4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1,037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2,570万元,调入资金6,9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93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2万元,收入方总计425,6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9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3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3,16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386万元,调出资金8,490万元,支出方总计425,371万元。收支相抵,与州级结算净结余为3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州财政结算后年终净结余增加300万元,其中:其他税收返还收入增加43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6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66万元,调入资金增加6,578万元,上解支出减少2,444万元,调出资金增加8,49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1,200万元。净结余的3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市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105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安排使用,统筹用于基层“三保”及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等。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7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40.1%,同比下降20.2%,减收6,005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5,477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1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与州级结算后增加1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1,4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7.1%,同比增长233.1%,增支84,968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增加84,300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7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8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7,7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33万元,调入资金8,490万元,收入方总计134,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427 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29万元,调出资金6,59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381万元,支出总计 134,71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万元,调入资金增加8,49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6,57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1,913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时接州级通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需有专项项目收入类型对应,而我市该部分利息支出6,577万元无此类专项项目收益,因此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调入。同时州级要求2021—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未上解部分1,913万元必须上解,导致上解上级支出增加,由于该部分资金仍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调入,调入资金共增加8,490万元。而将原计划用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的资金6,577万元及与州级结算后增加的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万元调出,导致调出资金增加6,578万元。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00%,同比增长300%,增收300万元,主要是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缴入利润收入400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50.1%,同比下降49.9%,减支414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减少414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万元,收入总计1,2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5万元,调出资金4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14万元,支出总计1,229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9,2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1%,同比增长5.7%,增收19,95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75,7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4%,同比增长9.7%,增支33,10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48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40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5,3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37,8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223万元。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2023年执行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32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和年末滚存结余减少3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原委托投资收益按照2.67%计提为605万元,后根据州级通知要求,按照1.24%计提委托投资收益为280万元,故收入调减325万元。
因州财政局与我市结算尚未完成,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市结算后,再将有关变化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政府债务决算情况。2023年收到州转贷省政府发行新增专项债券97,700万元,获得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8,271万元。截至2023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27,7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3,327万元,专项债务384,450万元。
2.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023年,获得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7,700万元,涉及项目5个,分别为:个旧市大屯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10,700万元、个旧市鸡街镇乍甸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6,000万元、蒙自经开区个旧八抱树化工片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48,000万元、红河州个旧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15,000万元、个旧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18,000万元。
3.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2023年获得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8,271万元,其中,清偿隐性债务5,872万元,清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2,399万元。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执行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稳增长,财政收入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工作,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分析财税形势,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确保应收尽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4亿元,同比增长1.8%。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增强保障能力。把争取上级资金作为缓解收支矛盾的重要措施,积极跟进政策、多方沟通,跑项争投收到实效,争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4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8.38亿元。获得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77亿元,有力支持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向上推送重大项目31个117.6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累计47.8亿元。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安排资金。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用政府开支的“减法”,换取基本民生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真正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细。压减一般性支出比率达11.7%,统筹资金优先保障刚性支出。
(二)强实体,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一是大力培育优质税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突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为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资金等支持。安排1,193万元扶持实体经济,多措并举壮大优质市场主体。兑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74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35万元。积极做好“金种子”企业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对一”服务,与6家银行建立授信关系,贷款金额2.58亿元、贷款余额2.48亿元。积极推介项目融资需求,推进全市重大项目融资落地落实,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市属两家集团公司及下属国有企业提供项目贷款授信支持18.2亿元,提款7.53亿元。二是持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减负纾困。不断加快退税实施进度,强化退税资金保障,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享受退税政策红利。全年退、免、减、缓税费1.85亿元。三是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供劳动力支持。安排2,281万元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648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31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60人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1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三)惠民生,财政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坚持“三农”优先发展,加大乡村振兴投入。争取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6,010万元,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2,373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安排85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强化农村“路网”建设,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农村。安排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061万元、高原中心水稻示范推广项目经费138万元,促进现代化农业可持续发展。安排重点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经费183万元,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民生支出达27.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安排救助资金1.22亿元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户补助水平;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5,501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增加5375人次。统筹安排1.04亿元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境。三是全力保障教育支出,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教育支出7.56亿元,同比增长0.1%,有力支持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深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补齐高中教育资源短板,支持职业教育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个旧教育高质量发展。四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康个旧稳步推进。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49亿元加强医疗体系建设,统筹4,821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四)提绩效,资金使用效益充分
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财务报告管理全生命周期、全业务流程管理,大力推进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制度建设。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完善财政重点评价同部门绩效自评相结合的体系,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327个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8.67亿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市级项目439个,涉及支出金额8.09亿元;开展重点支出绩效再评价项目20个,涉及资金4.69亿元。三是重视预算绩效考核,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时限要求,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五)防风险,财政运行安全平稳
一是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优先安排“三保”支出,按月做好“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持续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动态监控库款余额;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防止新增财政暂付款,确保财政库款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三保”支出21.67亿元,其中:保工资14.53亿元、保基本民生6.66亿元、保运转0.48亿元。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度。严控债务增量,坚持防风险和促发展并重,通过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监测平台对全口径政府债务实施监控。三是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按照既定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作为必保的刚性支出优先足额纳入预算,及时偿付债务本息。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2.78亿元,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我市法定政府债务限额内。
(六)重监督,资金监管全面精细
一是立足财政主责主业。严格落实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建立风险、措施、责任“三张清单”,狠抓执纪监督。围绕“财会监督年”活动,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乡镇内控和财务检查等系列工作,构建多跨协同的大监督格局,推行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迭代升级数字国资监管系统,完善人事、资产、产权、财务、审批和风险预警,优化国企资金管控。二是联合开展排查整治。按季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重点对风险线索企业调查取证、责令整改。共排查197家企业,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认真落实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三、针对性解决问题,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整体来看,2023年我市财政整体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风险挑战,如:财政增收后劲不足,预算约束不强、过紧日子要求执行不严,“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化债压力大,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任务艰巨,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优化收支结构,提效率促效益
积极应对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不断完善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分产业、分行业、分税种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推动税收收入及时征缴入库。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理念,全面清理现行民生支出事项,严控民生支出提标扩面。坚持量力而行,有多大财力办多少事情,全面加强事前论证、财政承受能力和风险评估。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持续加大投入,惠民生增福祉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足额安排就业补助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严格落实教育“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履行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民生配套责任。加大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投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整合、规范运作、提升效益,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统筹资金足额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支出。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积极争取政策,增财力强保障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同向发力,形成发改、财政总体汇报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申报争取,推动争资工作全面提升质效。聚焦中央和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和中央竞争性分配重点项目,紧盯住建、水务、卫健、农业农村、教体、林草、交通等重点行业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争取资金。抓住用好中央“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做深做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努力提高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健全化债措施,严防控降风险
持续加强“三保”预算审核,落实落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预算资金,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采取财源培植、资产处置、土地盘活等举措化解债务,持续做大综合财力,积极稳妥推进地方债务化解,不断筑牢债务安全防控底线,确保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精细管理水平,强担当促改革
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执行控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改进预决算公开,切实提高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提升财政数据透明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持续推动审计整改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有机融合,推动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强化财会监督与人大、审计、巡察等监督融会贯通,有力维护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资金,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力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250103100011111
附件【2023决算公开表20240719024247964.xlsx】
附件【个旧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资预算支出执行变动情况说明20240719024327527.doc】
附件【个旧市2023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20240719024327776.doc】
附件【个旧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20240719024327246.doc】
附件【个旧市2023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20240719024327199.doc】
附件【个旧市2023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20240719024327667.doc】
附件【个旧市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2407190243277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