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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34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6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000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能职责为:

1.拟订并组织实施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街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个旧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 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争取中央和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城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政策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实施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个旧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个旧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负责个旧市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参与国际区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具体政策措施。

1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7.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制考核日常工作。

18.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市级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市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0.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24.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25.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街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市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市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全市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教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

26.研究决定市滇中引水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审议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项目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向州滇中引水办公室汇报有关滇中引水工程的工作;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的落实;协调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政策落实以及能源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州能源局有关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的协调工作;配合州级提出滇中引水配套工程电价附加实施方案并落实;配合州级制定滇中引水配套工程水价;指导、协助处理好工程受水区的水价调整工作。

27.承担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个旧市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局、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试点领导小组、个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市西部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电力电网建设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

28.统一领导和管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29.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移民规划的实施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及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30.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及国家制定的有关人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关于新时期人民防空工作的建设方针。业务范围:组织实施个旧行政区域的人防通信、警报、工程等建设工作,加强通信值勤管理及通信警报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通信应急机动及指挥所(室)的管理工作;负责防空袭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的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防空袭组织指挥演练、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练工作、疏散地域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空知识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意义;组织研究个旧市防空建设和发展战略,编制个旧地区人民防空建设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加强人防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开展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对敌空袭作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袭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精密部署,确保经济健康运行。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千方百计稳增长,综合施策调结构,全市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向好态势。围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工业提质增效、加快旅游业提档升级、助力服务业主体壮大、促进房地产回稳向好、支持建筑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制定落实《个旧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个旧市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个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方案〉责任分工》《个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贯彻落实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责任分工》《个旧市“三个经济”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度个旧市“三个经济”和系列三年行动抓调度促落实方案》,全面推进落实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抓牢抓实“三大经济”推进产业强市。三季度,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同比下降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12%;固定资产投资194.3亿元、下降17.1%。

2.项目为王,筑牢发展根基。一是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建设月调度机制,专题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抓好项目推进。2023年我市纳入省级重大项目共29个,总投资238.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3.24亿元。已开工项目25个、开工率86.21%,入库项目24个、入库率82.76%,截至10月本年完成投资42.7亿元。参加2023年省委省政府前三季度集中开工产业项目共9个,项目总投资4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4亿元,截至9月完成投资5.1亿元。全市纳入2023年州级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62项,总投资878.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4.6亿元,截至8月完成投资59.6亿元。2023年1-8月,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69.6亿元,同比下降17.6%,完成年初人代会工作目标330亿元的51.4%。1-9月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4.5亿元,同比下降17%,环比降幅进一步收窄。二是做好项目储备工作。2023年1-9月共报送中央预算内项目17项,总投资33.12亿元,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69亿元;报送专项债券项目30项,总投资116.22亿元,拟争取专项债券资金47.4亿元;报送省预算内投资项目33项,总投资119.78亿元,拟争取省预算内投资0.45亿元;报送中央新增投资项目49个,总投资137.3亿元,拟争取资金44.9亿元。项目储备工作还在继续开展中,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导向和专项债券支持方向适时更新项目库。三是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认真研究政策文件,积极向省州发改部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汇报对接,全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2023年1-9月我市共有23个项目获上级资金11.3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5个,总投资13.85亿元,获得资金1.51亿元;省预算内前期经费项目2个,总投资9.45亿元,获得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5个,总投资24.89亿元,专债额度9.77亿元;州预算内前期经费项目11个,总投资38亿元,获得资金450万元。争取银行贷款项目5个,总投资19.35亿元,审批贷款金额14.34亿元。

3.党建引领,不断夯实发展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州、市党委相关规定,“三重一大”、经济运行情况、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工作等重要事项提交党组会集中研讨。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11次,专题研究党务工作、党风廉政、意识形态2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6次,不断推进党建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找准定位,产业转型稳定升级。结合个旧实际制定出台《个旧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科学确定发展定位,坚持“两型三化”方向,大抓工业、抓大工业,抓实项目建设,以产业为支撑促发展,加快构建“5+4”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长制”,聚焦有色金属及新材料、节能环保及绿色能源、现代服务3条重点产业链,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锻长板。今年以来,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链取得新突破,锡化工3000t/年氯代正丁烷投资、源正年产6万吨再生铅等5个项目竣工试生产,圣比和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惠铜4万吨电子铜箔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等项目加快推进;节能环保及绿色能源产业链发展迅速,云铝润鑫40kt/a铝电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达明威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技改等项目竣工投产;现代服务产业链快速推进,电商贸易物流产业园、沙甸民族团结示范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5.优化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今年以来,修编个旧市2023年惠企政策,并印发200余册,通过锡都个旧公众号广泛宣传。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推进培训会,安排部署2023年营商环境考评工作;统筹全市完成2022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考核成绩全州第五。二是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面归集知识产权信息在内的各类信用信息,采取实时监测、及时纠错、技术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数据入库率。截至2023年6月,全市共开通账号67个,在平台归集上报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576 万余条,其中双公36419条。

6.以人为本,民生保障扎实有力。一是抓好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监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保证市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以保障粮食价格稳定和城乡居民粮食的有效供给,完成轮换入库1480吨。认真落实全市重要物资储备的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救灾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储备新帐篷、新折叠床等7634件,价值148.95万元。二是强化价格管理服务工作。着力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155件,涉案金额451.14万元,价格认定业务办结率达100%。贯彻省、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定期调度制度,召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2次,下达分解2023年改革任务1.31万亩。三是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专项整治的8个方面的内容及时安排部署,制定《个旧市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继续做好滇中引水工程移民安置工作,认真开展“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资金发放各个环节管理,确保资金按时足额、规范有序发放到位,2023年共发放资金38.88万元。牵头制定印发了《个旧市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个旧市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部门分工方案》,把以工代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有效举措抓好抓细抓实,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四是积极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编制完成《个旧市2023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个旧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个旧市独立工矿区大屯街道象山头采石场等3个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获得2023年中央预算内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共1590万元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经验做法在国家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分享。五是“滇引”工程有序推进。2023年,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红河段)在个旧市境内需完成征地2795.20亩(其中永久征地:213.82亩,临时征地:2581.38亩),占全州任务数的36%。目前个旧市境内完成征地879.304亩,完成率31.46%,完成征地补偿资金兑付3423.33万元,兑付率75.93%。水塘寨弃渣场、沙甸输水管、鸡街输水管等施工面已移交施工方。

7.突出生态,擦亮经济社会发展底色。一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牵头起草《个旧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扎实开展节能降碳工作,云锡公司铜业分公司电解系统12.5万吨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达明威公司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等2个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州级验收。凯盟公司有色金属资源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精锡10000t/a技改项目属节能审查违规项目,取得临时备案。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严肃认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顺利完成州级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二是绿色能源发展推进有力。2023年1—9月,全市累计完成发电量7.51亿千瓦时,累计完成上网电量7.33亿千瓦时,累计消费天然气1384.76万立方。加快推进猴子山风电场、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管道天然气综合利用、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个旧片区8个新能源项目、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莲花山风电扩建等项目建设。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347个526枪,总功率20875千瓦。

8.城镇为主体,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一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个旧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个旧市中医院建设项目、红河州个旧市大屯新区老年人康复护理院建设项目等3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已完工投用。对正在推进的个旧市人民医院鸡街院区建设项目、个旧市沙甸民族团结示范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单位,分析研判解决当前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压实责任、加强督查,全力以赴加快项目推进。二是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以蒙个开组团发展融入滇中城市群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谋划蒙个开组团发展重点项目30个,协同蒙自、开远争取到省级建设千亿级有色及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组建城市组团发展基金等政策支持。制定《个旧市推进滇南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聚焦规划、产业、基础、生态、公共、协同共治等方向,明确个旧市推进滇南中心城市规划建设2025年、2035年发展目标及29项重点任务。以30个项目建设为抓手,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健康、美丽、智慧、文明、幸福县城“五城共建”。三是绿美行动深入推进。启动个旧市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工作,持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1—9月新增绿化面积14.4万㎡、新增植树量1.43万株,完成投资4550万元。坚持典型引路,做好2022年省级1个绿美社区、1个绿美乡镇、1个绿美村庄、1个绿美校园典型经验宣传及资金奖补申报工作,2023年个旧绿美典型经验已成功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9次。积极发展“绿美+”经济,林产业产值增长30.81%。开展绿美宣传及氛围营造,2023年已举办3场绿美主题宣传活动、党政领导参与义务植树3次。

9.筑牢国防意识,统筹推进国防动员。一是坚决扛稳扛牢国防动员使命责任。配合完成省国动办检查组对个旧市开展云南省人民防空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将按省国动办的要求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让“十四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切实完成。二是加强城市综合防护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应建必建的要求,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区内人防设施建设,落实平战转换要求,完善城市综合防护功能和工程布局。严格审批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严格审批防空地下室设计标准,严格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严格审批易地建设费金额。截至10月11日,验收防空地下室2个,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5个,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7.53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国防宣传。结合“3·1国际民防日”活动、“4·13防空警报试鸣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9·16、9·18全民国防教育宣传周”,积极开展国防动员及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规划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经贸外资科、地区经济科、易地扶贫搬迁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事业科、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中心)、储备军供科、物资储备科、执法监督科、财务审计科、电力科、石油天然气科、能源安全督导科、个旧市市滇中引水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个旧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规划研究中心

2.个旧市搬迁安置办

3.个旧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4.个旧市粮油质量安全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7人(离休0人,退休7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85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0.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8.14万元,下降23.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8.14万元,下降23.76%,下降原因为:2023年度加强过紧日子,公务接待减少以及重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减少等;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相比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相比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相比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5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56万元,占总支出的35.84%;项目支出1828.49万元,占总支出的64.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合计减少888.14万元,下降23.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88万元,上升14.18%,增加原因为:2022年度公务接待、办公经费等支出结转至2023年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015.02万元,下降35.70%,减少原因为:个旧市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和市搬迁安置办水库移民基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1.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8.4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82202-个旧市卡房镇扯土白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专项资金48.99 万元;2030603-2023年度人防经费调剂物业管理项目经费7.48万元;2013816-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0.27万元;2010499-2023年红河州进城大型安置区搬迁贫困群众物管费、水电费等减免补贴经费0.73万元;2220106- 2023年军粮供应省级补助资金6.08万元;2010399-2022年5至12月固投奖补助资金29.46万元;2130321-个旧市保和乡白巫山村林果种植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7.20万元;2130599-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万元;2080801-2023年丧葬抚恤经费89.87万元;2013404-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民族团结工作队抽调人员4至6月差旅费补助经费0.43万元;2080801-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85万元;2136699-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3.60万元;2010499 -个旧市2023年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经费79.13万元;2110304-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基建预算个旧市达明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技专项资金380.00万元;2030603-2023年度人防经费12.47万元;2082201-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61.77万元;2010499-2022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第一批)经费1.15万元;2111001-2021年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补助资金12.00万元;2010399-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补助资金5.85万元;2082202- 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2.50万元;2136699- 维稳工作经费0.85万元;2010499- 2023年工作经费20.45万元;2080799-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0.70万元;2136699-维稳工作专项经费0.73万元;2082201-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20.99万元;2082202-马堵山水电站库区保和乡复兴寨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专项经费0.40万元;2110304-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资金1,0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9%。与上年相比减少710.66万元,下降20.77%,2023年度加强过紧日子,减少公务接待、办公经费等支出减少以及重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4%。主要用于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4.59万元;2010401-行政运行386.05万元;2010408-物价管理19.57万元;2010450-事业运行218.16万元;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1.45万元;2013404-宗教事务0.43万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0.2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2030603-人民防空19.95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44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5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8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1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71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91.73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9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1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3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9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6%。主要用于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380.00万元;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12.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37.20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5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69.6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2220101-行政运行37.17万元;2220106-专项业务活动6.08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21万元,决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4万元,决算为5.2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35%,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27万元,决算为0.9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65%,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21万元,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94万元,决算为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27万元,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精神要求,厉行勤俭节约理念,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9万元,下降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4.56万元,下降4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3万元,下降73.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精神要求,厉行勤俭节约理念,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8万元,比上年减少7.02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3,819.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96万元,固定资产3,275.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6.1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2.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3.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111



附件【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2024072303145345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