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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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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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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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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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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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76301000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体系,多重保障制度更加完善
(1)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市医保局把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2023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合计35.9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1.26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4.67万人),覆盖率达95%以上,全市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2)惠民利民,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根据省、州的统一部署,实施基本医疗门诊互助共济、统筹报销制度改革。2023年,享受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报销27.33万人次,统筹报销金额2978.38万元,享受个人账户门诊共济46443人次990.86万元,待遇保障机制更健全。二是积极宣传推广“红河惠民保”。2023年,我市参加“红河惠民保”的人数达 6.7万人,全市共有253人享受到216.19万元红河惠民保待遇。两年来,我市参加“红河惠民保”的人数及参保率均名列全州第一,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红河惠民保等多层次保障体系。
(3)立足民生,织密筑牢救助托底保障网。持续发力,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完成100%参保缴费;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84.88%,确保了医保待遇政策的连续稳定,有效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精预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稳运行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科学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工作,确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稳步运行。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情况。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合计533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计划50495万元的105.7%。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合计690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计划68727万元的100.4%。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市支出合计534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计划50561万元的105.7%。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780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计划65375万元的119.3%,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3、提质效,两定机构管理规范有思路
(1)依政策开展准入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现场核查指标,做到申请一家、评估一家、合格准入一家,2023年共准入14家医药机构,完成5家定点零售药店地址变更现场评估工作。。
(2)严格落实药品线下采购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定点医疗机构私自线下采购。目前参加药品集中采购18批次的医疗机构28家,其中公立医院22家,民营医院6家。组织开展集中采购665个品规,发生采购金额16208.56万元,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3)逐步推进付费制度有序改革。在总额控制、按项目付费、打包付费等传统的付费方式基础上,进一步将打包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向纵深推进,积极探索复合型的支付方式。在全市37家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DRG付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拟在2024年实行打包付费下DRG精细化管理付费模式,探索“打包付费”总额为预算,DRG付费作为监管及支付标准精细管理方式,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总额预算、DRG精细化管理、年度清算、合理分担”的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对共体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双控”,以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
4、建机制,基金监管持续高压态势
(1)强化监管,开展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是深入基层开展村卫生室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二是强化多方位自查整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整改410家次,完成自查整改率100%,自查违规金额共计70.34万元;三是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全覆,实现278家定点医药机构100%现场检查全覆盖,完成服务协议处理44家,2023年共计处理违规费用1197.26万元,其中协议处理726.3万元,行政处罚116.16万元,智能审核扣款125.24万元,自查自纠退款229.56万元,有效打击了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2)创新驱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一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向社会各界业公开招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自愿、义务参与监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基金监管工作格局。二是事后服务,政策解读到位。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仅今年,共计受理投诉7件、12345政府热线平台35件、信访系统转办5件、人民网留言2件、小微平台转办1件,办结率100%。
5、优服务,经办能力不断提升
按照医保经办“六个一”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行综合柜员制、开展经办服务岗位大练兵、设立党员服务岗、便民服务区,2023年,开展医保经办业务“一件事一次办”25681人次、“跨省通办”达3.74万人次。
(1)建立网厅,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市注册并使用医保网厅的参保单位共1057家,实际注册使用率达应注册使用数的94% ,2023年医保网厅申报职工医保业务11492件,实现了医保经办服务“线上一网通”,打通企业医保登记“最先一公里”到掌上办“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医保业务经办能力。
(2)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助力智慧医保。大力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是夯实智慧医保建设、优化医保公共服务的基础。市医保局深入11个乡镇(街道)、278家两定机构开展激活医保电子业务培训,在医保大厅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专为自行激活操作有困难的老年人进行现场激活指导,就医购药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3)经办下沉,实现新生儿落地参保。2023年9月,确定了个旧市人民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为全市第一批新生儿落地参保试点医院,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事项办事权限下放至医院,将服务窗口前移至医院,实现了“出生即参保,手续零跑腿,报销立即享”,截至12月31日,共有360名新生儿享受到了新生儿落地保政策。
6、重宣传,让医保政策深入民心
医疗保障部门组建以来,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了很大调整,医保事业发展较快,为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十分注重宣传工作,为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提供有力的支持。
(1)创新模式,多元化开展医保宣传。采取“线上+线下”宣传齐发力的方式,利用融媒体中心“锡都个旧”平台、微信、QQ等方式进行宣传,制作宣传折页、海报、音频、视频等材料,用好应急广播、宣传栏、发短信等工作方法,让群众对医保政策能有更深层次的认识。
(2)主动上门,开展政策配送式宣讲。加强对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医药机构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讲,对全市乡镇(街道)开展医保政策培训。
(3)事前提醒,监管工作更人性。对医药机构不定期发送“锡都医保微提醒”12期、制作“锡都医保小课堂”6期,对医药机构不规范、政策理解执行有差异等行为进行温馨提醒和普法宣传,人性化管理。
(4)丰富载体,讲好医保故事。开展以政策宣讲、展板宣传、知识有奖问答、文艺表演等多种方式的宣传活动,讲好个旧医保故事,2023年,共发布信息80篇,全国组织人事报报道1次、省级媒体平台报道7次(其中云南网2次、云南日报2次、云报客户端3次),州级媒体平台报道4次(其中红河州文明网2次,红河州医疗保障政务信息1次,红河州医疗保障政务信息1次),市级媒体平台(锡都个旧)报道56次,搜狐网发布2次,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信息1次,市委办采用信息2次,市级电视台报道1次,其他媒体平台6次。共发放宣传资料13.6万份,切实使医保政策让老百姓入心入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和法规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12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5.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0.26万元,下降17.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0.26万元,下降17.00%,主要为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减少791.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12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22万元,占总支出的37.22%;项目支出1962.02万元,占总支出的62.78%(分别为1.2023年第一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21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医疗保障经办业务。2.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下乡差旅费及办公用品购置。3.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4.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08.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5.2023年省属困难企业(含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30万元,用于云锡公司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补助。6.2023年第一批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6.39万元,主要用于一聊就。7.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工会经费补助。8.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0.17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9.离休人员医疗费用补助资金1047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10.2023年第二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9.07万元,用于医保经办业务能力提升的办公设备购置等);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0.45万元,下降17.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5.43万元,下降13.10%;项目支出减少465.03万元,下降9.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3.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9%。2023年人员经费支出比2022年少126.88万元的原因是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减少5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2.0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项目支出决算数2427.05万元相比减少465.03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收入2023年比2022年减少791.81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补助增加370.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52.26万元,下降-15.0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83.67万,主要为医疗救助财政补助减少791.81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补助增加370.02万元,人员经费减少127.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工会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0.144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05)45.69万元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10.8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0.17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72万元,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2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4%。
(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722.17万元,其中675.17万元为基本支出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支出;1047万元为项目支出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2023年财政补贴;
(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2)1.46万元,用于事业人员于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1.94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1.9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救助(13)城乡医疗救助(01)824.57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行政运行(01)376.11万元,其中361.12万元为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15万元为项目支出用于基金监管工作的相关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事业运行(50)18.1万元,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9)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39.29万元,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含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0)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支出35万元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支出,2023年省属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和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万元,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控制和减少“三公”经费的发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5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51.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疫情开放式管理后各项检查正常回复,公务接待费用略有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政策执行情况调研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6万元,比上年减少8.89万元,下降18.39%,主要原因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比2022年减少5人,公务交通补贴和工会经费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1.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97万元,固定资产50.1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76301111
附件【个旧市医疗保障局+(万元)202407240944553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