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gjsrmzf/2024-00442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8-01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401000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协同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3.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监督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同推进竞争政策实施,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个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2.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负责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切实推动集群注册、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等改革制度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区块链云签名等多项便民举措,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小时内,“一窗通”办件率达95.12%。深化政银合作,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市金湖西路支行深入农贸市场等个体工商户聚集地,宣传金融优惠政策,协助小微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全市现有各类市场主体34655户,较2022年净增3509户,增速达11.27%。其中,企业6609户,净增410户,增速6.61%;个体工商户27708户,净增3100户,增速12.60%;农民专业合作社338户。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达到83户,同比增长11.27%;每千人拥有企业数16户,同比增长6.61%。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计划开展69项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27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预计将于11月底全部完成。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行动7次,督促引导281户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3.推进食品安全标本兼治。认真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包保干部每季度开展1次全覆盖包保督导,组织500余户重点包保主体集中培训3次,收集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表89份,停产报告10份,督促企业完成自查整改问题24条。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2023年评定A类企业44户,B类企业1户,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相关企业38户次,发现一般项问题187项,督促整改完成159项,整改完成率85%。引导4户餐饮市场主体主动申报纳规升规。强化日常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0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304户次,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336户次,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382户次;检查涉旅食品经营主体633户次。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24批次,立案查处抽检不合格案件15件。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发布预警通告3期,张贴宣传海报7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播放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音频1540条次。
4.加强药、械、化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和问题治理。于9月4日召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部署会,分析研判风险隐患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基层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出动执法人员298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37户次,医疗机构40户次,发现个别经营使用单位存在陈列过期药品,未从合法供货方购进药品等行为,均已立案查处;飞行检查中有4户企业通过检查,未通过的主体已进行处置。协助个旧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破获6起重大销售假药案。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82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87户次,严肃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药品抽样送检13批次,医疗器械抽样送检3批次,化妆品抽样送检6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27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2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61例,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336份。
5.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持续完善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库,做好新增设备信息录入及现有3195项设备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年内办理使用登记(含信息变更)422件,设备使用登记率达99.57%,定期检验率达99.80%。强化日常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55户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现场210台次,发现安全隐患45条,已全部整改完成;立案2起。在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检查了气瓶充装追溯系统的实际应用情况,督促个旧市辖区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完成20支YSP118型、54支YSP118II型气瓶的回收和瓶阀更换工作。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内完成民用燃气气瓶审核入库37459只,工业气瓶审核入库13019只,工业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6.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完成对7户危化品生产企业的例行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车、消防产品、烟花爆竹、儿童玩具、塑料农用地膜和燃气具等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已没收/下架。配合省、州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日常用品产品质量抽检13批次。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支持云南省燃气计量检测所有限公司对辖区内个旧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和个旧市云晖燃气有限公司2户企业在用燃器具进行检验检测。完成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经查,个旧市辖区内现有4户机构可正常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持续做好有机产品挖掘培育和证后监管工作,年内新增有机产品认证2项。认真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做好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3户企业公开其执行的各类标准共计221项,涵盖294种产品;建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1个。
7.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强化违法广告监管,检查重点领域广告内容222条次,发现违法广告线索19条,现场纠正13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培训从业人员122人次;开展医疗美容及医疗机构加挂牌匾专项检查,检查医疗机构17户次,监测个旧市融媒体中心电视节目73次;受理涉广告投诉举报16件,立案1件。针对验光配镜、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加油站等多个重点领域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消费维权,优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现已形成12315互联网平台、专线电话和实地受理相结合的线上线下融合式受理渠道,支持辖区内5户企业成功入驻全国12315互联网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2023年来已受理投诉举报752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0余万元。
8.提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能力。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截至目前,我市辖区内尚未发现垄断线索和/或违法行为;年内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件7件,罚款5万元;完成全市119个无传销社区(村)创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教育、医疗等多个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专项行动。强化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有力规范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查处哄抬价格案件1件,罚款8,960.00元;价格欺诈案件2件,罚款22,136.90元;督促14户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户完成整改。
9.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公安、文旅、宣传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假护牌”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重点针对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相关市场主体146户次,商品400余件,协助公安部门破获侵权假冒案件8起,涉案金额600余万元;没收销毁价值约11万元的假冒伪劣产品。做好知识产权培育注册工作,深入企业宣传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41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41件,位列全州第一;有效注册商标量1972件,其中驰名商标4件,占全州驰名商标总量的50%。
10.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2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3件,结论均为通过,同意作出行政处罚。
11.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截至目前,查办市场监管领域各类重大违法案件20件,其中,14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中。牵头开展烟草市场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各类涉烟市场主体678户次,查处无证销售卷烟/电子烟案件25件,罚款5,254.60元;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1件,罚款6,259.4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退休人员办公室)、法规科、注册审批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价格监督检查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广告监督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科、产品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个旧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个旧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个旧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纳入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6人(离休0人,退休1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4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6.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59万元,增长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59万元,增长4.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职工死亡3人,增加丧葬抚恤金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4.88万元,占总支出的95.49%;项目支出101.40万元,占总支出的4.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59万元,增长4.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13万元,增长0.62%;项目支出增加86.47万元,增长579.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职工死亡3人,增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4.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8.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4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4.40万元;稳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入库奖补支出2.00万元;招商引资“比学赶超”专项行动支出4.38万元;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7.90万元;民族团结工作队抽调人员差旅费补助支出1.06万元;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支出0.27万元;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0.09万元;丧葬抚恤经费支出74.56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支出5.00万元;2022年度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0.25万元;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0.34万元;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0.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6.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9.59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职工死亡3人,增加丧葬抚恤金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0%。主要用于保障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5%。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办公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3万元,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3万元,决算为4.8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3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13万元,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节约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93万元,下降7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35万元,下降7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节约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计量工作、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63万元,比上年减少28.21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节约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工作办公用品、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开展市场监管管理工作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6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62万元,固定资产757.9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7142平方米,账面原值177.5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1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401111
附件【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7230439069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