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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42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77501000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2.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负责做好辖区林区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治安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做好发动、组织、宣传、服务群众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

4.掌握、分析、研判本市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森林警察大队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深入摸排线索、开展分析研判,打早打小、快侦快破一批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力。

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以打促防、以打促治”的作用,持续推进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实现了矿产资源领域治安局面平稳可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刑事侦查中队、情报信息中队、综合勤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39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27万元,下降12.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27万元,下降12.6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 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39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54万元,占总支出的95.67%;项目支出17.12万元,占总支出的4.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7.27万元,下降12.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7万元,增长0.71%;项目支出减少59.94万元,下降77.78%;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下达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8.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非基建项目支出17.12万元,其中执法办案支出15.45万元,主要用于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其他公安支出1.67万元,用于专用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7.27万元,下降1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基本工资、各项津补贴、各类保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1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0%。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费用支出、执法办案支出、日常运转、设备购置等。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65%,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5%,完成年初预算的24.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践行“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减少;本年度协助外单位人员办案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89万元,下降8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54万元,下降81.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64.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践行“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减少;本年度协助外单位人员办案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上级考核、协助办理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7万元,比上年增加2.79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了2022年的体检费,福利费用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补贴、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569.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4万元,固定资产549.5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0.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77501111





附件【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202407230304091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