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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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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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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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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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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001000
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辖区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乡(镇、区、处)统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工作。做好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收集、整理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相关地区的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工作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行政审批项目,以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我局挂钩联系联系老厂镇对门山村委会,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乡村振兴与扶贫帮扶有效衔接工作,紧盯重点监测户、及时帮助边缘户,理清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提振生活信心,解决困难,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为乡村振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州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部署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3.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建立协调监督机制
一是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监督意见》精神,同时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为促进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建立中央巡视机构与国家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与市委巡察办协商,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个巡办发〔2023〕10号),建立健全监督常态化机制,拓展统计监测领域,切实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同时,与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的纪检监察组及市审计局沟通协调,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审计局开展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发现统计违法线索按照权限及时查处和移交。
4.加强统计监测与预警,充分突出统计信息及时性
立足职能,切实加强统计监测和预警,按月对GDP核算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实施预警监测,围绕农业、工业、能源、服务业、投资、批零住餐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指标,通过现有的月报、季报数据,实时监测经济指标运行趋势,对采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及时的、有针对性的提前介入,做到事前预测重效率,事后统计重分析,充分发挥好监测预警作用。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分析工作机制,加强对部门和行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夯实数据质量基础,数据网报结束后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报送简要情况。深入开展分析研究,撰写各类统计分析材料,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找差距、查短板,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经济发展“晴雨表”和“及时伞”的作用。快速、准确、优质地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截至12月中旬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所需统计资料数500余人次、指标近千个;编印了《个旧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9期1260册、《个旧统计》专刊2期9篇、内外网发布信息23篇,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9个部门报送《数据直报》刊物10期;及时编辑、发布《2022年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转作风提效能,“进企支企帮企”抓实干
为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充分发挥和提升统计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筑业、房地产、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劳动工资、服务业等重点企业(单位)“挂联服务”活动,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调研和健全统计台账资料的指导,在对企业作好指导过程中并切实要求企业按依据填报产值(数据),做到数出有据,有据可循,让进企帮企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6.夯实统计基础,提升统计保障
一是规范管理,落实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轮训力度,指导企业规范统计台账,确保源头数据准确、真实。 二是紧盯项目建设,精准对接,主动为项目入库“解难”。三是扎实做好基本单位统计工作,集中开展对全市“四上”企业的清理、核实工作,同时把新增规上企业做为核查重点,对新进的规模企业进行全部走访调查,确保了“两库”企业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四是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和“三个马上”要求,培育壮大规上企业。今
7.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扎实开展统计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宣传教育
坚持开展统计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把依法统计贯穿警示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3年4月19日,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良同志在个旧市委举办的“个旧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时,为全市参加培训的552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了一堂深动的“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不仅让统计法律法规进入机关、党校成为常态,也提醒广大领导干部要从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进一步提高统计违纪违法的警觉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时刻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行为作斗争的坚决态度”,为全面加强个旧市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着力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坚决杜绝统计违法案件发生,建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为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8.从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州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个旧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纳入红河州统计局统一执法范围,执法检查范围重点突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规上工业,覆盖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指标,全市随机抽取了25家企业(单位)。
9.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责任,抓实抓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一是按照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结合个旧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代市政府草拟《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并向全市24家市级部门、11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通知内容,经过整理后报市政府印发,并在“锡都个旧”媒体上发布,标志我市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工作正式启动。二是按照省、州经普办的工作要求,2023年5月底开始至6月30日,组织7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11个乡镇(街道)开展个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清理核查工作,摸清底数,为接下来的经济普查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划分普查区。根据州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全市11个乡镇(街道)共划分为119个普查区,312个普查小区。四是做好普查“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全市范围内选聘普查“两员”565名(其中,指导员145名,普查员420名),8月25日,对11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以及全市565名普查“两员”开展单位清查工作业务培训会,提高乡镇(街道)清查工作业务水平,为有序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市经普办与宣传部、交运局、城发集团、产发集团等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通过每天滚动播放普查标语和公益广告,在主要街道、客运站、各社区(村委会)等公共场悬挂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9月15日上午,市经普办联合金湖街道、宝华街道在市工人文化宫举办了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个旧市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认知度和配合度,确保五经普工作顺利实施。六是分别于11月25日至27日、11月30日至12月2日组织市、乡两级普查办人员21人次参加省级、州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业务培训班,市普查办按照州级普查办要求,于12月19日至20日举办个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业务培训班,对全市500余名普查“两员”进行普查业务培训,为五经普入户登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贸易统计科、统计执法监察队;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地方统计调查队
2.个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地方统计调查队
2.个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纳入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3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95万元,占总收入的98.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28万元,增长7.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17万元,增长6.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无增长、下降;事业收入0.00万元,无增长、下降;经营收、下降;其他收入增加3.11万元,增长128.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五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抽调大量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调查,并开展多场普查员培训和普查前期宣传工作,项目预算大幅增加,导致2023年收入支出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2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72万元,占总支出的89.77%;项目支出54.10万元,占总支出的10.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23万元,增长7.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8万元,增长3.51%;项目支出增加20.15万元,增长59.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无增长、下降;经营支出0.00万元,无增长、下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无增长、下降。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2023年有新调入人员,导致工资福利和社保缴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承担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项目,对全市500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开展多次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和多种形式的经济普查前期宣传活动,导致2023年项目支出均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4.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9%。年人均支出17.58万元,比上年增加1.20万元,增长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情况:一是办公费5.21万元,用于开支各类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二是印刷费0.94万元,用于开支“五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15000份,“五经普”个体户、法人和产业单位摸底表39400份;三是培训费3.88万元,用于开支普查人员到省、州统计局参加“五经普”各种业务培训的差旅费和我市对全市500余名普查“两员”进行两次普查业务培训的费用。四是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五是委托业务费20.34万元,用于支付普查期间聘请临聘人员费用,普查宣传费、普查“两员”工作服、网络专线租用费等于普查活动相关支出;六是其他交通费3.67万元,用于支付普查期间工作人员到各企业、乡镇(街道)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的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七是办公设备购置费8.00万元,用于支付为开展普查数据录入、审核、汇总而购买的服务器1台,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设备2台、视频会议系统1套的费用,以及为各单位抽调人员的购买办公座椅2套及9把椅子等支出的费用。
2.统计经济运行监测、预警项目支出情况:一是办公费1.20万元,用于支付日常办公用品费用等;二是印刷费2.14万元,支付印刷《个旧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共11期1540册,《2023年个旧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160本的费用;三是邮电费2.59万元,支付我单位全年互联网租用费及座机电话费;四是差旅费0.38万元;五是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六是委托业务费0.42万元,支付临聘人员工资;七是办公设备购置费0.42万元,用于购置碎纸机2台,打印设备1台的费用。
3.民族团结事务项目支出差旅费0.14万元。
4.中央就业补助项目支出生活补助费1.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增加34.17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抽调大量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调查,并开展多场次普查员培训和普查前期宣传工作,项目支出大幅增加,导致2023年医保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6%。主要用于开支我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大型普查、经济运行预警监测等日常统计业务等项目支出。
2010501 行政运行187.85万元,用于保障行政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支出;
2010507 专项普查活动44.71万元,用于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调查等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项目经费;
2010550 事业运行151.79万元,用于保障事业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支出。
2010599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7.65万元,用于保障统计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3404 宗教事务0.15万元,用于保障民族团结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7%。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费;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68万元,保障离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 45.66万元,用于缴纳单位负担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1.60万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等;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45万元,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行政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1.33万元,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事业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83万元,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补助。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8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3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公务接待文件精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导致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2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长、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长、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增长、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25.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州级领导不定期到我市开展普查数据调研和核查,我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接待工作,导致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小幅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级统计部门对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情况调研,普查数据核查等相关工作所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0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支出增加,导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40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12.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统计局资产总额34.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4万元,固定资产28.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基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001111
附件【个旧市统计局 2023年决算公开2024072610232295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