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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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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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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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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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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201000
个旧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搜集、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市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组织实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协调武警市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7、指导、组织、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8、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9、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11、指导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2、组织、参与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监督和保障全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维护民警合法执法权益。
13、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承办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审核并呈报上级审批的日常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14、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规划、督促全市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贯彻落实公安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查处公安机关队伍中的违纪案件。
15、负责治安、道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个旧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局民警牢牢把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个旧”“和谐个旧”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市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9个内设机构,包括:派出所11个,分别是:人民所、金湖所、锡城所、大屯所、鸡街所、沙甸所、蔓耗所、老厂所、卡房所、贾沙所、保和所。拘押收教场所3个,分别是: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综合业务部门15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科信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反恐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未独立核算)。分别是:
1.个旧市公安局。行政编制506人,年末在职实有421人。
2.个旧市警务服务中心。该中心于2018年成立,为个旧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核定人员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4人。其中:行政编制5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4人(离休0人,退休294人)。
年末其他人员49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9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4辆,在编实有车辆11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44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44.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2.80万元,增长2.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2.80万元,增长2.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44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18.95万元,占总支出的68.11%;项目支出4925.44万元,占总支出的31.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2.80万元,增长2.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5.49万元,下降4.06%;项目支出增加818.29万元,增长19.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2023年个旧市公安局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专项业务工作,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18.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49.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5.4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属于涉密部分,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44.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2.80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辅警工资纳入财政保障,并购买社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末个旧市戒毒所戒吸人员生活保障支出由财政拨款支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加;三是2023年个旧市公安局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专项业务工作,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专项工作差旅费及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85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5%。2040201项行政运行7,864.2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20402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40.59万元,主要用于协警工资支出、基建工程及零星修缮工程、人民警察伤亡补助;2040220项执法办案1,427.0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具体项为涉密部分,不予公开);2040223项移民事务0.16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2040250项事业运行84.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2040299项其他公安支出1031.19万元(具体用途为涉密部分,不予公开);2040101项武装警察部队9.99万元,主要用于武警个旧中队水费、电费、维修费等日常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20805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8.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5.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405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4.08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801项死亡抚恤65.1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费;20899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712.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2101102项事业单位医疗2.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136.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疗补助;21011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5万元,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615.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及事业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0万元,决算为46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决算为15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万元,决算为316.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81%,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万元,决算为1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万元,决算为31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数只预算本级财政收入数,决算数中包含从上级专款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我局的车辆大部分集中2009-2011年购置,车龄长,车况差,行驶公里数多,导致维修费及燃油费高;三是从2023年个旧市公安局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专项业务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导致车辆运行成本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0.84万元,增长47.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54.90万元,增长57.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5.83万元,增长4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19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购置了10辆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购置费比2022年增加;二是因为2023年个旧市公安局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专项业务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之间开展业务交流的机会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单位车辆年限较长,公安工作用车频繁,车辆老旧,现有车辆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为促进工作开展,更新购置10辆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6辆。主要用于案件办理、出警等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警务合作、会谈;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等接待产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9.74万元,比上年增加106.10万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个旧市公安局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专项业务工作,开支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公安局资产总额1673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9.52万元,固定资产14754.1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5.8万元,无形资产150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5.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3.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3辆,账面原值124.4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06平方米,账面原值14.8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201111
附件【个旧市公安局 (公开表)2024073109305068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