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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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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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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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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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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1000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国家行政机关单位。
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拟定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了解和掌握市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市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工作的意见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承办个旧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各乡、镇(区、办事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突出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个旧市民族工作委员制、个旧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和个旧市宗教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完善机制建设,充分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积极性。2023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8次。
二是突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印发《个旧市关于贯彻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实施方案》《个旧市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四个方案,指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联合多部门开展民族政策户外宣传12次,组织创建宣传氛围营造现场指导8次,组织观摩学习活动4次,开展民族政策专题讲座6次,上报州民宗委信息56条,被省民委网站采用4条,州民委刊物采用18条、公众号采用13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采用5条,协调解决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发放民族团结宣传页10000余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100册,组织全市各族群众关注“道中华”公众号8000余人。成功创建个旧市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家,5个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红河州“民族团结 宗教和顺”示范单位。
三是突出民生实事,助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争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580万元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4个,整合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和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资金20万元打造民族村寨特色旅游提升。成功打造个旧市沙甸街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获得省级资金20万元。
四是突出典型示范,丰富城市民族工作。在金湖街道鄢棚社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1个,建立流动少数民族“劳动者之家”,为外来务工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劳动力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7名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给予5000元/人的补助。
做好宗教工作,制作52块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展板,在24所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装,编印发放《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个旧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读本》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
组织宗教界人士召开座谈会2次。组织宗教界人士参加省州市举办培训班2次33人,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四卷160余册,《宗教政策法规选编读本》320余册,发放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各种学习宣传资料16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监督检查科、政策法规科、宗教科、民族科。所属事业单位1个,个旧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名称为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74.66万元,下降63.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4.66万元,下降63.4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72万元,占总支出的82.62%;项目支出47.48万元,占总支出的17.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74.66万元,下降63.4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9万元,下降2.71%;项目支出减少468.37万元,下降90.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成功创建个旧市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家,5个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红河州“民族团结 宗教和顺”示范单位。争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580万元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4个,整合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和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资金20万元打造民族村寨特色旅游提升。成功打造个旧市沙甸街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74.66万元,下降63.47%,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人员经费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项目经费调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2%。行政运行支出147.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生活补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民族团结稳定经费;事业运行支出22.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宗教事务支出17.77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及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了相关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公务接待费根据经费安排需要2024年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2万元,比上年减少3.15万元,下降21.1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工作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经费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产56.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34万元,固定资产9.5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1111
附件【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072404100722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