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2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607-50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25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1000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工作。

  3.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抗震防震工作;负责本市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城市防洪、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发证、房屋商品化、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推进城镇住宅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6.承担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7.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工作。

  8.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0.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区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定我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我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民防空学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建设要求;组织我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按规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按有关要求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城市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办市政府、军事机关、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城市园林、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人防工程和设施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四五”规划内容,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精心组织重点项目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建设项目任务和行业管理目标,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1、住房保障体系及房地产市场现状

  (1)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

  个旧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改造5053户,全部为改扩翻建,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2844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418.9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23710.04万元,配套基础设施费14708.94万元。截至10月,已开工5053户,开工率100%,已完工1171户。

  (2)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该项目改造范围为个旧市和平社区、新电社区、中山社区、金湖南社区、金湖西社区、308社区、新冠社区、五一社区、胜利社区9个社区, 159幢住宅楼,5155户居民,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352539.56平方米。目前5155户已全面开工,累计完工47栋,1538户居民、10.95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06.7万。

  (3)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

  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5户,目前已全面竣工。

  (4)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租赁补贴补助金额820万。我市发放租赁补贴任务数1800户,2022年上半年发放2032户、523.84万元。目前为止以发放租赁补贴的形式累计解决4708户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下半年的租赁补贴预计12月中旬发放,预计发放2000户、298万元,目前正在审核中。

  (5)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按照中央、省、州安排部署,为抓好以自建房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个旧市积极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全市共录入系统排查自建房2295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9714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3239栋。排查存在安全隐患共436栋,其中:一般安全隐患379栋,重大安全隐患41栋,特别重大安全隐患16栋。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82栋,其中:一般安全隐患整改措施9栋(修缮加固2栋、其他工程措施7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42栋(责令停止经营8栋、人员搬离14栋、封存警示11栋、工程措施9(拆除重建),特别重大安全隐患31栋(其中:责令停止经营3栋、人员搬离14栋、封存警示13栋、工程措施1栋(拆除重建)。

  需鉴定红、黄牌经营自建房共35栋,目前,已鉴定7栋(其中:红牌经营自建房4栋,黄牌经营自建房3栋),正在开展其余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力争10月底完成鉴定工作并将鉴定报告录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

  2、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房地产开发。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工作526份,建筑面积5.49万平方米,销售金额31227.81万元。办理商品房合同撤销备案17份。截至10月对15个项目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

  (2)房地产物业管理。全年共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38.9956万元,专项维修资金支用114.84万元。向工作职责不完善的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发出《职责完善通知书》共17份。完成了6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3)房地产交易。已购公房交易809户,建筑面积5.69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3580.95万元;私有住房交易1717户,建筑面积17.1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51586.01万元。私有非住房交易95户,面积2.95万平方米, 成交金额13536.17万元。

  (4)房屋登记。共接收不动产所有权数据7828份,已办理录入处管理系统为5808份,办理面积60.75万平方米,共接收不动产抵押数据2753份,已办理录入处管理系统2367份。办理楼盘申报14份,办理抵押注销登记846份,抵押注销面积170.33万平方米。

  (5)房屋征收补偿。工人村片区已征收5年有余,今年完成工人村33幢的完全拆除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访及征收补偿咨询105人次,期间热线回复1次,接待来访人员3人,化解矛盾纠纷1件,按每日“零报告”工作要求,上报矛盾纠纷排查信息60余条,“12345”热线回复10件次在处理房屋征收信访工作中,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直管公房管理。不断加大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代市政府管理的直管公房现有承租户4930户,建筑面积约:26.6302万平方米。非住宅164户,建筑面积:22451.75㎡平方米。做好租金收缴工作,截至目前共收缴直管公房租金627余万元。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对全市危旧房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私搭乱接进行清理和整改,张贴防火、防汛、安全通知和温馨提示300份。疫情防控工作中,配合社区向直管公房片区住户张贴宣传、打扫卫生,做好自觉隔离工作。

  3、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市政重点工程有力推进

  2022年,一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及“一年一体检 五年一评估”的要求,编制完成了2022年《云南省个旧市城市体检评估报告》;二是协助个旧市城投公司完成个旧选矿厂项目用地租赁协议签订;可研编制及资金测算;钟楼修缮方案通过评审并取得批复;三是实施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四是实施202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五是实施再生水管网完善工程;六是推进个旧市城市排水综合利用工程(二期);七是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治理项目;八是实施市区零星修复工程;九是实施个旧市主城区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项目的建成将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

  (2)加快推动大屯新城建设

  提升大屯新区作为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大屯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推动道路、供水管网、强电入地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屯新区的污水管网建设,逐步推进大屯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屯新区共开展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6.3亿元,目前已完成强电入地改造,建成管廊2.58公里,建成供水管网16.34公里,污水管网74.85公里。

  (3)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城市绿化美化:通过实施“道路补绿、拆违造绿、建筑挂绿、节点透绿、全面兴绿”的城市绿化工程,在金湖东路、新冠路新增口袋公园2个,新增绿地花坛1333㎡、大屯海鸿路非机动车隔离绿化带提升改造1692㎡、金湖西线花坛过密木芙蓉移植、西码头旁停车场花坛竹子种植等工作;国庆节期间根据时令结合国庆文化周、金湖商圈建房完成金湖周围、宝华公园广场及市区部分花箱鲜花更换,更换面积约2000平方米,换鲜花2.2万余盆,形成“绿染锡都·花漫金湖”的浪漫金湖商圈景观。

  城市亮化:全市路灯数量达到6477盏,总功率为846.62KW,亮灯率达到99%,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5%。我市夜景灯光已安装各种投光灯257790盏,洗墙灯14387套,LED灯带93302米,点光源20629盏,数码管光源925支,瓦槽灯14套,小球灯489个,地埋灯228套,灯笼1915个,庭院灯589盏,射灯54套,各种灯型59种,总功率为3722.78KW。

  动物管理:个旧动物园共有野生动物47种332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4种19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9种190只,省级保护动物1种9只,三有动物23种123只。

  城市供排水:一是全年供水量580万立方米,设备完好率为95%;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其中细菌合格率100%,大肠杆菌合格率100%,粪大肠菌合格率100%,浊度合格率100%;三是清掏沟道2218米,清掏检查井236座,保证市区沟道的畅通。四是共供中水50.4132万吨,缓解了日趋突出的用水紧张矛盾,节约大量水资源;五是污水处理水量1450万吨,处理率95%,无害化处理率100%。疫情防控工作:为积极应对个旧市新冠疫情,严格市指挥部相关防疫政策,用最扎实的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网格员职责,加强网格走访,主动服务网格内群众,带头参与疫情防控服务。全年集中开展网格行动11次。

  在疫情管控期间,我局全体职工积极响应市级号召,全员投身社区网格,配合社区完成网格化管理及核酸检测工作。

  加强宣传:“锡都建设”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示公开、报导、城市建设信息等各种有效信息材料共计211条。其中为向全市市民提供建设和城市管理应公示项4项,通报事项3项;工程建设、招投标1项2条,保障房信息6条。大力宣传我市城市建设工作动态和现状,为市民提供一个及时、快捷、准确的新闻平台,共报道226条新闻。接到“12345”市长热线416件,按时答复处置率100%,答复满意率96%。市民对此给予了高度、客观、公正的评价。

  优化“两个指标”,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指标:全面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开展工程类审批,实现全程网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1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获得用水指标:2022年1月起,办理用水已实现“零”材料申请、1个环节办理、2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同时开通多渠道缴费,由原来的单一缴费方式拓展为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和支付宝生活缴费、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方式进行线上缴费。

  (4)全力配合国有企业改革,确保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工作平稳交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部署,我局环卫处下属企业个旧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垃圾公司)和个旧市堃晟建筑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堃晟公司)无偿划转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并入个旧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原环卫处承担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免费公厕管护、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工作职能随划转垃圾公司负责。自今年起,环卫处全力配合,积极与垃圾公司做好责权分离和“人、财、物”移交工作,完成了垃圾公司、堃晟公司法人变更,为确保垃圾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平稳过渡,环卫处领导班子积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始终坚持放权不放责的原则,协助公司成立组织构架,指导他们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5)建筑业管理

  建筑企业:2022年计划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达到630户(净增142户),目前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实有535户,新设企业55户。发放施工许可证5份,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总投资1.05亿元,其中:实行监理的工程5项;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100%;工程报建率100%;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监理覆盖率100%。

  (6)人民防空事业有效开展

  一是审批防空地下室项目2个,验收防空地下室1个,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9个。二是按规定收取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46.6万元,共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7.28万元;三是对全市警报器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全市警报器的安全性能;四是全市共计发放防空试鸣通告260份,并积极联系电视台、个旧融媒体中心在电视播放、刊登及在微信公众号推送防空试鸣通告,尽可能扩大市民的知晓率,顺利实施完成了我市的警报试鸣工作,防空警报发放正常。

  (7)生产安全及护林防火工作

  面山护林防火是每年工作的重点,6月至12月森林防火期间,安排上山护林防火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并随身携带微型扩音喇叭,采取流动方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发现违章用火立即制止,批评教育林区吸烟用火的游客。确保火源不进山,做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

  (8)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效转变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担当精神,切实增强新常态下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效能和优化服务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重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有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9)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

  2022年我局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制定年度帮扶计划,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从基础设施建设、党建工作方面,尽心尽力为帮扶村出主意,想办法,全力以赴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办,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法规维稳和行政审批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全旧大电新城建设管理科、人防工程管理科。 所属单位1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3)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5)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6)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7)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8)个旧市城建档案馆

  (9)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10)个旧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6人(离休1人,退休535人)。

  车辆编制27辆,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58,277,810.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277,810.0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7,603,112.17元,下降42.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7,533,240.87元,下降42.75%;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9,871.3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类安排的项目减少、2022年未安排节能环保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58,278,316.26元。其中:基本支出44,838,537.3元,占总支出的12.52%;项目支出313,439,778.96元,占总支出的87.4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7,643,621.8元,下降42.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713.07元,增长0.36%;项目支出减少267,804,334.87元,下降46.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增长0%;经营支出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类安排的项目减少、2022年未安排节能环保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838,53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878,363.7元,占基本支出的7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60,173.6元,占基本支出的2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439,778.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5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用于人大代表履职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的支出7,200元,资金已支付各人大代表。

  2.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支出299,455.09元,资金已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3.用于发改项目的支出97,735.53元,资金拨付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4.用于宗教事务的支出3,626.00元,资金用于支付沙甸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及交通补助。

  5.用于就业补助的支出231,313.93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6.用于其他优抚的支出3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7.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1,545,5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8.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的支出20,000.00元,资金已拨付

  9.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的支出20,93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园林绿化局、个旧市智慧停车公司。

  10.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的支出3,951,100.00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11.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的支出346,000.00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2.用于排水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的支出5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13.用于支付个旧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和大屯海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支出10,076,373.41元,资金已拨付红河水务产业有限公司、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14.用于支付市房地产管理处履职经费的支出6,129,4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15.用于森林资源管理的支出1,488.00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16.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支出3,496.00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17.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000.00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18.用于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62,545,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付个旧市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个旧市棚投公司。

  19.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8,212,091.00元,资金已由个旧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住户名单,直接兑付到个人。

  20.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64,4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汇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个旧市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1.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补偿的支出1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云锡公司。

  22.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34,000,000.00元,资金已经拨付到我局专项债券资金专户,按规定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355,436.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55%。与上年相比减少87,142,648.41元,下降29%,主要是职业年金、抚恤金、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云锡公房拆迁货币补偿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2,63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6,8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费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169,18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68,344,6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3%。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4,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35,257,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9,000.0元,支出决算为370,670.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5,530.3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40.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40.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0,670.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5,530.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4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费的支出,二是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025.24元,增长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797.74元,增长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27.5元,增长27.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工作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城乡减少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789.03元,减少36,787.27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的工作比2021年少,导致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开展中发生的差旅费、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54,573,438.64元,其中,流动资产16,265,400.08元,固定资产34,282,728.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10,848.67元,无形资产2,357,911.70元,其他资产156,5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07,268.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1,549,278.23少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700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675,6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4573438.64   

16265400.08   

34282728.19   

24638116.27   

5898817.82   

0   

3745794.10   

0   

1510848.67   

2357911.70   

156550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27,7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67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99,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3-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1111



附件【P02023101951576395295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