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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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sj/2025-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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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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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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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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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1000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编制、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等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2)负责人力资源、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和职业能力建设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就业,促发展,夯实民生之本;
2.抓扩面、强征缴,构筑社会保障网;
3.实施乡村振兴,让人社政策进万家;
4.抓服务,促规范,积极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5.抓监察,促维权,为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信访科、法制监察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个旧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个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就业促进科、人才服务管理科、失业保险科。
5.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财务科。
6.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主任室、综合科、财务基金管理科、业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个旧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
3.个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5.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6.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
7.个旧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0人(离休0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1,838,521.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38,255.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6.08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579,842.32元,增长23.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72,156.79元,增长23.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2,314.47元,下降99.71%。主要原因是:1.2022年2080106款增加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660,000元;2.死亡抚恤增加141,894.8元;3.2022年因增加绩效工资等增加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1,391,584.48元;4.因退休人员增加、增资,企业退休独子费及职教幼教生活补助比上年增加2,194,742.89元;5.离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04,028.63元;6.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等增加6,780,611.99元;7.新增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02,000元;8.新增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95,000元;9. 新增宗教场所改造补助经费2,29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1,855,296.11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1,787.87元,占总支出的31.11%;项目支出42,613,508.24元,占总支出的68.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28,985.85元,下降8.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65,818.05元,增长15.39%;项目支出减少8,394,803.90元,下降16.4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1.2021年支付上年结余个旧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15,000,000元、个旧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前期费40,000元,而2022年无此项目资金;2.2022年2080106款增加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660,000元;3.死亡抚恤增加141,894.8元;4.2022年增加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1,078,628.49元;5.因退休人员增加、增资,企业退休独子费及职教幼教生活补助比上年增加1,795,321.46元;6.离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90,369.63元;7.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等增加5,045,505.77元;8.新增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02,000元;9.新增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95,000元;10.新增宗教场所改造补助经费2,29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41,787.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319,311.27元,占基本支出的95.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2,476.60元,占基本支出的4.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13,508.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个财预〔2022〕395号宗教场所改造补助经费2,294.00元,主要用于抽调教场所改造人员差旅费;
2.个财预〔2022〕395号2022年人社局重点相关工作经费补助资金94,000.00元,主要用于稳就业保就业、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等相关工作经费开支;
3.个财预〔2022〕395号非税收入成本核拨资金33,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相关工作支出;
4.个财预〔2022〕34号金融协办员补助经费31,200.00元;
5.红财预发〔2022〕6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经费66,751.43元;
6.红财社发〔2021〕139号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173,432.22元;
7.红财金发〔2022〕33号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专项资金74,800.00元;
8.企业退休独子费补助资金18,389,432.75元,主要是根据年初预算批复支付企业退休独子费 ;
9.上年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17,040.8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补助;
10.红财行发〔2022〕60号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95,000.00元;
11.就业补助资金、三支一扶资金和就业见习补助资金23,334,556.99元;
12.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用于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30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38,255.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减少4,957,017.55元,下降7.42%,主要原因:1.2021年支付上年结余个旧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15,000,000.00元、个旧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前期费40,000.00元,而2022年无此项目资金;2.2022年2080106款增加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660,000.00元;3.死亡抚恤增加141,894.80元;4.2022年增加行政及事业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1,431,584.48元;5.因退休人员增加、增资,企业退休独子费及职教幼教生活补助比上年增加1,795,321.46元;6.离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94,028.63元;7.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资金等增加5,560,859.08元;8.新增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02,000.00元;9.新增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95,000.00元;10.新增宗教场所改造补助经费2,29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2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95,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294.00元。主要用于沙甸宗教场所改造差旅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261,21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机关运转经费等开支,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908,721.25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运转经费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1,453,026.15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正常工资发放及运转经费等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1,836,000.00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4,689,573.19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1,401,148.90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965,827.83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相关考务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82,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 (02项)支出24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56,679.36元,主要用于我局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24,873.37元,主要用于我局及下属单位记实退休人员、调出外县市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99项)支出20,270,021.10元,主要用于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项)22,608,912.81元,主要用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资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460,232.8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死亡职工丧葬抚恤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03,061.96元,主要用于缴纳我单位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2,94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其中: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13,529.45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92,173.37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97,239.72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76,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相关支出,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302,00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
(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支出74,8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45.00元,支出决算为14,4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48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8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45.00元,支出决算为14,4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82.00元,增长5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决算相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决算相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决算相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82.00元,增长57.3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增加,物价上涨等,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502.71元,减少6,571.33元,下降0.7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315.20元、水费1,475.70元、电费2,675.83元、邮电费18,656.32元、差旅费6,022.00元、公务接待费11,507.00元、劳务费10,607.9元、工会经费96,892.76元、福利费81,800.00元、其他公务交通费(含公务交通补贴)592,1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3,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0,281,312.33元,其中,流动资产1,481,745.32元,固定资产净值3,799,565.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000,00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9,600.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79,413.21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19,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601111
附件【P0202310196184002065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