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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530-32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28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5101000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为个旧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个旧市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工作具体细化为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执法工作,发现并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及依法纠正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及教育和处罚当事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管理个旧市辖区内的机动车及驾驶人,开展证照办理、检验、查验及年度检审,摩托车安全检测、摩托车驾驶员的考试与发牌发证等车管、驾管业务工作;指导辖区内农村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及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内电动车自行车的登记和相关管理工作,采用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信息和核发牌证。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发挥交安委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大队认真履行交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责,建议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

  2022 年1月13日、1月27日分别召开个旧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4月7日召开个旧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工作会议;5月12日召开个旧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6月23日召开个旧市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细治理提升工作联席会;9月20日召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10月14日召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视频调度会;2022年12月13日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紧急调度会;12月29日召开蒙元线限速工作联席会。2022年共召开涉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9次,通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

  2.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成效

  (1)打好隐患歼灭战。

  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清零”情况:

  交警大队全面排查辖区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源头隐患车辆148辆次,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源头隐患驾驶人775人,安排专人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逐一通知车主、驾驶人尽快办理相关业务。不存在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车辆违规办理登记的情况,严格遵守《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按要求携带使用查验工具包、查验智能终端(PDA)和执法记录仪,规范查验岗位设置,落实岗位职责要求,严格落实民警查验员负责制,查验岗统一流程、标准和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监督检查规范(GA/T1458-2017)《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

  排查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情况:

  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实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问题明显减少。一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大队重点车辆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针对辖区内“两客一危”重点企业,建立重点车辆、人员台账,掌握知晓重点车辆、人员底数,并督促企业建立重点车辆、人员一车一档台账,辖区内共计78家企业单位进行备案注册,车辆共计1602辆。辖区内78家“两客一危”重点企业均安装使用《互联网平台》,通过《互联网平台》每周至少两次登录查询本企业车辆、驾驶人违法信息,及时督促车辆、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让交通违法信息当月清零。二是每月坚持“六必进”深入重点企业及站场开展工作。就企业内的工作台账、GPS定位监控记录、安全学习记录及交管互联网平台进行了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企业、站场,根据当月相关文件安排提出相关要求及意见,限时整改并上报整改工作情况。对客运站场的“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例保站、安全人员集中学习列会台账,督促站场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重点车辆检验率为100%、报废率为100%、违法处理率为100%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为98.05%、换证率为97.73%。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22年1月至11月交警大队对个旧辖区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落差、长下坡、桥梁、互通立交、平面交叉口、穿村过镇等重点区域、部位,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失、损坏或不符合标准规范,明显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路段情况进行排查。排查范围从2018 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 1 人(含)以上交通事故险要路段、平交路口路段情况;排查设在国省道、农村重要干道沿线尤其是坡下、临水临崖或急转弯处等险要路段摆摊设点和马路市场情况。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5处,其中省级督办3处,州级督办6处,县级督办25处。并明确治理资金由管养部门负责,明确了整改时限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隐患点的整改,对上级部门在验收过程中需进行重新整改的,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126起,造成46人死亡,1315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61510元。其中:一般程序事故238起,造成46人死亡,25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4951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5起,上升23.32%;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22%;受伤人数增加67人,上升35.64%;经济损失增加71259元,上升25.61%;四项指数上升。简易程序事故471起,受伤305人,直接经济损失212000元。适用交管“12123”平台办理道路交通事故3417起,受伤755人。

  (2)打好秩序净化仗。

  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波次集中整治春季攻势行动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 切实做好交通管理助推服务群众工作,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在深化去年“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春、夏、秋季攻势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压实。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作用,集中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行动,保持对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91010起,罚款66623次,警告124387人次。其中无证驾驶1525起、酒驾285起、醉驾241起;超速行驶16451起、客车超员228起、货车超载562起。

  (3)打好宣传攻势仗。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深化“减量控大”工作为契机,创新推动“七进”宣传。一是坚持全媒体融合推进,及时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出行安全提示等信息,转发布局“两微一抖”重点话题或栏目相关内容,为驾驶人提供便利服务。同时,每星期通过锡都交警“双微”平台曝光典型案例,强化社会监督,扩大震慑作用。二是大队通过12123短信平台、中国移动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各类渠道,向辖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驾驶人、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等推送恶劣天气、隐患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违法通知等信息,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1-12月,共组织开展“七进”宣传活动247次。其中,企业46次,进农村54次、驾校43次、学校23次、社区25次,两个教育52次,开展执法直播4次,建设宣传阵地36个,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132条,悬挂宣传横幅16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0余份,利用大队农村“大喇叭”宣传3936次。通过微信平台向群众推送提示信息78期,通过手机短信向广大驾驶员“点对点”推送提示信息74次、32125条,着力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3.立足交管业务推进作风革命提升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实现车驾管业务网办。为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工作的贯彻落实,推广“交管12123”服务平台应用,提高网办率,不仅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多措并举大力宣传推广“交管12123”交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同时在车管服务大厅由导办人员提前引导办事群众在等候区完成“交管12123”APP下载,针对需要审验学习的驾驶人由导办人员负责指导帮助其使用“交管12123”APP进行网络学习,对符合要求可以在互联网上申请办理各项车驾管业务的群众,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采用“手把手、一对一”的方式教会办

  事群众在“交管12123”APP上办理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网办机动车业务122笔、驾驶人业务1246笔。

  二是拓展社会机构,延伸业务办理。截至目前个旧辖区内共有10家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极大方便企业、群众学习驾驶技能体检、驾驶员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共设置警邮合作网点3个:分别为个旧市中山路邮政所、个旧市鸡街邮政支局、个旧市大屯邮政支局均可办理部分业务。社会机构服务站3家:个旧顺风机动车服务站办理汽车类注册登记261笔及转移登记业务4604笔,个旧永兵机动车服务站办理摩托车类注册登记1961笔及免检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1305笔,云南省红河州资源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1393笔。

  三是新建摩托车考场,延伸驾考服务。大队租用了个旧市怡然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在大屯新区建成的摩托车科目二、三考场,实现摩托车驾考所有科目全覆盖,极大方便了大屯辖区考生就近办理驾考业务,真正做好“考试就在家门口”的便民服务。2022年开展考试20场,服务群众2944人次。

  四是坚持组织“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针对群众到车管所办事距离远、成本高、不方便的情况,主动将“流动车管所”开进单位企业、田间地头服务群众。今年以来,共组织到大屯、贾沙、蔓耗、鸡街、锡城开展上门服务28次。截至12月31日,大队共办结车辆业务21803笔,驾驶证业务19341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中队、情报信息中队、事故处理一中队、事故处理二中队、秩序管理一中队、秩序管理二中队、秩序管理三中队、秩序管理四中队。

  所属单位0个。2022年度单位内设机构数无变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20,886,884.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86,884.1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35,367.31元,下降6.8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民警5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上年度财政安排疫情防控经费;三是本年度下半年执勤执法用车修理费未结算、本年度购置新能源汽车用于巡逻及一般执勤执法,车辆价格低于上年度购买事故现场勘察用车等原因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5,210.64元,下降6.7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民警5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上年度财政安排疫情防控经费;三是本年度下半年执勤执法用车修理费未结算、本年度购置新能源汽车用于巡逻及一般执勤执法,车辆价格低于上年度购买事故现场勘察用车等原因项目支出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156.67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其他收入30,156.67元(其中,税务局返还单位2017、2018年度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15156.67元;烟草公司拨给烤烟收购秩序维护费15000元)。2022年度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20,917,040.78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6,389.9元,占总支出的56.25%;项目支出9,150,650.88元,占总支出的43.7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25,848.54元,下降8.0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民警退休5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政法保障经费减少;二是本年度较上年相比未安排教育整顿经费和疫情防控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4,373.79元,下降5.1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民警退休5人;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191,474.75元,下降11.5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辅警工资保险支出纳入预算,由基本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保障;二是本年度未安排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经费;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66,38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81,958.34元,占基本支出的93.33%,本年度单位行政人员48人,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28,790.8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4,431.56元,占基本支出的6.67%,(其中,行政人员公用经费433,431.56元,编外人员公用经费351,000.00元),行政人员48人公用经费人均支出9,029.82元,编外人员135人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6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50,650.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非基建项目9,150,650.88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6,319.89元,主要用于:团体意外伤害险、事故损害赔偿费以及部分差旅费支出。执法办案支出8,594,330.99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被装购置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装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编外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等。其他公安支出400,000.00元,用于财政安排追加我单位2018年完工未支付的部分工程尾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86,884.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减少1,856,005.21元,下降8.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民警5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上年度财政安排疫情防控经费;三是本年度下半年执勤执法用车修理费未结算、本年度购置新能源汽车用于巡逻及一般执勤执法,车辆价格低于上年度购买事故现场勘察用车等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629,39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265,518.44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49.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人员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9,436.33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费、电费支出、部分差旅费支出及事故损害赔偿费支出;执法办案支出8,564,437.46元,占公

  共安全(类)支出的45.97%,主要用于辅警及临聘人员工资支出,执法办案业务运转支出及设备购置;其他公安支出400,000.00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我单位2018年完工未支付的部分工程尾款。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2,22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及

  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5,26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行政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6,305.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3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7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4,505.8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6,305.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3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4,505.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等有效措施,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燃油分配管理、维修费用控制,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平台派车管理制度,加强用车管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0,097.75元,下降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我单位已经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年度未发生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40,700元,下降23.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新能源汽车用于巡逻及一般执勤执法,车辆价格低于上年度购买事故现场勘察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6,397.75元,下降30.3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下半年执勤执法用车修理费未结算;二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等有效措施,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燃油分配管理、维修费用控制,严格

  落实公务用车平台派车管理制度,加强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新能源汽车用于巡逻及一般执勤执法。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出警、车管业务下乡服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4,431.56元,增加156,215.39元,增长24.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队成立工会委员会,增加经费用于工会行政经费补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和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工会行政经费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0,509,806.08元,其中,流动资产428,737.95元,固定资产8,837,723.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43,34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93,26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73,957.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828,669.6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元;出租房屋92.16平方米,账面原值100,407.7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974.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1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1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1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5101111



附件【2022年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