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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514-41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卡房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701000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12536”工作思路,全力抓实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民生改善,促进全镇社会事业发。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卡房发展史上极不寻常、极具考验、意义非凡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1336”工作思路,聚焦镇党委“党建强、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在全市争先进位、彰显特色,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社会民生事业明显进步,团结和谐局面持续巩固,政府效能效率得到提升。

  一年来,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疫情反复“四重压力”,我们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抓牢产业谋划布局、抓实项目规划建设,促进农、工、旅三大产业提质升级、协同融合,2022年全镇经济运行呈现平稳持续性增长的态势,完成财政总收入5748.15万元,同比增长17.4%;实现税收3439.41万元,超额完成任务数的133.25%;实现公共预算收入4058.62万元,完成招商引资1.95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2.55亿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经济发展“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力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

  一是抓牢产业提质、调优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高原特色产业,确保种粮根基,突出抓好马铃薯、玉米、烤烟等优势种植产业,完成大春农作物种植41598.68亩,稳步推进马铃薯种植25310余亩、产量50620吨。以头道水、路赶藤、火把冲等村委会为点面,创建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带动全镇实施规模化蔬菜种植4100余亩,实现产值820余万元;依托风筝山、斗姆阁冷库,发展鲜果蔬菜仓储保鲜冷链低温直销配送物流产业,确保规模化种植保产增值,实现农民托底增收。二是紧扣绿色发展理念,农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依托资源禀赋,围绕大黑山村优质马铃薯,咪的期青花椒种植,发展薯片、薯饮、薯条、花椒精油及制品等加工产业,盘活头道水野放茶山生态资源,培育发展生态茶叶茶多酚提纯茶皂等深加工产业项目,实施斗姆阁卤鸡加工厂改造升级项目,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不断从初级生产向深加工制造迈进。组织“九彩牡丹”白茶、斗姆阁卤鸡、火把冲蜂蜜等特色农产品参加个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特色展示,大力宣传卡房农特产品,逐步形成具有卡房特色的现代化高原绿色经济农业品牌。三是抓营商环境优化,提振投资信心,促进经济实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牢固树立关心维护营商环境理念和“抓发展必须抓营商环境”意识,以卡房商会换届为契机,打造“党建引领营商服务中心”,建立政企联席会、企业座谈制度,解决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困难,引导本地企业家转变思维,帮助矿山政策性停产企业实施二次创业,将资本转移到乡村振兴产业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建立党政领导挂钩重大项目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项目现场,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疏通解决源头供应、用地限制、商品销售、资金缺口等堵点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达效。四是调结构稳投资,激发转型新活力。积极扶持引导矿业资本转型投资,推动民营经济产业化运作,大力促进乡村振兴,为全镇经济发展补足后劲。谋划砂石土料项目2个,总投资1.35亿元,年处理废石料340万吨;指导矿山转型企业投运客旅项目1个,成立卡房祥顺运输公司,开通卡房至个旧农村客运专线,总投资900万元;实施源隆·田心田园综合体现代化农旅融合促振兴项目,总投资3.6259亿元。同时,加大招商引资、招大引财工作力度,引进云南新易福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350万元,分三期实施“一马平川”五千亩青花椒种植项目,注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万元与个旧市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苟街万寿菊加工鲜花收储加工扩建项目,引进红河康泽酒业有限公司投资1800万元建设3000吨马铃薯酒高粱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向上争取资金248万元建设大黑山马铃薯加工收储中心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实施个旧市卡房镇体育森林公园项目。

  (二)聚焦规划创新驱动,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

  一是大力推进项目化发展建设,实现“山、水、林、田、湖、草、路、村”一体化推进,一、二、三产农工旅融合发展,全镇实施落地储备项目22个,实施斗姆阁卤鸡食味工坊建设,大黑山马铃薯收储中心建设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展产业提升类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项目5个;谋划卡房尾矿库及尾矿库回水利用治理月牙塘提升改造(即卡房镇体育森林公园建设)等改造废旧矿山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类的项目4个;建成大花山小组农房功能提质改造等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类使用财政彩票公益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项目9个;成功储备农村客运项目、源隆田心田园综合体开发建设等调结构稳增长转型升级发展类的项目4个,逐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融合发展,提升我镇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和层次。二是积极推进2021年6个“干部规划家乡”任务村规划成果落地,完成2022年5个任务村规划编制工作,在邀请朱有勇院士、保继刚教授为代表的回乡专家基础上,2022年继续邀请原昆明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地质专家高有国教授,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侯实教授等一批专家参与规划工作,自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来,回乡干部、专家学者共筹集各类项目资金1.05亿元用于乡村建设。以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打牢发展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基础,总投资约1.5亿元的火把冲水库建成蓄水;启动大黑山、打靶期等东西面山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总投资1.04亿元,可解决11个村委会、2.67万人的安全饮水保障问题。发展“风电光伏+”新业态产业,大力推进猴子山风电场卡房片区新能源项目,积极对接魏桥新能源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储备老寨坪、他依咪光伏发电项目。巩固和扩大“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投资300余万元完成卡房糯谷寨通村水泥硬化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四级公路171.633公里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美丽公路3.544公里,鸡黄线“四改三”绿美交通项目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即将开工建设。

  (三)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扎实开展好“一平台、三机制”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实施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消除风险48户145人。二是扎实开展万元增收工作,针对年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的68户低收入农户,科学制定“一户一策”,落实增收措施,实现全镇人均收入不足万元人口全面清零,坚决守住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三是发展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积极探索在党组织领导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盘活资产型、产业带动型、村庄经营型、土地经营型、提供服务型村等集体经济模式,2022年全镇1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5万元,其中4个村超过10万元。四是积极争取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73.64万元,涉及产业项目3个,公益项目1个,同时组织各村围绕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壮大村集体经济两个方面储备可行性项目30个,涉及资金9201.53万元,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加快推进。

  (四)聚焦生态质量改善,扎实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优美的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社会财富”的重要理念,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云锡卡房分公司、尾矿库污染和已淘汰关停选矿企业为重点,严格落实污染源巡查、督查、抽查制度,累计出动车辆250次、506人次开展环境监察巡查,及时查处上报浑水河(卡房段)沿线坑道涌水问题和生态安全隐患,现场督导治理、限期整改,与云锡卡房分公司共同推进浑水河(卡房段)土地复垦和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50亩,有力保障我镇生态环境安全,浑水河水质实现全年平均达到二类标准。二是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设立镇、村级河长12名,巡河360次,开展清河行动3次,清理垃圾5.95吨,淤泥1200立方。完成卡房镇15个村委会的农村污水治理实地勘查和规划编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实现村庄周边及村内沟塘水渠干净、水流通畅,无黑臭污水的自然村比例达到100%。配合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推进个旧市卡房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试点项目。三是压实林长制责任,设立镇、村级林长26名,巡林168次,扑灭森林火灾8起。启动实施“三年绿化美化行动计划”和苗圃基地建设项目,矿山复绿植树造林800余亩。四是加快推进2022年度全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投入1200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惠及头道水上、下村、小寨子、田坝子白龙潭村、小花山村、龙树脚黑蚂井村、苟街他依咪村等4个村委会7个自然村。五是整合资源打造青山绿水白龙潭、彝族传统村落他依咪、锡文化故里黑蚂井等一批精品示范村,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各村制定村内环境卫生村规民约,推行“门前屋后三包”,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户厕改建80座,健全完善卫生公厕“121工作法”长效机制并计入绩效责任考核,逐步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组织有保障、制度有保障、资金有保障。

  (五)聚焦民生福祉增进,大力发展民生和社会事业

  一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399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30915人,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抚恤补助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研究制定《卡房镇临时救助补助标准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镇临时救助工作,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开展卡房镇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监测工作,强化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成立卡房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就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和未成年人关爱、乡镇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建设定期进行走访,对弱势群体开展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物资救助等工作,巡访留守儿童1049人,独居老人145人,走访慰问21名困难残疾人,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补贴、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18周岁以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335400元。对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救助10户32人,发放衣服12件、米油20套。三是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与九中、中心校形成工作合力,组建工作组开展入村劝导入校工作3次,赴省外劝返42名长期在外务工辍学学生返校,在个旧一职中开设普职融合班,接纳不愿返校且难以管理的80余名中途复学学生。四是开展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对辖区内21名易肇事易闯祸的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预防犯罪提前干预。五是大力扶持就业创业,发放创业贷款352笔1736.33万元,组织劳动力技能培训11期,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887人,开发个旧市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73人,稳定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六是夯实疫情防控,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建立“工作组+专班”运行机制,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11个工作组+N个工作专班”,卡房镇17个村(社区)组建五级网格管控,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79个,三级网格462个,四级网格69个,五级网格87个,做到无盲区,无漏点,责任到人,形成“一切工作到网格”的工作格局,本着“应接尽接”“辖区全覆盖”原则,累计接种疫苗76885人次,坚决筑牢群众免疫屏障。

  (六)聚焦依法治理能力提升,推动基层高水平法制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6件,其中达成书面协议171件,达成口头协议195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作为重点宣传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受教育6000余人次。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85名,建立镇级法治宣传园地1个,村社级法治文化阵地35个,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七)聚焦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推动基层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门市、加油站、液化气站)检查32家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1条;督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坑口、尾矿库161家次,开展大型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清理行动5次,教育劝阻私挖盗采人员150余人次,收缴盗采人员交通工具126余辆次,封堵私挖盗采坑道89口。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受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56起,已办结30起,查获违法人员60人;立刑事案件66起,破获刑事案件14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6人。有效维护矿山正常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回顾过去一年,成绩得来殊为不易。我们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功处置12·6卡房红星村新冠疫情,有效保障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保护了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当前,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各项部署要求,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执行“新十条”,着力“保健康、防重症、降病亡”,抓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实现平稳过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个旧市卡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个旧市卡房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3.个旧市卡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个旧市卡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个旧市卡房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6.个旧市卡房镇城乡统筹发展服务中心。

  7.个旧市卡房镇财政所(参公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个旧市卡房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综治办公室。

  2.个旧市卡房镇财政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个旧市卡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为林业站,农科站,农机站,水利站,兽医站。

  4.个旧市卡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个旧市卡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个旧市卡房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7.个旧市卡房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8.个旧市卡房镇城乡统筹发展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0,798,154.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98,154.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70,654.53元,增长16.8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工资上涨,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91,654.53元,增长16.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1,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0,803,154.87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2,637.09元,占总支出的54.93%;项目支出18,390,517.78元,占总支出的45.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9,668.49元,增长2.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78,369.51元,增长15.92%;项目支出减少1,998,701.02元,下降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2年新增项目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12,637.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80,246.15元,占基本支出的8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32,390.94元,占基本支出的1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90,517.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8,701.02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减少各项经费的开支,2022年新增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卡房镇大黑山村委会马铃薯加工基地建设工程、维西湾村委会乌谷下寨活动室建设工程、路赶藤村委会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扯土白村委会坡头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工程、头道水村委会风筝山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打靶期村委会新寨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工程,各村委会饮水工程,打靶期村委会龙古克村少数民族贫困村项目,大花山农危房改造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69,547.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5%。与上年相比增加646,434.96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2022年整体基本收入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64,99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8%。其中20101人大事务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270,685.44元,主要用于镇人大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等;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扶贫工作办公经费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34,000.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工作支出;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84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01行政运行5,613,857.15元,主要用于政府部门人员(临聘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公用经费支出等;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42,204.92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办公经费开支等;20104发展与改革事务2010450事业运行514,045.1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6财政事务2010601行政运行139,636.76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办公经费支出等;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53,434.00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20111纪检监察事务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918.00元,主要用于纪委部门办公耗材支出;20123民族事务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01行政运行746,470.66元,主要用于党委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办公经费支出等;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000元;20132组织事务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社区和阳光社区群众工作专项经费开支;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7,525.50元,主要用于2022年村两委换届工作经费的支出、“万名党员进党校”工作经费的支出;20134统战事务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2,380.00元,主要用于“一网两单”网格员工作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其中20306国防动员2030607民兵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其中20102公安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派出所辅警工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74,23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 其中20701文化和旅游2070108文化活动支出2,201.78元;2070109群众文化544,644.12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各项经费支出;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0,734.09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开馆各项经费支出;20708广播电视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66,660.00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办公经费开支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46,22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4%。其中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400.00元,主要用于金融协办员生活补贴支出;20802民政管理事务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980,362.36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工资开支、人员经费开支等;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43,267.50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人员工资开支、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支出等;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18,525.2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开支;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88,262.8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开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551.52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576.22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20807就业补助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6,086.69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开支;20808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53,466.8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人员抚恤;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287,241.98元,主要用于各项抚恤开支;20810社会福利2081002老年福利4,7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生活补贴;2081006养老服务支出132,000.00元;20811残疾人事业2081105残疾人就业34,7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工作经费补助;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0,000.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54.85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0,47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其中21007计划生育事务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5,815.00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各项工作经费开支等;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7,301.6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7,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6,603.08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210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73,56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经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06,33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11,403.56元,主要用于环境治理保护的支出和环保部门工资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等;21103污染防治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1,125.50元;21105天然林保护2110507停伐补助支出7,745.63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停伐补助;21106退耕还林还草2110602退耕现金376,06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80,3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212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05,187.60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人员工资开支、人员经费支出等;212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75,145.50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道路补助,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开支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7,458,22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4%。其中21301农业农村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601,399.55元,主要用于农业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等;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76,000.00元,主要用于病虫害补助;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497,965.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开支;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97,25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草原生态补贴的发放;2130153农田建设4,200.00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管护开支;21302林业和草原2130204事业机构114,533.80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等;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86,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古树修复开支;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560,830.00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137,07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补偿支出;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000.00元;21303水利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水利工作开支;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241,758.16元,主要用于水利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等;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支出180,000.00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44,028.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水利工作开支;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6,78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建设砂石款支出;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0,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大黑山村委会、维西湾村委会、路赶藤村委会、扯土白村委会、头道水村委会、打靶期村委会道路硬化工程,饮水工程开支,打靶期村委会龙古克村少数民族贫困村项目建设支出等;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3,548,38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2022年菜单式扶贫开支;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45,589.9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各项扶贫补助开支;21307农村综合改革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171,935.9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15个村委会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与工作经费的支出等;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3,500,000.00元;213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4,5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创业贷款办公费等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43,74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401公路水路运输2140106公路养护1,143,747.05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辖区公路养护及行道树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4,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 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495,000.00元,主要用于农危房项目改造支出;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13,615.00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993.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80,36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22401应急管理事务2240106安全监管72,861.57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支出;22406自然灾害防治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63,000.00元,主要用于地址灾害支出;2240602林草原防灾减灾149,5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林业站护林员工资;22407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255,00.00元;224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99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救助物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3,663.00元,支出决算为102,64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066.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3,663.00元,支出决算为102,64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8,066.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厉行节约”号召,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237.88元,下降2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347.88元,下降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10元,增长874.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扶贫下乡、各项下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项工作餐费的开支。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2,413.17元,增加1,137,621.56元,增长93.65%,主要原因是卡房镇中心工作较上年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工作办公用品、下乡开展各项工作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资产总额15,546,118.55元,其中,流动资产14,762,331.79元,固定资产783,786.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254.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462.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11.18平方米,账面原值635949.44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56410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1200049.4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270.00元;出租房屋1098.06平方米,账面原值396999.1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3,254.76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0,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六、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为我会各级机构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701111



附件【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202308290433079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