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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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czj/2024-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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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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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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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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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701000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12536”工作思路,全力抓实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民生改善,促进全镇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不移抓牢政治建设,着力强化政治引领
一是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学史明理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 学史力行”为要求,在全镇各级党组织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教育成果转化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推动政治学习教育常态化、广泛化,充分发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云岭先锋”夜校课堂等新媒介作用,抓牢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训,通过党政领导到各村(社区)的党员群众中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等进行全面宣讲,通过持续不断的新时代党性政治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全镇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认识。以“正是读书好时节”为主题开展机关、村(社区)干部读书班,利用每周一、三、五早上30分钟的时间开展集中学习。组成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多样的专题宣讲,累计开展宣讲98场次,受众1980余人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4期,培训421人,新一届村(社区)干部培训1期,培训267人。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学党史 祭英烈 感悟红色精神”主题祭扫活动、“党的光辉照我心,建功立业新时代”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庆建党百年,忆红色初心”主题征文、摄影大赛、“学党史,重走红色革命路,办实事,砥砺前行再出发”徒步活动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
二是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抓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扭转错误倾向。严格落实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严格按照《2021年全市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制定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全面完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十三个专题的安排学习。在市委宣传部的关心下,在卡房新区建设卡房群众图书馆。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纪律建设,对2020年省委巡视组巡视个旧指出卡房镇存在的3个方面4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置问题线索14件,立案审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9件9人,已办理完成7件7人,正在办理2件2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因履职不力调整岗位干部2名,党委领导约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1人。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制定下发各类作风建设工作要求通知8份,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及驻村工作队员在岗情况随机抽查4次,通报批评未按要求报备、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擅离岗位机关干部1人次,通报批评未按要求无故缺席会议村干部1人次,通报批评集体脱岗的驻村工作队员3人次,提醒谈话未按要求在岗的驻村工作队员8人次。以铁一般的监督执纪措施,保障卡房镇政治生态环境、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作风持续向好发展。
(2)始终坚持提升组织力,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一是层层压实党建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清单》《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落实镇党委、班子成员、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挂钩村(社区)指导党建工作50余次。成立卡房镇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套建立全覆盖基层党建督查调研制度及例会制度,全年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例会4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6次,调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3次,对17个村(社区)开展全覆盖调研2轮次,通报批评村党总支1个,针对我镇农村党建中存在的台账不规范、使用APP困难大等固有问题,进一步压实村党总支、驻村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三支队伍责任,形成总支书记抓日常,第一书记抓规范,党建指导员抓提升的梯次负责制,进一步压实抓党建促宗教治理责任,建强“一堡垒”、发挥“三支队伍”作用,将驻村工作队充实到各村抓党建促宗教治理工作组中,推动全镇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整体合力。
二是努力夯实党建基础。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顺利完成村(社区)、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优配强“领头雁”,实现17个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从各村(社区)选拔优秀年轻党员23名充实进青年人才党支部。发展党员24名,巩固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成果,组织开展发展党员专题培训2期,培训党务干部70余人次,开展发展党员检查指导4次,党员档案集中审查2次。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慰问困难老党员40名,向62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推荐评选州、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优秀党员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同步评选表彰卡房镇“两优一先”,进一步激发了党员队伍活力,提升队伍质量和战斗力。开展卡房镇“乡村振兴大擂台”“好书记大比武”活动,经实地考评、同台竞技,择优推荐1个村小组参加市级“乡村振兴大擂台”,3名支部书记参加市级“好书记大比武”。强化党管武装,进行兵役登记212人,向部队输送兵员5人。重视群团组织建设,完成全镇17个村(社区)团组织、妇联换届,通过团组织推优入党7人,推选出5户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5户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1户市级“最美家庭”,1户红河州第二批文明家庭。通过镇党委的引领和统筹推动,卡房商会在停滞十年后完成换届选举,新一届商会成立。镇党委要求卡房商会成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并号召商会会员、全镇非公经济企业家,要超越矿业,大刀阔斧进行二次创业,将资金和更多的资源集中到卡房乡村振兴各项项目上,与卡房镇一起推动南部山区乡镇经济转型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扎实补齐工作短板。聚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咪的期村党总支班子带领致富能力不强、在群众中威信不高等问题,组织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对不按要求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的2名农村党员给予除名处置,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发挥好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开展卫生整治,提升阵地形象,针对活动阵地建设不规范、党建氛围不浓的问题,坚持示范带动,筹措资金打造党员活动室5个。确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特色项目“抓牢基层党建,以乡村振兴接续脱贫攻坚”,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打造个旧市卡房镇乡村振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体化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就业创业服务小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一年来,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开展劳动力培训9期427人次,实现转移就业10649人;组织电商培训2期,启动“卡房新农人”电商培训计划,培训有电商创业意愿的村民70人,初见成效可实现网络带货主播2人;建立退役军人老兵班长制,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管理员2人,老兵班长7人,切实把国家政策法规、重点人群维稳落到实处。通过不断抓实基层党建促进本地群众组织化、高效化、有保障化就业。
(3)不断强化统筹协作,发挥区域化党建作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共建。针对辖区内乡村与企业的和谐问题,以“党建共建聚合力,政企联建促振兴”为主题,探索“党建共建,政企联建”特色党建模式,与云锡卡房分公司党委共同推进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工作,组织355名企业在职党员开展志愿服务49次;推荐127名本地户籍的青壮年劳动力到卡房分公司务工,让本地居民实现就近就业,实现了辖区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实中心工作。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邀请组建了一支由时代楷模、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协主席朱有勇,教育部长江学者、中山大学教授保继刚带头的回乡干部队伍参与卡房镇村庄规划工作,因地制宜打造美丽乡村。用好用活中央、省、州、市扶持政策,主动争取资金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巩固头道水蔬菜种植合作经验的基础上,“以敢为人先”的魄力和勇气在斗姆阁村探索“党组织+企业+合作社+村民”的红色股份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斗姆阁红色股份卤鸡加工厂建设、在大黑山探索“党组织+合作社+村民”纯红色村办企业模式,推动卡房洋芋加工厂等多年想干未干、多年想做未做的红色经济项目落地。目前,田坝子村委会竹制品加工项目已出产品、打靶期村委会姜糖加工项目已完成招商洽谈,一幅一幅农业产业振兴的美丽画卷已在卡房大地上徐徐展开。
三是依托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广泛发动党员干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全部办结“为民办事清单”事项28条,其中:为解决新老区群众外出办事不便的问题,引进顺呈科技有限公司200辆青桔共享电动单车,为新老区2517户9000余名群众的生活和出行提供极大便利;为解决路灯照明不足的问题,与能量中国、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共同开展“乡村振兴点亮希望”专项活动,为卡房镇人口密集、夜间照明不足的卡房、大黑山、头道水、斗姆阁片区装配太阳能路灯382盏,价值534800元;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为缅怀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投资65万余元全面修缮斗姆阁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积极邀请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赖庆国指导完成龙树脚村黑蚂井青铜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前期设计。
(4)持续增强治理效能,全面推进依法治镇
一是强化效能建设。聚焦“七论七破七提升”,开展“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结合2021年第九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卡房镇“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第一次集中研讨学习。以镇机关各部门、站所为单位下发征求意见表,从65份征求意见、48份问题清单上进一步找差距、抓落实,激发了全镇上下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热情,为接下来的大讨论活动开展营造出深厚的氛围。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制定《卡房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卡房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推进党委政府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二是强化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村(社区)党员干部开展以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4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摆放宣传展板20块,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00余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5)凝心聚力谋发展、攻项目,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一是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强村富民上持续发力。严格按程序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将107户存在风险农户识别为监测对象,针对监测对象制定帮扶措施并定期跟进,确保帮扶措施落地落实。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6.6万元,其中菜单式产业补助项目251.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95万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363.427万元,落实帮扶政策不断档。二是在提质增效上再突破,全力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卡房至芹菜山(大窝约)路段8.44公里通村公路硬化工程,配合市交运局推进全镇约15.31公里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加快农业产业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约1.3亿元的火把冲水库建设项目已完成水库大坝建设。加快村镇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抓实农村“厕所革命” ,完成卫生户厕改建213座,新建卫生公厕15座。扎实开展项目库建设,认真谋划未来五年项目规划,上报项目195个,总申报资金4.23亿元。三是在空间布局上再突破,全力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稳步推进卡房斗姆阁卤鸡加工厂、卡房洋芋加工厂、田心选矿企业转型高密度养鱼、田坝子竹品加工厂、苟街万寿菊加工厂等一批项目。打造个旧市卡房镇就业创业中心,一体化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就业创业服务小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成头道水、大黑山等6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推广马铃薯、蔬菜规模化轮作,种植马铃薯41000亩,实现产值约5125万元;在全镇13个村委会推广蔬菜种植8000余亩,实现产值1920余万元。投资630万元,实施涉及田心、苟街、打靶期,覆盖面积达484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是千方百计抓治理、美村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优美的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社会财富”的重要理念,着力提升生活垃圾、污水、畜禽粪污、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能力。投入资金155万元,配置3吨压缩式垃圾收运车1辆、1吨钩背式垃圾收运车10辆、垃圾桶300个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为建立有效的生活垃圾转运体系提供了硬件条件。
三是众志成城保安稳、惠民生,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一是顺利完成“两险”收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875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98人,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抚恤补助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受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69件,查处65件,查获违法人员24人;立刑事案件83件,破获刑事案件19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2件。四是抓好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38家次,开展清理行动13次,联合卡房分公司开展“打非治违”联合行动,封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私挖盗采坑道46口,有效维护矿山正常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是铜墙铁壁防疫情、强力度,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
常态化组织党员开展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志愿服务,全镇累计接种疫苗6.4万余人次。启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制度,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消杀工作。目前,我镇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卡房镇人民政府
2.卡房镇财政所
3.卡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卡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卡房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卡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卡房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8.卡房镇城乡统筹发展服务中心
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47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8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 人),事业人员 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13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4,927,500.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06,500.34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6%。 与上年对比减少11,580,493.62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21年整体项目收入减少,2021年农危房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9,723,486.38元。其中: 基本支出 19,334,267.58元 ,占总支出的 48.67%; 项目支出 20,389,218.80元 ,占总支出的 51.33%;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11,857,012.22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故2021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34,267.58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07,351.50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7,823,221.25元,占基本支出的92.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1,046.33元,占基本支出的7.8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89,218.8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464,363.72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减少各项经费的开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头道水、维西湾、龙树脚、路赶藤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共支出4,550,000.00元;2021年菜单式补助资金支出2,516,000.00元;大黑山马铃薯加工基地建设项目2021年支出1,0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21年支出572,000.00元,卡房镇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资金2021年支出1,867,930.47元,彩票公益金项目(打靶期村委会大坡脚村小组多功能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19,058.00元,维西湾村委会乌谷下寨村小组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04,38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523,112.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4.46% 。 与上年对比减少13,957,385.69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21年整体项目收入减少,2021年农危房项目资金减少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35,10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5%。 其中人大事务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140,274.04元,主要用于镇人大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等;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4,000.00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扶贫工作办公经费支出;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6,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发生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30,533.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工作支出;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16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2政协事务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经费的开支;2010301行政运行3,611,973.05元,主要用于政府部门人员(临聘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公用经费支出等;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41,066.84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办公经费开支等;2010450事业运行322,030.7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6,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开支;财政事务2010601行政运行348,908.35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办公经费支出等;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6,566.00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纪检监察事务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00元,主要用于纪委部门办公耗材支出;民族事务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01行政运行521,513.96元,主要用于党委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办公经费支出等;组织事务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社区和阳光社区群众工作专项经费开支,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0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服务群众教育经费支出;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1,242.91元,主要用于2021年村两委换届工作经费的支出、“万名党员进党校”工作经费的支出;宣传事务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9,950.00元,主要用于宣传部门办公经费支出;统战事务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3,615.00元,主要用于“一网两单”网格员工作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12,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 公共安全支出2040204治安管理支出512,970.00元,主要用于派出所辅警工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8,24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 文化和旅游2070109群众文化499,092.08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各项经费支出;文化和旅游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4,354.12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开馆各项经费支出;新闻出版电影2070607电影62,76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老放映员生活补贴支出;广播电视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42,043.04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办公经费开支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97,79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400.00元,主要用于金融协办员生活补贴支出;民政管理事务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259,742.00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工资开支、人员经费开支等;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81,014.27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人员工资开支、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支出等;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91,169.7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开支;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11,562.8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开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0,5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679.96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就业补助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2,64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开支;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91,21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人员抚恤;2080802伤残抚恤154,09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伤残人员抚恤;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32,911.5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伍军人等生活补助,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558,573.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烈士英雄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支出;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064,208.29元,主要用于各项抚恤开支;社会福利2081002老年福利434,95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残疾人事业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52,529.50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工作经费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082201移民补助1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13.23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2,82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 公共卫生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经费开支;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计生防艾相关工作经费开支;计划生育事务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55,5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计生宣传员补贴;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4,494.00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各项工作经费开支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1,996.4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6,1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8,675.96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经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53,39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09,346.50元,主要用于环境治理保护的支出和环保部门工资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等;自然生态保护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56,5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苟街村委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支出;天然林保护2110507停伐补助支出623,493.37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停伐补助;2110602退耕现金146,7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项目支出;2110605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主要用于卡房镇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7,99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67,992.20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人员工资开支、人员经费支出等;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道路补助,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开支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8,233,40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9%。 农业农村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358,611.08元,主要用于农业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等;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63,208.10元,主要用于病虫害补助;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18,000.00元,主要用于防灾救灾各项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24,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农村发展办公费开支;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980,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农村厕所革命工程开支;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97,25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草原生态补贴的发放;2130153农田建设10,000.00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管护开支;林业和草原2130204事业机构85,792.80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等;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5,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古树修复开支;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96,26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补偿支出;水利2130315抗旱支出103,7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抗旱工作开支;2130316农村水利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各项农村水利建设开支;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171,185.56元,主要用于水利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等;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水利工作开支;扶贫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69.00元,主要用于农村建设砂石款支出;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565,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大黑山村委会、维西湾村委会、路赶藤村委会、扯土白村委会、头道水村委会、打靶期村委会道路硬化工程,饮水工程开支,打靶期村委会龙古克村少数民族贫困村项目建设支出等;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3,516,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2021年菜单式扶贫开支;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44,301.2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各项扶贫补助开支;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325,848.35元,主要用于卡房镇15个村委会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与工作经费的支出等;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3,08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社保中心办公费等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10,9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 公路水路运输2140106公路养护,主要用于卡房镇辖区公路养护及行道树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自然资源事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经费开支。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572,000.00元,主要用于农危房项目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33,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 应急管理事务2240106安全监管110,2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支出;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18,000.00元,主要用于地址灾害支出;2240602林草原防灾减灾8,25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林业站护林员工资;22499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6,950.00元,主要用于救助物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519,241.00元,支出决算为 130,884.76元,完成预算的0.2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414.76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厉行节约”号召,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44,205.08元,下降 25.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1,244.92元, 增长 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450.00元, 下降 98.9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414.76元,占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470.00元,占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30,414.7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30,414.7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扶贫下乡、各项下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4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4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各项工作接待餐费的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4,791.6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1,135.12元,主要原因是卡房镇中心工作较上年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工作办公用品、下乡开展各项工作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资产总额15,453,864.33元 ,其中,流动资产14,469,614.67 元 , 固定资产984,249.66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0元 , 无形资产0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51,104.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4,777.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104,46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25平方米,账面原值255,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997.51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453,864.33 | 14,469,614.67 | 984,249.66 | 184,213.45 | 290,083.06 | 509,953.15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01,4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1,187.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0,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六、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为我会各级机构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701111
附件【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表2022080112031075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