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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220-87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76301000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党建,聚合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落实《中共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班子成员2021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党建工作合力。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局领导班子制定5件“民生实事计划”已办结,真正做到用心为百姓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积极开展“新医保‘心’服务”党建品牌创建。为推进书记抓基层党建特色项目,我局以“品牌+”为主线,紧扣“倡导全民参保,保障人民健康”这一工作主线,提高医疗保障局管理服务水平,把为民服务解难题做深做细做实,使“新医保‘心’服务”党建品牌成为党建工作的落脚点,成为党员服务群众的旗帜,成为与时俱进创新党建工作的新机制。

  2.保民生,促改革,医保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狠抓扩面征缴工作。扎实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积极创新医保参保扩面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和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全市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10月30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1699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56096人,两险参保人数373090人。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二是抓好行业扶贫工作。围绕“医疗有保障”这一核心任务,过渡期内仍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兜底保障报销比例达90%,确保了医保扶贫政策的连续稳定。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四是持续做好医疗救助。为扩大医疗救助范围,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群得到救助,除执行州级医疗救助政策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市级动态监测帮扶人员、因病已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或需长期依靠治疗维持,而造成家庭贫困的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纳入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范围,并制定下发了《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个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动态监测帮扶人员实行医疗救助的通知》(个医保发〔2021〕4号)和《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个旧市财政局 个旧市民政局 个旧市残疾人联合会 个旧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个医保发〔2021〕8号)文件。五是夯实医保基础信息。认真清理参保人员无效数据及清退参保死亡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六是加大稽核力度。成立参保扩面、稽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参保单位开展稽核。截至10月31日,共完成60家参保单位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稽核,稽核出少申报医保费共计31.19万元,涉及3360人职工利益,我局将在本年度完成追缴工作,有效保障职工医保待遇合法权益。七是建立健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机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个旧市医疗保障局修改完善《个旧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并呈现出“低门槛,高质量”、“时间短,效率快”、“全程接受监督”的“三大亮点”。八是多措并举、全力推广电子医保。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全方位动员,定期通报全市激活进度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将推广工作做细做实,深入乡、村、社区,向老百姓宣传动员,面对面展示,手把手指导,让广大群众亲身感受看病就医、扫码信息查询的方便快捷,真正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3.动真格,出实招,基金监管成效明显

  一是规范医药机构诊疗行为。依托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定点医药机构(村卫生室及普通零售药店除外)智能监控全覆盖。有效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二是做好基金预决算及基金拨付工作。为确保我市医疗保险基金能安全平稳运行,又能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认真做好基金的预算和决算工作,有序推进基金平稳安全运行。三是狠抓医保基金安全。制定了《个旧市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个旧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个旧市医疗保障局稽核领导小组,组建财务、法律、数据、资料信息和医疗审核小组,并建立各小组人才库,确保我市医疗保障工作规范、准确、有效开展。

  4.抓重点,出亮点,医保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工作。为将行风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我局围绕2021年医疗保障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查找医疗保障服务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并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医疗保障局风险防控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执行力建设,促进机关效能的提升。二是扎实开展“局长处长科长走流程”活动。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结合工作实际和参保群众、医药机构、参保单位等服务对象反映突出的经办服务和政策落地问题,从群众办理高频事项中认领了“走流程”事项清单,采取线上全流程体验、线下全方位实地办理、随访服务对象等方式,逐一检验医保政务服务情况,形成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建议)清单“三个清单”,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逐项研究解决。三是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融入全国医保“一张网”,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全市医保经办、医保治理、医保服务、医保协同迈入一体化发展新阶段。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成功上线使用,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医保业务和医保信息数据与全国的互联互通,标志着个旧市进入了“智慧医保”新时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和法规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 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9,952,723.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41,923.92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00.00元,占总收入的0.04%。 2020年收入合计14,457,361.71元。2021年收入决算数比2020年收入决算数多15,495,362.21元。主要原因是:1.财政加大对医疗救助的投入;2.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过经费账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950,758.92元。其中:基本支出5,716,373.92元 ,占总支出的19.09%;项目支出24,234,385.00元 ,占总支出的80.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支出合计16,375,545.26元。2021年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多13,575,213.66元。主要原因是:1.财政加大对医疗救助的投入;2.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过经费账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16,373.92元。与上年基本支出决算数5,753,142.95元对比减少36,769.03元,增减幅度较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203,825.46元,占基本支出的91.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2,548.46元,占基本支出的8.97% 。 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宣传资料由州级主管部门提供发放,故印刷费减少,基本支出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34,385.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决算数10,622,402.31元对比增加13,611,982.69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加大对医疗救助的投入,其中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5,561,100.00元,于上年对比增加6,792,148.78;二是2021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6,550,000.00元过经费账户(以前年度财政直接转基金账户)。

  项目支出及工作开展情况为:一是用于资助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1年度共资助特殊人群参保37686人,其中,特困供养人员96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3584人、低保和重度残疾人23136人;二是直接救助14213人次住院的医疗救助费用;当年下达的15,561,100.00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三是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含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支出,当年下达的6,550,000.00元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21,923.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23% 。与上年支出决算数15,992,845.26元对比增加13,129,078.66元,主要原因是:1.财政加大对医疗救助的投入;2.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过经费账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6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9,34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1,2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05)469,324.24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8,823.44元,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602,61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2%。

  (1)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389,285.00元,用于计划生育专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6,833,647.27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2)6,302.24元,用事业人员于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21,235.14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救助(13)城乡医疗救助(01)15,561,100.00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救助(13)其他医疗救助(99)200,000.00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障费用兜底补助资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行政运行(01)4,721,085.16元,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8)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事业运行(02)105,957.97元,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 等);

  (9)卫生健康支出(21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209,000.00元,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含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0)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支出455,000.00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资金支出,2021年省属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和农垦系统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0元,支出决算为2,010.00元,完成预算的1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0.00元,完成预算的13.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控制和减少“三公”经费的发生。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6,106.00元,下降7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06.00元,下降75.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1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2,0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713.46元,与上年支出决算数643,050.18元对比增加139,336.72元,主要原因是:因印刷费、邮电费、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减少原因,运维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80,612.15元,其中,流动资产62,829.10元,固定资产317,783.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 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639.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49.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30,44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0612.15    

62829.10    

317783.05    

 

 

 

317783.0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0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0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08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76301111



附件【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公开表2022072903572459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