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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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2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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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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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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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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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1000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和个旧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个旧市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个旧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个旧市爱国卫生委员会的日常,负责管理个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
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引导全市卫健系统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抓紧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现“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顺利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2、全力以赴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严密开展中高风险地区入(返)个人员排查、流调、管控;严格做好院感防控工作;规范设置辖区内发热门诊,充分发挥发热哨点作用;完成辖区内5个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核酸日检测量21600人份(含州一院10000人份);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完成3-11岁人群第一剂、12-17岁人群全程接种任务;做好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3、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责,按照《个旧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个旧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要求继续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和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全部实施。严格落实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建设不断推进,全市1-3季度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36.08%,公立医院药占比为24.04%,比上年度下降3.06个百分点。
4、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立足滇南中心城市建设和大屯新区整体发展,打造辐射“个-开-蒙”片区的集医疗、康复、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示范性综合医疗服务机构。一是扎实推进卫生建设项目。个旧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个旧市人民医院鸡街院区建设项目持续推进,个旧市大屯新区中医医院(红河州个旧市大屯新区老年人康复护理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待水电消防设备调试后即具备验收条件。现正在进行中心供氧和制剂楼设备安装调试;室外道路、绿化景观、配变工程施工。二是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2021年继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开展,努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抓紧抓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及“一站一中心”建设。已完成7家卫生院和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并通过州级验收;2家心脑血管救治站已通过省级验收。全市11家乡镇卫生院已经达到基本标准建设,1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4家卫生院创建达标云南省甲级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热门诊设置管理和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的通知》要求,着力推进哨点诊室建设积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前哨”作用,截至目前,已有6家卫生院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稳步推动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建设。继续开展医保打包付费、实行按季拨付医保基金。多方筹集资金、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和“三大中心”建设。医共体基本医疗信息平台已投入使用,基本实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信息与市人民医院信息互通。依托医共体理事会牵头医院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组建了远程会诊中心,通过“一对一”的疑难患者病例指导,实现了为百姓提供在家门前就能享受三甲医院服务的便利。同时,“三大中心”通过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心电、影像报告进行质量控制及远程病例指导,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心电、影像和临床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四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措施。严格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落实好建档立卡户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全部实现“一站式”结算并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就诊20212人次。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部报销。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率达99.98%。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部达到脱贫出列标准。
5、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248所,平均每千人口拥有病床10.04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3.67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包含原基本公卫12项及重大公共卫生划转项目。截至目前,完成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包括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建档立卡户等。健康教育覆盖率75%;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率22%。继续加强农癌、城癌早症早治工作。2021年通过与高校对接的校园招聘、与人社部门配合的公开招聘、面向社会的高层次人才招聘等多形式多渠道共招录院校毕业生44人,进一步优化充实了医疗机构人才队伍。
6、巩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一是加强应急培训。为确保队伍“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进一步促进全市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处置能力,组织全市流调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案例分析及模拟调出三个部分,通过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的实战能力,增强了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完善科学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组建流调、消杀、采样、医疗、检测队伍。持续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全市辖区内有州一院、州三院、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疾控中心共5个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并持续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目前州一院作为州级定点医院,日检测率10000人份,其余医疗机构核酸日检测量共11640人份。现启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个(市委党校),有房间100间;备用隔离点9个,有房间889间。目前全市已启用和备用隔离点合计有房间989个,按照20间/万人的标准和统计部门提供的我市41.9万的人口数据,目前储备房间数已达标。已启动的市委党校隔离点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的标准设置,并由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下设的隔离场所专班负责管理,自启用以来共完成隔离观察317人,通过建章立制和规范化管理,隔离场所内未发生疫情传播、工作人员感染或其他安全事故。三是做好“双提升”工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2020〕13号)要求,个旧市“双提升”工程项目由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及设备购置,个旧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购置),个旧市传染病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和负压病房、重症ICU建设四个子项目组成,总投资1567万元,由云投公司负责改造完成。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竣工投入使用。以上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资源配置,提高我市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重在应急、统一管理”的原则,实现传染病诊疗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防范传染病的传播和交叉感染风险。
7、不断夯实爱国卫生成果
一是巩固提升“清垃圾”行动,实现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城区103万平方米15条主次干道机械清扫率70%,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随满随清、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效整治长期拆而未建工地垃圾随处可见问题,对已暂停施工工人村周边工地的11个地块进行回填复绿,清运建筑垃圾13.8万吨,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086万平方米,形成新的城市绿化景观;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在全国信息排查系统上销号。二是巩固提升“扫厕所”行动,实现公共厕所干净、卫生。全市公厕2305座均按各自行业标准达标,城区68座公厕做到“三无三有”全部达到。自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消除各类旱厕96座。三是巩固提升“勤洗手”行动,实现洗手设施管护到位、 使用方便。计划建设改造洗手设施1269座全部完工。四是巩固提升“净餐馆”行动,实现餐饮服务干净、整洁、安全、放心。共检查餐饮单位13514户次,累计发现问题5293条,整改问题5019条,27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五是巩固提升“常消毒”行动,实现清洁消毒制度化、 标准化、规范化、可视化、常态化。100%的“8类重点场所”推广使用个旧常消毒智慧化监管平台。我市“8类重点场所”共417家,其他公共场所873家,“常消毒”覆盖率100%,监督检查率100%,常规开展清洁消毒率100%。六是巩固提升“管集市”行动,实现农贸市场整洁、有 序、规范、标准。在开展“管集市”专项行动工作,共检查农贸市场2287个次,出动执法人员5200人次,累计发现问题327条,累计整改问题327条,累计发出责令整改31份。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国家卫生城市、“7个专项”行动和美丽县城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七是巩固提升“众参与”行动,实现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知晓、齐动手、皆负责、都实践。极开展多角度、多层次“7个专项行动”宣传。设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二维码宣传笔、宣传围裙等,开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民互动活动平台,设置有奖知识问答、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整治线索举报等板块,截至目前,浏览71.44万人次,参与线上答题12.27万人。
8、持续加大综合检查力度
一是顺利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检”完成情况,2021年下达任务数141家,其中公共场所82家,生活饮用水4家,学校卫生20家,医疗卫生专业14家,传染病专业8家,妇幼健康专业6家,放射卫生专业3家,职业卫生专业(职业健康体检机构)3家,消毒产品生产单位1家。现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完结率100%。二是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相关规定持续推进办理。三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2021年前3季度,我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886人次、车辆台303台次,巡查2970余次。
9、靶向施策推动老年医疗资源布局
一是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持续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在打造健康环境的同时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全市设有健康主题公园3座,健康步道4条,2021年,编印发放宣传品15种245205份,进一步提高健康知识及健康素养。二是建立健全相关体系。扎实推进“众参与”行动 ,多种形式搭建全民互动平台,提高群众知晓率,执行每周五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大力倡导“六条新风尚”,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继续医学教育。三是卫健局与民政局共同印发《关于做好个旧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个卫联发〔2021〕8号),全市非医养结合的11家养老机构均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实现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老年证,实行主办、协办(A、B角)双岗制度,保证服务不间断。全年,审核、办理、发放《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2166本。
10、强化推动健康教育宣传
创新宣传形式,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发健康教育普及形式,举办线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奖问答活动,共收到1460份问卷,2021年一共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帽1000顶,印发健康教育宣传毛巾等宣传品17种285205份、公益广告10类等。有效增强全市广大群众健康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其他事业单位 2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卫生健康局
2.个旧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3.个旧市肿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个旧市健康教育所
6.个旧市人民医院
7.个旧市中医医院
8.个旧市妇幼保健院
9.个旧市传染病院
10.个旧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
12.个旧市老厂镇中心卫生院
13.个旧市锡城镇卫生院
14.个旧市蔓耗镇卫生院
15.个旧市贾沙乡卫生院
16.个旧市保和乡卫生院
17.个旧市乍甸卫生院
18.个旧市倘甸乡卫生院
19.个旧市鸡街镇中心卫生院
20.个旧市沙甸卫生院
21.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
22.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个旧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4.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健局机关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
1.党委办公室
2.行政办公室
3.人事科
4.财务科
5.政策规划、信息化与体制改革办
6.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科
7.疾病预防控制科
8.应急办
9.医政医管科(中医管理科)
10.基层卫生与健康科
11.老龄科教科
12.妇幼健康与人口监测科
13.防治艾滋病科
14.爱卫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603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4 人),事业编制 15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21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36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4人),事业人员 1,3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5人)。
离退休人员 11 人。其中:离休 11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在编实有车辆 57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10,177,903.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862,011.45元,占总收入的18.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40,997,222.1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7.7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318,669.61元,占总收入的3.58%。 与上年收入1,578,003,674.96元对比减少367,825,771.7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调整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78,758,954.89元。其中:基本支出 1,262,455,442.53元 ,占总支出的 91.56%;项目支出 116,303,512.36元 ,占总支出的 8.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支出1,390,317,997.19元对比减少了11,559,042.3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2,455,442.53元。与上年1,039,701,886.67元对比增加222,753,555.86 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经费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47,730,636.23元,占基本支出的35.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4,724,806.30元,占基本支出的64.5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303,512.36元。与上年350,616,110.52元对比减少234,312,598.16元 ,主要原因分析调整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个旧市人民医院鸡街院区建设项目持续推进,个旧市大屯新区中医医院(红河州个旧市大屯新区老年人康复护理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待水电消防设备调试后即具备验收条件。现正在进行中心供氧和制剂楼设备安装调试;室外道路、绿化景观、配变工程施工。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685.71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二、教育支出900,000.0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三、科学技术支出195,137.32元,主要原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四、社会保证就业支出466,822.33元,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392.98元,残疾人康复434,380.35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6,049.00元;
五、卫生健康支出101,252,310.30元,主要是:
(一)公立医院项目20,439,219.65元,包含个旧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中医医院大屯新区建设项目及个旧市人民医院鸡街院区建设项目。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5,796,406.56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项目21,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5,775,406.56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乡医补助。
(三)公共卫生项目49,503,338.39元,其中 ① 卫生监督机构1,394.00元。 ②妇幼保健机构250,008.09元,继续进行医院提升改造项目。 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4,411,154.51元,主要是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保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④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1,210,807.64元,主要是艾滋病防治及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抗病毒治疗检测、艾滋病防治监督执法、HIV/TB双重感染防治、丙肝防治、农村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工作。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629,974.15元,主要是突发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支出。
(四)中医药项目50,692.57元,主要用于中医药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及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
(五)计划生育事务8,209,165.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包括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城乡居民医保补助金、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宣传员补贴、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补助等。
(六)医疗救助1.44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救助。
优抚对象医疗358,270.72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费用补助。
(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895,215.97元,主要用于卫生城市复审,“七个专项行动”,人民医院鸡街院区项目前期经费。
(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
(九)其他支出8,291,556.70元,主要用于人民医院鸡街院区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7,273,142.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7.21% 。与上年246,504,890.50元对比减少9,231,747.96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68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 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6.科学技术(类)支出195,13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 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30,08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427,559.93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392.98元,抚恤2,657,024.36元,残疾人康复434,380.35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6,049.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682.2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1,050,23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3%。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974,431.41元, 综合医院29,635,527.39元,中医(民族)医院11,530,107.42元, 传染病医院5,761,267.52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709,905.23元,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3,120,434.62元,乡镇卫生院25,763,188.85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831,806.56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284,533.17元,卫生监督机构1,945,010.71元,妇幼保健机构7,652,325.2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4,411,154.51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1,210,807.64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629,974.15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0,692.57元, 计划生育机构1,390,839.34元,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209,165.00元,行政单位医疗451,306.98元,事业单位医疗4,304,199.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30,064.42元, 医疗救助1.44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58,270.7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895,215.97元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应急物资储备;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427,600.00元,支出决算为44,079.48元,完成预算的10.3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86.48元,完成预算的 4.7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393.00元,完成预算的 24.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单位倡导厉行节约取得显著成效。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95,348.12元,下降6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1,015.73元,下降8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332.39元,下降45.2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各单位倡导厉行节约取得显著成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86.48元,占33.32%;公务接待费支出29,393.00元,占66.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4,686.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4,686.4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护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29,3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29,3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619.02元,与上年789,062.52元对比减少97,443.50元 ,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运转的运行经费 。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2,145,121,267.75元 ,其中,流动资产751,650,829.34元 ,固定资产1,015,530,427.86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48,545,579.99 元 ,在建工程291,411,126.26元 ,无形资产37,856,627.71元 ,其他资产 126,676.6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842,138,023.4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2,983,244.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8,129,710.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174.81平方米,账面原值923,120.22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3,950元;报废报损资11项,账面原值8,971,574.8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1,771.47元;出租房屋5210.75平方米,账面原值4,791,013.5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58,519.98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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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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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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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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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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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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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145121267.75 |
751650829.34 |
1015530427.85 |
412466239.97 |
11751238.3 |
|
591312949.53 |
48545579.99 |
291411126.26 |
37856627.71 |
1266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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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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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5,500,304.26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43,193.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0,416,649.3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40,461.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106,075.0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6.34%。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1111
附件【P0202211096185174877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