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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203-01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001000

  个旧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辖区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管理乡(镇、区、处)统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工作。做好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收集、整理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相关地区的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工作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一是积极参与个旧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及个旧市拟打造“5+4”产业体系数据的测算。二是为认真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意见》《办法》《规定》,拟定了《个旧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三是根据统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开展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统计局拟定了《个旧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构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格局的各项措施有序开展。四是深入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分别对州统计局随机抽取的10户企业、16户企业项目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基层统计基础得到夯实,有效规范了统计工作环境。

  2.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我局立足职能,切实加强统计监测和预警,按月对GDP核算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实施预警监测,围绕农业、工业、服务业、投资、消费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指标,通过现有的月报、季报数据,实时监测经济指标运行趋势,对采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及时的、有针对性的提前介入,做到事前预测重效率,事后统计重分析,充分发挥好监测预警作用。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按月分析工作机制,加强对部门和行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夯实数据质量基础,数据网报结束后通过专报第一时间向市领导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差距、查短板,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信息、分析报告。截至11月底,编印了《个旧统计》9期41篇,《个旧市国民经济指标统计直报》5期。

  3.提高数据质量,统计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我局把为市委、市政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整个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多载体、深层次地开展统计服务工作。“两会”期间,按时发布了《个旧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个旧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8期1600份,《2021年个旧市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160份;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800余人次。

  4.夯实基础建设,统计保障水平显著加强。一是深入基层实地调查研究。积极开展服务千企工作,到企业、乡(镇、街道)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查找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企业及时协调解决统计联网直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据。二是加强报表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含义理解,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完成新入库项目核实54个,数据质量核实50个,房地产在建项目4个,抽取50户抽样调查样本户和5户“金样本”样本户进行调查,努力做到不漏统、不错统、不瞒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2021年入库项目、房地产、建筑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实时做好服务企工作。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和加强统计基础工作,9月底对7个乡镇、5个村委会进行了抽查,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各乡(镇、街道)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11月向州统计局争取到统计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鸡街镇、老厂镇的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扎实做好基本单位统计工作。按季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工作,严格“四上”企业审批流程,做好“四上”企业的新增、退出管理,密切与专业联系,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核对,确保名录库和专业库指标一致。五是做好企业的纳规升规工作,进一步夯实经济增长的基础,加强对新纳规的企业日常性走访核查,确保了“两库”企业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今年共纳规升规8户,其中:房地产2户,工业2户,批零住餐2户,服务业2户。

  5.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巩固依法治统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与个旧市委党校合作,继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参训人员涵盖机关、企事业的领导干部、统计人员364人。特邀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统计执法监督处)二级调研员饶金才,在全市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就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全市依法统计良好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统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贸易统计科、统计执法监察队。

  2.个旧市地方统计调查队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个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648,688.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5,793.99元,占总收入的99.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894.56元,占总收入的0.71%。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64.51万元,下降1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83万元,下降9.6%;其他收入减少15.68万元,下降82.7%。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州级、市级财政减少项目经费拨入,成为本年度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导致2021年总收入和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均比上年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731,701.85元。其中:基本支出4,419,012.27元,占总支出的93.39%;项目支出312,689.58元,占总支出的6.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减少46.65万元,下降8.9%,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9.96万元,下降6.3%;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6.69万元,下降34.8%。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州级、市级财政减少项目经费拨入,成为本年度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导致2021年总支出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比上年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19,012.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9,577.05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支出比上年下降。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088,935.87元,占基本支出的92.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076.40元,占基本支出的7.47% 。年人均支出16.9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2,689.5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9万元,下降34.8%。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及基本结束,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项目经费用于开支数据资料开发、数据共享等。具体支出情况:购买处理涉密人口数据的办公设备16700.00元,数据网络专线费51833.00元,劳务费60837.78元,工作人员差旅费34927.00元,水电费9956.55元,用于省、州级对我市人口普查数据核查、调研等接待费12662.00元,对乡、镇(区、街道)人口普查进行工作指导和到省、州级汇报工作的租车用车费27335.00,用于购置办公用纸和办公设备耗材等的办公费98439.0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6,220.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40%,较上年减少407,434.04元,下降8.0% 。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州级、市级财政减少项目经费拨入,成为本年度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导致2021年总支出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比上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21,01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2%。 主要用于开支我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大型普查、抽样调查等项目支出。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支出49,937.70元,用于开支日常统计办公费。

  2010501行政运行1,948,645.62元,用于保障行政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支出;

  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235,545.46万元,用于保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项目经费;

  2010550事业运行1,482,258.87元,用于保障事业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4,83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8%。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2,703.00元,保障离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0元,用于支付事业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 361,509.44元,用于缴纳单位负担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

  2080801死亡抚恤23,255.20元,用于支付死亡退休职工的抚恤费。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2,575.42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等支出。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69.54元,用于缴纳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0,36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3,740.87元,用于缴纳单位负担的行政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7,972.24元,用于缴纳单位负担的事业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8,656.09元,用于缴纳单位负担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62.00元,完成预算的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62.00元,完成预算的2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239.00元,增长34.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39.00元,增长34.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省、州级加大对县市级统计数据核查力度,省、州级一个季度要对县市统计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省、州级的接待次数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662.00元,占支出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62.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6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级对我市统计数据核查的接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59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91.69元,增长2.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开支的劳务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长。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如下:

科目名称 

金额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4,595.00 

办公费 

7,521.65 

电费 

63.75 

邮电费 

702.60 

差旅费 

4,712.00 

培训费 

5,040.00 

劳务费 

8,500.00 

工会经费 

20,700.00 

福利费 

70,900.00 

其他交通费用 

132,780.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675.00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0  

11  

合计  

 

268986.15   

31770.36   

237215.79   

0   

0   

0   

237215.7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 268986.15元,其中,流动资产31770.36元,固定资产237215.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633.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176.55元。流动资产减少70456.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8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同级政府财政部门预拨的下期预算款和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项,以及采用实拨资金方式通过本单位转拨给下属单位的财政拨款 。

  (二)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开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开支,一般预算财政补助开支是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开支。

  (四)“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001111



附件【P0202211163993347901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