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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200-52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401000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协同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3、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监督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同推进竞争政策实施,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个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2、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负责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来,个旧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稳步推进“净餐馆”、“管集市”取得成效,全力助推个旧高质量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扛实政治责任

  (1)强化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将学习内容转化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勇争先的强大合力。邀请州市场监管局各科室业务骨干及州法律专家为干部职工授课,有效提升履职能力。

  (2)扛实责任强化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逐级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行动,深刻汲取白恩培、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及和建、许洋案件恶劣影响的沉痛教训,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制定《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窗口服务行为规范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人办事。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党纪法规,重点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形象。

  2、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云南省承接自中央层面的3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我局结合自身实际许可权限,承接其中71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为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12项、优化审批服务47项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自4月29日起启用自然人“区块链云签名”模式,全省范围内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设立、变更、注销全流程采用无纸化操作,单独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外资企业网上登记入口,与非公司企业法人、内资分支机构设立等业务共同采用网上预审线下“一窗通”办理模式,压缩办理时长至0.3个工作日,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截至11月2日,注册登记企业5679户,个体工商户14896户;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6户,出质股东8人,出质股权63840万元,被担保债权95236万元。

  (2)高质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

  印发《2021年度个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1年度个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依法向社会公示各有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检查2020年新设企业29户,定向抽查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信息、公示信息10户,不定向抽查2021年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公示信息480户。督促市场主体按时完成年报公示,截至目前企业报送率95.03%,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率64.22%。

  3、强化日常监管,严守安全底线

  (1)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严格食品安全过程监管,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一是严把生产加工关。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类和分级管理,按照50%的比例“双随机”抽查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50户次,发现问题199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持续强化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力度,开展白酒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甜蜜素及散装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白酒小作坊176户次,抽检散装白酒产品48批次,发现不合格5批次,完成处置4批次,剩余1批次已立案查办。开展豆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豆制品加工小作坊189户次,督促58户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关停不达标豆制品加工小作坊7户。二是严把流通销售关。深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完成食品销售风险等级评定2105户,完成率71.92%。加大销售环节监管力度,检查食品销售经营户1819户次,流通食品摊贩823户次,食用农产品经营户789户次。全面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截至目前我市集中监管仓累计进仓冷链食品31380件,总重897吨,均经过严格消毒且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开具出库证明;日常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62户次,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三证、四不”要求,实行“五证一码”销售。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整治等工作,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790户次,食品销售主体427户次,各类市场34个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1个次,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截至11月3日,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22批次,不合格14批次,已积极开展抽检监测后处置工作。三是严把餐饮服务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组织3402名餐饮从业人员通过食品安全线上考试,餐饮服务经营户“明厨亮灶”率达100%。全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和动态调级工作,完成餐饮服务风险等级评定2327户,完成率97.4%。推动“餐饮安心码”进餐饮单位,截至目前全市1932户餐饮单位已完成公示,覆盖率达92.48%。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检查学校食堂190户次,周边餐饮店116户次,副食店141户次,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发布预警通告9期,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发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资料12万余份/条。

  全面落实“两品一械”监管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妆、用械安全。一是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检查新冠疫苗接种点37户次,经营使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机构6户,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药品专项检查127户次,没收个旧市大屯广安诊所所售过期药品13个品种,罚款3万元。完成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10户,指导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做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工作。二是开展化妆品领域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目前未发现问题产品。三是开展多项医疗器械领域专项检查,检查生产零售企业80余户,医疗美容机构32户,严肃查处个旧市倘甸卫生院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在打击制售假冒3M口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检查企业商户80余户次,未发现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机制,截至目前,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1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6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6例。完成本级药品抽样送检10批次、化妆品5批次,协助上级完成辖区内医疗器械抽样送检6批次。

  (2)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着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一是全面摸清底数,截至9月,我市登记在册特种设备2910台,其中在用2586台、停用324台。在用设备中按类型分为锅炉99台,压力容器708台,电梯1006台,起重机械576台,厂(场)内机动车辆175台,大型游乐设施20台,客运索道2条。另有已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管道40.79公里,民用、工业气瓶27771只。今年来受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136件;办理使用登记131件,变更30件,注销87件;报停53件,报废10件;重新启用1件。截至目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为99.88%,定期检验率为89.83%,同比均有所提高。二是制定《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目录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排查,扎实开展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督促责任单位立查立改,切实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检查组43组次、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92户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现场138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份,查封设备1台。排查发现的紫竹园20幢二单元电梯检验有效期届满未经检验合格、个旧市宝华旅游索道有限公司客运索道2021年定期检验不合格、个旧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在用压力容器安全阀缺失情况下依然运行等问题,均已督促责任方整改完毕。叫停1户废旧物资回收站收购和报废液化石油气气瓶行为,要求其将现有回收气瓶逐级退回充装站,由充装站送往气瓶检验站按要求做报废处理,共清退废旧液化石油气气瓶64个。三是于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商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值守、应急报告工作。

  (3)全力维护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

  切实推进“质量强市”,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重点,不断增强质量竞争力,有效提高质量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和经济贡献率。一是发放并收回《企业质量技术服务需求调查问卷》52份,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举办“推动高质量发展、共享高品质生活”质量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相关咨询4起。二是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深入12户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保障产品质量生产记录是否规范,检验记录是否齐全,标签标识、“CCC”认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三是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做好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1户,经营小商户29户。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塑料制品经营户154户,责令经营者现场下架无厂名厂址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15件、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无标签标识农用地膜9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清源”行动,检查城区汽车配件经营户、汽车修理厂24户,电动自行车经营户12户,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经营网点20个,检查液化气瓶30余个,未发现超期未检情况。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检查零售经营户36户,收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112件。四是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危化品24批次,日用消费品26批次。抽检个旧市云锡劳动防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自吸过滤式颗粒物呼吸器(无呼气阀)15个,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全部合格。五是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针对个旧市鸡街水泥厂矿渣硅酸盐水泥产品不合格、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个旧金湖分店销售“如意暖手宝”标志和说明不合格问题,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收到整改报告2份;针对个旧市土产日杂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烟花爆竹“满堂红”产品不合格问题,没收违法所得1076.40元,并处罚款5589元。

  4、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尽责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梳理我局权责清单,绘制完成1812项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依法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权限等内容。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制定全面规范的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卷宗评查标准》开展执法案卷一案一评,目前已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1件,作出处罚决定51件,已全部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有3件行政处罚案件在州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全州案件评查中被评为优秀。

  (2)全面强化市场行为监管

  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自3月起启用“指南针大数据网络监管系统”,及时获取涉网企业基础数据,服务网络交易监管。通过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线上检查涉网企业733户,录入日常监管信息733条;使用“浦软翔鹰”网络取证软件完成网络取证21条。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扎实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核酸检测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规范保证金专项整治等多项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节假日、各类大型考试期间价格监管,坚决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未明码标价案件20件,罚款33000元;简易程序处罚案件5件,罚款250元。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全市市直部门55个、市直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65个,立案查处涉嫌违规收费1起,要求3个明码标价不规范单位现场整改完毕。节假日期间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01户次,发现问题2处,现场整改2处,发放提醒告诫书300余份。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指导44个社区(村)积极申请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机制,开展打击仿冒混淆侵权专项整治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案件5件,罚款2.5万元。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23户,梳理报送2013年至今涉及粮食及其制品行政执法案件9件、消费投诉举报案件15件、信访件3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23件,目前全市商标有效注册总量1822件,专利授权量88件,发明专利有效量138件。制定《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滇2021”打击走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行动,对3户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冷链食品、1户无照经营托运物品的当事人立案处罚,罚款3.1万元。出动执法人员167人次,在校园周边文具店、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经营户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扫黄打非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行为。

  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开展重点领域广告集中清理整治,检查广告137条次,发现违法广告线索13条,现场纠正11条,责令改正2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件,均已按照程序办理答复。做好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清理整治,清除灯箱广告4条。坚决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约谈医疗机构1户,责令其停止发布侵权医疗广告3条。制定印发《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检查户外广告112条次、店堂广告82条次,发现涉嫌违法2条,现场纠正1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强化重点媒体监管,监测个旧电视台播出内容143次,未发现发布商业广告行为。

  (3)加大重点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截至目前,已查办各类重点违法案件34件,罚款596424.32元,其中,医疗服务价格违规收费案件3件,罚款386124.32元;未明码标价案件18件,罚款30000元;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件,罚款90000元;使用过期大米原料生产、加工、销售鲜米线案件1件,罚款50300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件5件,罚款25000元;无证无照经营案件3件,罚款15000元。

  5、优化市场环境,开拓循环畅通市场

  实施标准化战略。印发《个旧市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个旧市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累计公开标准176件、企业32户,涵盖产品256种,现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制定《个旧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工作方案》,深化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已有32户企业公布了88件企业标准,年内已抽查1户企业的4件标准。

  规范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加强验光配镜行业计量监管,检查全市25个眼镜配镜场所59台设备。开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强检计量器具专项检查,检查贸易结算计量器具23台、公平秤5台,器具全部检验合格。检查粮食购销领域企业4户,计量器具17台,器具全部检验合格。创建有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16家,备案检定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755件、医疗卫生类488件、环境监测类2件、贸易结算类197件、计量标准器29件。

  推进全市认证认可工作。扎实开展春运前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自愿性认证企业监督抽查及检测机构、强制性认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及企业18户。做好自愿性认证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冒用3C标志产品。年内挖掘培育有机产品1个,全市现有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6户、证书37个,自愿性体系认证企业56户,有机产品认证企业2户、产品9个。

  拓宽消费投诉渠道。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个旧市分公司等3户企业推广在线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指导大尔多超市新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截至目前,多渠道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万余元。

  6、服务中心大局,助力个旧高质量发展

  制定《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建1个综合督查组和8个市区工作检查组,深入32个点网格积极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督查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单位11556户次,累计发现问题4952条,完成整改4707条,245条正在整改中。推行餐饮户环境卫生检查公开台账制度覆盖城区1070户餐饮服务单位,发布餐饮红黑榜8期。指导城区11个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改造,于10月14日顺利通过州商务局审核,全部认定为标准化农贸市场。青年路农贸市场、新冠综合农贸市场被市政府授予四星级市场称号。统一印制“个旧市明码标价公示牌”5000块,交由城区11个农贸市场主办方提供经营户使用,市场内固定摊贩全部实现明码标价。完善农贸市场管理长效评价机制,指导农贸市场建立健全8项内部管理制度和3项应急预案,督促市场主办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好环境卫生整治,促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旧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个旧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15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垂直管理机构1个,派出机构10个。

  内设机构为:

  1.办公室(退休人员办公室)

  2.法规科

  3.注册审批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4.信用监督管理科

  5.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价格监督检查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6.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7.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8.广告监督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科

  9.产品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科

  10.食品安全协调科

  11.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12.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

  13.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5.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科

  垂直管理机构为: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派出机构为:

  1.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2.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锡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3.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鸡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4.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屯市场监督管理所

  5.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厂市场监督管理所

  6.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卡房市场监督管理所

  7.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蔓耗市场监督管理所

  8.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甸市场监督管理所

  9.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贾沙市场监督管理所

  10.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和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为空表填报,是因为本单位不涉及相关拨款收入支出内容。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8,245,808.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45,808.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总收入21,967,749.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78,058.8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奖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8,333,171.75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3,791.01元,占总支出的74.38%;项目支出7,259,380.74元,占总支出的25.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总支出22,094,99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38,175.1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奖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73,791.01元。上年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32,072.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8,281.5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动工资福利费支出减少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91,617.83元,占基本支出的91.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2,173.18元,占基本支出的8.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59,380.74元。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924.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96,456.7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度对城区6个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管理进行奖补,支出120,000.00元;对城区11个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进行奖补,支出5,920,000.00元;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支出250,000.00元;完成省州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支出361,900.26元;完成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公务用车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终端,支出22,650.00元;完成电子政务专网、数据专线等信息化建设,支出95,580.00元;采购营业执照,支出77,163.00元;在3个街道、1个乡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工作,支出124,106.00元;开展党员教育工作、“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支出7,650.00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工作,支出60,000.00元;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支出42,624.94元;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工作及就业保障工作,支出146,266.54元;完成艾滋病防治专项工作,支出21,500.00元;完成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工作,支出9,9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33,171.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总支出22,094,99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38,175.1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奖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80,06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1%。主要用于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8,13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6%。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2,66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6,241.8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263.64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6,266.54元、2080801死亡抚恤1,169,271.6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29.3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5,02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5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24,470.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2,265.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16,793.46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00.00元、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94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939.25元,完成预算的4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3,384.25元,完成预算的3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55.00元,完成预算的1.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人次;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厉行节约,减少燃修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270.23元,增长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641.23元,增长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71.00元,下降36.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修理费有所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384.25元,占96.99%;公务接待费支出7,555.00元,占3.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384.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3,384.2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计量工作、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5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计量工作、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2,173.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560.85元,下降14.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等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工作办公用品、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开展市场监管管理工作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9,793,356.07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575.04元,固定资产8,677,778.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6,446.89元,其中固定资产本年增加18,000.00元,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少固定资产588,573.95元,流动资产减少155,872.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142.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75,663.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9,413.6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793,356.07   

1,115,575.04   

8,677,778.03   

7,119,657.65   

349,487.89 

0.00   

1,208,632.49   

0.00   

0.00   

3.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0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81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01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401111



附件【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08011223288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