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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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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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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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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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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47501000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定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个旧市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识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4)负责对运载液体、沙石、粉尘物质的车辆准运的审批。
(5)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
(6)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
(7)承担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工作方面的行政诉讼应诉和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8)承办市人大、市政协的建议和提案,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和投诉。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管理好城市、服务好人民的中心,以精益求精为标准,创新长效管理机制,突出重点,着力以“绣花”功夫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向精细化发展。
坚持运用“高效精准科技管控”,解决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沿路抛洒、扬尘污染、私拉乱倒等管理痛点。截至目前,平台已接入渣土运输企业6家,管理运输车辆59辆,累计核发建筑垃圾准运证410张,清运建筑垃圾9.9万立方。同时,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依托个旧市大数据中心建成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与各部门形成联合机制,接入200个公安系统摄像头数据实现个旧市区全覆盖,实现城市运行数据可视化。配备电子工牌72个实现巡查队员网格化管理,通过个旧城管手机APP将发现的违法事件上报至监督指挥中心,由监督指挥中心受理立案、交办处理、监督指挥,实现各部门资源整合与统一调度,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不断充实完善成员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2021年以来城市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城管委牵头开展执法2次,印发了《2021年春季建筑施工现场和城区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屯片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城市管理效果显著。在市综合执法局带领下,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执法工作,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和专项整治力度。截至目前牵头组织联合执法10次,参加联合执法66次。经过不断地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领域逐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法规科、审批督察科、综合协调科。
2.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内设大队办公室、财务室、办案中队、纠风督察中队、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机动中队、女子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730,843.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77,068.01元,占总收入的87.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53,775.85元,占总收入的12.62%。与上年对比减少435,760.22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2020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2,6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100,878.68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3,928.12元,占总支出的84.30%;项目支出2,056,950.56元,占总支出的 15.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63,328.37元,增长5.33%,主要原因一是购置执法制式服装和支付拆除违章建筑款;二是2021年人员比2020年新增6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43,928.12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2,057.03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核拨全部纳入项目支出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41,642.79元,占基本支出的61.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02,285.33元,占基本支出的38.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6,950.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5,385.4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非税收入成本核拨全部纳入项目支出核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7,068.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1.58%。与上年对比减少391,277.68元,降低4.01%,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0,15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4,3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952,53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1%。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51,307.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807.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车辆使用频率增大导致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93,508.17元,下降7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3,338.17元,下降7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70.00元,下降87.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预充油卡120,000.00元,导致对比基数大;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07.00元,占97.08%;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元,占2.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80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80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接待建水县综合执法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2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92.4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单位人员调动,2021年空编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2,054,191.65元,其中流动资产328,503.95元,固定资产1,725,687.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30,100.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0,998.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1,27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5,053.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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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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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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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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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54191.65 |
328503.95 |
1725687.7 |
223999.12 |
563765.36 |
9379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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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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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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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50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10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6,50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九)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47501111
附件【P0202211095176658246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