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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140-43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000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能职责为:

  1.拟订并组织实施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街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个旧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争取中央和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城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政策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实施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个旧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个旧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负责个旧市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参与国际区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具体政策措施。

  1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7.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制考核日常工作。

  18.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市级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市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0.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24.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25.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街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市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市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全市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

  26.研究决定市滇中引水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审议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项目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向州滇中引水办公室汇报有关滇中引水工程的工作;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的落实;协调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政策落实以及能源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州能源局有关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的协调工作;配合州级提出滇中引水配套工程电价附加实施方案并落实;配合州级制定滇中引水配套工程水价;指导、协助处理好工程受水区的水价调整工作。

  27.承担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个旧市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局、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试点领导小组、个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市西部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电力电网建设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

  28.统一领导和管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2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规划引领,服务发展大局。一是高质量编制《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并通过人代会审议批准印发。“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到“十四五”末,努力把个旧建设成为云南新型工业化强市、全省生态文明引领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同时,积极谋划“十四五”重大项目库,目前全市共谋划储备重点项目810项,总投资4038.9亿元,其中705项(不含州级打包项目)纳入州级“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储备(全州5312项,总投资3.37万亿元),15项纳入州级“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全州200项,总投资6900.34亿元),6项纳入州级2021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全州100项,总投资2830.85亿元)。二是在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个旧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计划。

  2.做好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向好。一是围绕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2%的工作目标,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紧盯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基础指标,了解掌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新难点,切实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形成常态化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机制,月度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经济总体“高开稳走”。一季度良好开局,上半年持续向好,三季度稳中加固,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13%,两年平均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10.2%;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6%。1—10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0.92亿元,同比增长1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8.33亿元,同比增长8.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7亿元,同比增长37.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2亿元,同比增长0.4%。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319.72亿元、283.89亿元,同比增长3.9%、6.7%。二是根据省、州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对2021年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分析当前全市经济发展形势,编制出台《2021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2条措施》。

  3.抓好各类重点项目谋划,固定资产投资推进良好。一是制定了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计划,同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分析研判工作。全年组织分析研判会9次,投资调度会8次。二是坚持每2个月集中开工一批重点项目,目前集中开工五批次26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06.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66亿元。2021年我市5000万元以上项目共119项,总投资475.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9.2亿元,1-11月完成投资17.6亿元。2021年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2亿元,同比增长8%。三是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2021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10.51亿元,获得资金2.5855亿元;争取到省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总投资8.03亿元,获得资金0.09亿元;争取到州预算内前期费510万元;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0个,总投资35.39亿元,获得资金13.4亿元。

  4.加快推进个旧转型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初见成效。一是年内编制《个旧市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方案》,加快构建“5+4”现代产业体系,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二是推进有色产业优化升级,发展先进有色金属产业集群。紧盯冲坡哨冶金加工园建设进度,规划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加快补齐锡铅行业发展链条,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三是坚持高端化、聚集化、国际化,年内完成建设鑫联锌基合金、城市运营管理中心(IOC)、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平台暨智慧医疗等项目;助推源正年产60kt再生铅项目开工建设,加速推进猴子山风电场前期工作;抓紧推进大屯粮食物流园、红河锦府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半山酒店、鸡沙片区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前期工作。四是个旧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纳入国家发改委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2021年度申报项目6个,其中个旧市和平小学分校建设项目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600万元,为云南省唯一一个取得2021年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五是2021年度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评审,并将转型成效确定为优秀上报国家发改委。六是2021年“数字个旧”重点项目共计17个,项目总投资34.2亿元,纳入云南省2021年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的有7个,项目总投资18.3亿元,纳入2021年“数字红河”重点项目的有6个,项目总投资10.1亿元。

  5.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后续扶持夯实脱贫成效。一是多部门联合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7个集中安置区和1个分散安置点共50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资产确权登记工作。二是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申报8个巩固安置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续扶持项目。争取州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185万元,用于大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幸福社区在麒麟山苹果基地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申报获得卡房镇舍俄迷安置区以奖代补项目资金50万元;建设贾沙乡松云村委会水产养殖建设项目,投入200万元利用现有集体土地发展高密度水产养殖,建设村集体经济;根据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在贾沙乡松云村委会大杨柳田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万元用于黑花生种植,不断增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三是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搬迁户劳动技能水平,组织搬迁群众开展劳动力就业技术培训共4期180人;通过扶贫车间、转移就业、县内(外)就业、公益性岗位等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767人。

  6.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融入滇南中心城市群。一是依托个旧市“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主城区整治环境卫生、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整治城市容貌等建设,“美丽县城”建设总投资72.07亿元,共30个项目,截至10月,累计完成投资44.58亿元,完工13个项目。目前,创建工作进入最后阶段,等待2021年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二是加快大屯新区生态环境打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三个先行”。个旧市大屯新区建设重点项目共谋划储备49项,计划总投资350.41亿元。截至2021年11月,累计完成投资45.06亿元。实施民生工程,建设大屯新区中医医院、民大附中、安置房等。全面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廊、强电入地、供水工程、排污工程稳步推进。三是正在编制《鸡街沙甸一体化发展规划》、《鸡街—沙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个旧市鸡街沙甸一体化发展重点项目共谋划储备67项,计划总投资251.73亿元。截至2021年11月,累计完成投资19.58亿元。

  7.着力夯实能源安全发展基础,促进绿色健康发展。组织编制《个旧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引进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央企、省属重点企业在个旧市开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为今后向上争取指标打下坚实基础。红河州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进入商业运行;积极推动猴子山风电场建设;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红河支线个旧段途径我市鸡街、沙甸等地,长约24.7公里,个旧段已于2021年3月全部竣工。2021年全市共计建成充电桩12个22枪,总功率1267千瓦时,目前正在建设个旧市鸡街火车站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和个旧市供电局充电桩项目,共计69枪。

  8.加强价格监测及管理,各类物价工作统筹推进。202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0.2%。一是开展个旧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成本调查,制定《个旧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并召开听证会;指导市园林局测算老阴山索道成本,合理进行价格调整;调查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收费情况并向上级价格部门报备;配合住建局、市场监督局开展生猪屠宰、物管收费、停车收费等多项收费治理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2021年个旧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计划实施1.59万亩,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实地勘测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正在施工。三是认真执行成品油价格调控机制。2021年油价共调整17次,“14升3降”。四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费减负政策,2021年1-10月,12家行政事业单位取消、降低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减负646.68万元。五是2021年共受理各类价格认定226件,总金额267.89万元。其中,刑事案件认定140件,金额41.21万元,涉烟案件认定86件,金额226.68万元。

  9.扎实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一是积极布局个旧区域内应急供应网点25个,建立个旧市市级成品调控粮储备(品种为大米),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增强应急保供能力,确保粮食应急供应。2021年截至10月30日,共购进原粮141317吨,销售原粮130901吨,库存原粮34464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有效仓容179960吨,粮食仓储能力居全州前列。对粮油价格监测点(5个)进行日常监管,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违规涨价、囤积居奇等问题。二是做好市级重要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以及日常管理工作。抗击疫情工作转入常态化后,开展好全市应急物资的保管和调用工作。

  10.稳步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建设。一是滇中引水一期工程个旧段征地任务总面积986.84亩,完成率100%。电信、移动、电力等滇中引水一期相关改复建工程的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正在积极推进。二是滇中引水二期工程个旧段涉及个旧干线、蒙自干线和开远干线的实物复核调查工作已完成,现等待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调查报告。二期工程个旧段涉及的改复建范围广,目前已组织相关改复建单位进行了多次实地踏勘并进行了实物复核工作。三是完成滇中引水骨干工程(杨柳田水库)库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

  11.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了我局行政职权的各项工作,完善了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中的对应事项内容,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便利。二是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天内办结,项目审批在20个法定工作日基础上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处理办件374件,均实现“零差评”。三是积极组织部门做好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录入,截至9月,我市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采集数据2527274条,其中成功入库2499755条,入库率为98.91%。组织全市进行双公示录入整改,目前全市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已建立双公示录入台账并按时录入,我市2021年10月“双公示”信息报送总数28803条。四是开展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截至2021年8月15日,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均已完成,主办的意见、提案中,办理结果A类9件,B类1件;州政协提案1件办理结果为A类。

  12.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与责任落实同步推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认真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8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胸怀“两个大局”,全局上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坚定,“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及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3个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步强化。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抓紧抓实党的思想建设,制定《局党组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每个季度对生态文明建设、粮食购销、保供稳价等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舆情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判,对“十四五”规划纲要等进行宣传阐释,讲好发展改革工作好故事、传播发展改革工作好声音。对“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财经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制定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上均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向市人大作了专题报告。三是坚持改进作风与队伍建设同步提升。切实加强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全面贯彻红河州高质量建成“三个示范区”新要求,践行好市委“1336”工作思路聚焦,践行市委“1336”工作思路等,聚焦产业转型、重点项目建设、美丽县城等重点任务,把抓落实作为发改工作的生命线,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不折不扣将中央和省、州、市各项政策部署落到实处,用担当实干创一流业绩。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关切,班子制定民生实事计划7件,办结7件,努力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力量和温暖。四是坚持严明纪律与固本强基同步发力。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各党组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民主议事、集体决策、末位表态,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狠抓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观看《开尔行贿记》等警示教育片。用好用活《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定期约谈党员干部和常态化教育作为警示警醒干部职工的重要抓手,全年共进行谈话42人次。五是坚持专项整治与巡察工作同步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启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部署会议精神,制定《个旧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职责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国有粮食企业全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履行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检查粮食法规制度、政策执行职责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自纠出的5个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召开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个旧市水箐粮油物资仓储有限公司党组织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局党组专门成立巡察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全面配合市委专项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为个旧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规划研究中心,该机构并入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统一核算,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0,339,017.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339,017.0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833,483.43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且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2,784,038.96元。其中:基本支出8,013,706.10元,占总支出的5.25%;项目支出144,770,332.86元,占总支出的94.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91,664.07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且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13,706.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237.1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支出增加,人员晋级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8,074.36元,占基本支出的89.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5,631.74元,占基本支出的10.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770,332.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70,426.92元,主要原因是债券支出相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10401款行政运行决算支出(红河州个旧市鸡街火车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作经费)128,287.08元;2010499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决算支出2,139,813.78元;2013816款食品安全监管决算支出17,446.00元;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支出14,994.00元;2220106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决算支出120,000.00元;2220119设施建设支出300,000.00元;2220121物资保管保养支出249,792.00元;2220199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决算支出8,800,000.00元;2290402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支出133,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55,751.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87%。与上年对比减少13,320,308.09元,减少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59,02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4%。 主要用于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0,936.04元;2010401款行政运行:3,739,128.69元;2010408款物价管理:209,010.53元;2010450款事业运行:1,032,692.64元;2010499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139,813.78元;2013816款食品安全监管:17,44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5,56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75.00元;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193,798.84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5,071.04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229.51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422,582.40元;20899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09.9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6,49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309,058.86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75,470.34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71,970.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9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99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0,339,66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0%。主要用于2220101款行政运行869,871.84元;2220106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120,000.00元;2220119设施建设支出300,000.00元;2220121物资保管保养支出249,792.00;2220199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8,800,0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3,900.00元,支出决算为 173,815.18元,完成预算的2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498.18元,完成预算的1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317.00元,完成预算的5.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遵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660.04元,下降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569.96元,上升9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230.00元,下降58.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498.18元,占73.93%;公务接待费支出45,317.00元,占26.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498.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498.1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和开展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31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3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工程的往来接洽、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631.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157.45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与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34,972,447.70元,其中,流动资产7,064,047.61元,固定资产27,908,40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4,893.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3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254.90平方米,账面原值22,385,967.3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按照个旧市人民政府第37期会议纪要第八条,将个旧市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无偿转给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精神,我部门所属铺面2018年1月起已全部转给该公司收取租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972447.70 

7064047.61 

27908400.09 

25794205.09 

320883 

 

179331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17,5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5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5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111



附件【P0202211095202016449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