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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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1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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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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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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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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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101000
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个旧市人民政府授权行使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市农村流通工作,根据个旧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市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工作。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工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 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切实抓好全市供销合作组织教育事业,为下级社和广大农村培养大批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经常性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完成省、州供销社下达的各项任务,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办创办合作社,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领办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专业合作社工作中,我社立足于“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宣传,依托发展“一村一品、一村多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在推进产业发展和推动振兴乡村战略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我社新发展专业合作社19个,新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个,发展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带动农户全覆盖发展合作社4个,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1个,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4个,提升农民综合服务中心1个,为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自2007年至今,个旧市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4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46个,其中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103个,今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9个,现有合作社343个,其中有7个国家级示范社、27个省级示范社、16个州级示范社,带动农户23843户,为农增收约2.1亿元,有效推进了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对促进我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精准扶贫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2、成立村级供销合作社
我社将村级供销社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实现村级供销社与乡村产业共同振兴、融合发展。通过建设村级供销社,吸引农民以资金、资产入社,使农民变股东、股东变社员,较好地解决了基层社一直以来缺乏农民社员的问题,实现了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3、改造提升农村网络终端,促进商品流通
我社在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中,充分利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山区综合开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通过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重新构建了全市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2021年,改造提升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10个,改造提升红河农资连锁店6个,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终端148个,实现了农民群众与商品零距离接触,保证了商品质量,极大地改善了农村购物环境,有效解决了农民消费不方便、不安全、不实惠的问题,促进了全市农村商品经营网络化、连锁化和规范化,大大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4、抓好人才队伍培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我社把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作为培育新型农民、建设乡村流通人才队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个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202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开组办〔2021〕9号)要求,供销社培训任务数700人,我社实际培训705人。培训主要结合农民社员素质的实际情况,分类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禁毒知识宣传,果树栽培、食用菌种植、养殖技术等各种农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素质,提升了农村人才队伍行业服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有效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5、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我社党组成立于2019年2月,设党组书记1人,党组成员2人。市社党组下设党总支,党总支下设10个党支部,有党员97人(其中在职党员19人,离退休党员78人)。我社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坚持每个季度至少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一次,2021年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并制定下发2021年党建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任务。三是定期召开党组会、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供销社事业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等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坚持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做出决定。五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党员教育培训等组织活动,2021年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为党员干部讲党课4次,全社党员集中学习3期,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万名党员进党校”2期,切实增强推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6、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防范
我社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深入宣传教育,以大力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主线,重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领导和主体责任,全社各级认真贯彻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和深刻领会“安全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着重在反恐维稳火灾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普法与依法治社和创建平安单位等几个方面严格施行主体责任和责任目标管理,同时积极开展“元旦”、“春节”安保和“抗疫防控”,烟花爆竹市场清理整顿”,“两会安保”等各项安全防范管理和专项整治活动。2021年,供销全系统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未出现群体性纠纷和非法组织活动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单位名称: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他事业单位 0个。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财务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安全检查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3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3人)。
离退休人员 10 人。其中:离休 4 人,退休 6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收入合计4,219,311.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9,311.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2021年收入比上年决算数407.31万元增加14.62万元,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支出合计4,219,311.18元。其中: 基本支出 4,200,811.18元 ,占总支出的 99.56%; 项目支出 18,500.00元 ,占总支出的 0.4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2021年比上年决算数407.31万元增加14.62万元,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0,811.18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比上年决算数407.31万元增加14.62万元,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033,331.95元,占基本支出96.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479.23元,占基本支出的3.9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00.00元。较上年支出26000.00元相比,减少7500.00元。减少原因为2021年成立村级供销社补助资金标准减少。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新成立的村级供销社及国家级省级先进村级供销合作社奖励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219,311.18元,占本年支出100.00% 。与上年对比,2021年比上年决算数407.31万元增加14.62万元,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2,84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8,81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 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残疾人保障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77,65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补贴发放;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19,4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与 2020年支出决算执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479.23元, 与上年支出258,959.04元对比减少91,479.81元,同比减少35.33%。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精减开支。该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必要的各项开支,如:办公费、电话宽带费、水电费等开支。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个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 727,523.34 元 ,其中,流动资产104,650.26 元 , 固定资产622,873.08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 元 , 在建工程0.00元 , 无形资产0.00元 , 其他资产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1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1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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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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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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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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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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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27523.34 |
104650.26 |
622873.08 |
62287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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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101111
附件【P0202212265890218421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