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201134-988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8-04
-
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1000
个旧市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个旧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个旧市民政局
2.其他事业单位: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个旧市殡仪馆(个旧市骨灰公墓管理处)、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个旧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个旧市救助管理站、个旧市殡葬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3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13,526,277.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799,996.70元,占总收入的87.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7,003,811.46元,占总收入的12.6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2,469.50元,占总收入的0.34%。2020年收入合计与上年的185,964,427.36元对比增加27,561,850.3元,增幅14.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规[2019]2号)、《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个民联发[2020]6号文件)等文件精神,提高低保、特困和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二是下属事业单位福利服务中心根据“红财建发﹝2020﹞55号”文件增加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经费14,900,000.00元,所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04,834,454.95元。其中:基本支出35,564,062.65元,占总支出的17.36%;项目支出169,270,392.30元,占总支出的82.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总数184,374,277.90元相比对比增加20,460,177.0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规[2019]2号)、《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个民联发[2020]6号文件)等文件精神,提高低保、特困和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二是下属事业单位福利服务中心根据“红财建发﹝2020﹞55号”文件增加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经费支出7,710,870.00元,所以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564,062.65元,与上年的152,981,892.46元对比减少117,417,829.81元,减幅76.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民政局机关社会救助资金支出使用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为规范资金支出科目,根据财务各项规定及财政相关要求,2020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调整计入项目支出,所以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18,812.33元,占基本支出的50.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45,250.32元,占基本支出的49.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专项 经费支出169,270,392.30元,与上年的31,392,385.44对比增加137,878,006.86元,增幅439.28%,增幅较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民政局机关社会救助资金支出使用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为规范资金支出科目,根据财务各项规定及财政相关要求,2020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调整计入项目支出,所以资金支出增加且增幅较大。
项目具体开支开展情况:
福利服务中心:1.个财建〔2019〕096号个旧市老年人养护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990.00元;2.红财社发〔2020〕23号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0元;3.红财社发〔2018〕201号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0,000.00元;4.个财预〔2020〕345号市级孤儿经费补助项目支出500,000.00元;5.个民联发〔2020〕16号2020年下半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400.00元;6.个财预〔2020〕0036号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经费项目支出7,000.00元;7.个财社发〔2019〕0360号高龄老人保健补助项目支出6,600.00元;8.红财社发〔2019〕22号养老机构提升改造项目支出558,150.00元;9.红财建发〔2020〕55号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支出7,710,870.00元;10.个财预〔2020〕345号孤老残人员生活补助经费项目支出93,029.93元;11.红财综发〔2019〕46号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修缮款项目支出200,000.00元;12.红财社发〔2018〕191号儿童广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补助支出59,645.00元;13.红财社发〔2019〕129号脑瘫儿童康复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78,100.00元。
殡仪馆(骨灰公墓管理处):骨灰堂建设项目300,000.00元;
救助管理站:1.个财社〔2020〕000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经费461,330.59元;2.红财综发〔2019〕46号个旧市救助管理站修缮资金200,000.00元;3.个财社〔2020〕0115号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专项资金147,104.53元。
婚姻登记处:个财预〔2020〕298号个旧市婚姻工作保障经费59,608.00元。
民政局机关: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245,766.97元,主要包括:1.行政运行(2080201)支出13,876.00元,其中包含:就业保障中心拨入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1,240.00元、机关工委拨入党员教育培训经费2,636.00元;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80207)支出436,428.00元,其中包含:个财社〔2019〕1031号行政区划工作经费(开展乡村地名及标志牌设置工作经费)300,000.00元、个财预〔2020〕93号2020年市级配套大屯街道办、沙甸街道办“村改居”预算工作经费136,428.00元;3.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080208)支出27,300.00元,其中包含:红财社发〔2020〕4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27,300.00元;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支出3,697,550.00元,其中包含:红财社发〔2019〕128号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费45,000.00元、 红财社发〔2020〕122号 第二批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服务)660,000.00元、 个财预〔2020〕94号城乡临时救助入户核查工作经费50,000.00元、 红财社发〔2020〕4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资金)1,440,000.00元、个财社〔2019〕1026号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市级配套)500,000.00元、 红财社发〔2020〕122号 第二批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养老机构抗疫补贴)80,000.00元、红财社发〔2019〕155号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865,230.00元、红财社发〔2020〕152号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预算安排社会工作师补助第一批资金的通知57,320.00元;5.儿童福利(2081001)支出845,807.53元,其中包含:2020年孤儿生活保障专项资金845,807.53元;6.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81099)支出473,700.00元,其中包含:个财社〔2019〕0534号2019年州级财政补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473,700.00元;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107)支出4,630,840.00元,其中包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4,630,840.00元;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支出105,058,943.00元,其中包含:2020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105,058,943.00元;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支出24,468,747.34元,其中包含: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24,468,747.34元;10.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支出3,850,864.10元,其中包含:2020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专项资金3,850,864.10元;1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1)支出2,000,000.00元,其中包含: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专项资金2,000,000.00元;1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资金支出(2082102)支出7,717,951.00元,其中包含: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资金支出7,717,951.00元;1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支出23,760.00元,其中包含:个财预〔2020〕94号揭批查生活补助23,760.00元。
其他支出1,485,997.28元,主要包括:1.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290804)支出134,997.28元,其中包含:红财综发〔2019〕30号2019年福利彩票工作经费134,997.28元;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2)支出1,351,000.00元,其中包含:红财社发〔2019〕116号2019年省级福彩公益金<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30,000.00元、红财综发〔2019〕23号省补收省级福彩公益金(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1,000.00元、红财社发〔2020〕173号2020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55,000.00元、红财社发〔2019〕23号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195,000.00元、红财社发〔2019〕173号 省级第一批福彩公益金(幸福社区建设)60,000.00元、红财社发〔2019〕173号 省级第一批福彩公益金(殡仪馆建设)1,000,000.00元。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603800.00元,主要包括: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2340205)支出3603800.00元,其中包含:红财社发〔2020〕73号下达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城市低保)3303800.00元、红财社发〔2020〕73号下达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儿童福利)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57,496.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63%。与上年的154,136,610.23元对比增加19,220,886.59元,增幅12.4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规[2019]2号)、《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个民联发[2020]6号文件)等文件精神,提高低保、特困和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二是下属事业单位福利服务中心根据“红财建发﹝2020﹞55号”文件增加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经费支出7,710,870.00元,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9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个旧市老年人养护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489,35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0%。具体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2,449,102.68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支出及其他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74,520.32元,主要用于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改革等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3,030,141.5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0,335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8,26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2,344.7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7,871.44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支出;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支出50,000.00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2,564,306元,主要用于发放集中供养及散居孤儿生活费;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637,976.00元。2081004(殡葬)开支5,128,789.7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殡葬事务及相关项目支出;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499,488.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4,161,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支出)支出108,006,895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支出)支出13,206,561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支出3,949,260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207,072.59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2,782,385.71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3,500,000元,主要用于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各项民生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65,262.6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补助发放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7,1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0,795.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2,903.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3,457.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30.67元,完成预算的2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223.6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0,223.67元、购置费0元),完成预算的4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07.00元,完成预算的9.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1,505.91元,下降43.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649.10元,下降2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5,856.81元,下降64.4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223.67元,占75.25%;公务接待费支出19,807.00元,占24.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223.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223.6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低保入户核查、下乡走访、街面巡查救助人员、外地协查、核查及护送救助人员、接送单位收养儿童、特困人员就医以及其他应急处理事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9,8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8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友邻单位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外地救助机构来我站协查、核查、护送救助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及接待相关上级领导和基层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等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等发生的需要接待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041.04元,与上年的413,022.90元对比增加41018.14元,增幅为9.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本年度指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工作业务量增加;2、人员调入及新招录公务员,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2892.94元、印刷费2773.60元、差旅费4520.00元、培训费1080.50元、公务接待费1472.00元、工会经费94642.00元、福利费444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21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01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旧市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28,167,638.32元(净资产总额),其中,流动资产48,422,655.02元,固定资产42,442,861.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937,737.00元,无形资产23,364,384.3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337,70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34,759.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25.6平方米,账面原值6,314,804.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4,6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 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
48422655.02 |
64929259.03 |
68980517.13 |
6612396.03 |
|
21626538.39 |
|
13937737 |
23366384.41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1,7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7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1111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