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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119-61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1000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工作。

3.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抗震防震工作;负责本市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城市防洪、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发证、房屋商品化、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推进城镇住宅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6.承担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7.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工作。

8.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0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区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定我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我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民防空学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建设要求;组织我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按规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按有关要求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城市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办市政府、军事机关、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城市园林、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人防工程和设施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

2020年,对1354户保障性住房住户的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了年审,共收取保障性住房租金126.84万元,并按时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其中市级廉租住房1316户、106.57万元,市级公共租赁住房38户、7.86万元,云锡广元物业公司分配、代管公租房338户、33.88万元)。

2.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

2020年个旧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3150户,全部为改扩翻建,改造兼职面积约135695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26248.52万元,其中配套基础设施10741.47万元。目前,已完成改造户数730户。

3.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

2020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4597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2298户,非4类重点对象2299户。4类重点对象农危房“清零”任务已于6月底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清零”任务于98日完成,全年农危房改造“清零”任务已按上级要求时限全面完成。

4.市政重点工程有力推进

2020年,一是完成个旧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冶炼路、工人北路)建设项目;二是实施个旧市青年路街道整治与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实施红河州个旧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正在进行检查验收;四是实施个旧市美丽县城(美丽公路)阳山大道建设项目;五是实施个旧市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是实施个旧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七是2020年州级下达城市公厕改造任务数7座,其中新建2座,拆除重建5座,已完成州级下达任务;八是实施个旧老旧居民区(南市区、北市区)提升改造工程;九是实施市区零星修复工程。

5.全面推动“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个专项行动

1.聚焦盲区,竭力消除城乡裸露垃圾。

一是充分发挥机械设备优势,提高城区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率,合理调配垃圾清运时间,做到生活垃圾应收尽收、随满随清、日产日清,机械清扫率70%,清运率100%。二是组织开展社区“洁城卫士”每日巡查保洁和周五万人大扫除活动,对老旧居民区、背街小巷等卫生盲点、盲区垃圾进行彻底清除。三是农村垃圾清理情况。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督战方案》,细化乡镇网格责任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人员分组包保,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自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来,累计清运各类裸露垃圾14.0168万吨(含工人村13.8万吨),出动机械905次、人员62058人次(其中:各乡镇清运各类裸露垃圾334.47吨,出动机械358次、人员471人次)。共计投入资金868.247万元(含工人村725万元)。

2.创新标准,全面提升公共厕所环境。

一是城区64座建档立卡公厕基本实现“七净四有四无两好”,挂图作战,搭建满意调查度平台,安装无推送广告评价“二维码”,目前收到反馈195条,5分满分平均分达4.16分,好评率70%,对提出的所有意见均整改完毕。二是结合7个专项行动,以军队干休所、红炮台等5座公厕为试点,在重点场所、人员密集的地方创建“六无七有”公厕(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无蜘珠网、无痰涕、无积尘,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有文化、有智慧、有绿植、有开水),公厕如厕环境显著提升,逐步实现城区公厕达到“六无七有”标准。三是我市城区有公共旱厕7座,现已拆除4座,提升改造3座。四是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57个各类旱厕下发限期督办通知10余份,实行“四单责任制”(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压实工作任务,做到“三个明确”(目标明确、主体明确、措施明确),消除旱厕成效明显。五是我市现有各类厕所2305座,已达标2243座,未达标62座。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824.49万元。

3.以点带面,全力加快洗手设施建设。

一是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新建小品式洗手设施23座并进行编号管理,安装无推送广告评价“二维码”。同时,整合全市64座城市公厕附属洗手设施全配套。二是在金湖文化广场、红炮台、二号通道、大屯新区观光西路打造4座高品质洗手设施,配置烘手机、镜子、直饮水、纸杯、抽纸、垃圾桶等,设置无障碍通道,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三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由物管公司结合各自小区特点,打造12个美观实用的小品式洗手设施,并由企业自行管理,实现了政企合作,建设、服务配套和后续管理到位的“众参与”工作新模式。四是计划建设洗手设施1314座,其中:新建413座,改造901座;独立式435座,附属式879座。

6.加快推动大屯新城建设

提升大屯新区作为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引领作用,大力推动大屯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推动道路、供水管网、强电入地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屯新区的污水管网建设,逐步推进大屯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7.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1.环境卫生。

加强市区清扫保洁工作,完善环卫设施,整治卫生死角;全年组织人员对责任区域清理各类垃圾、杂物63.65吨。

2.城市绿化美化。

完成个旧市大屯新区教育园区建设项目绿化工程、个旧市乍甸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宝华公园宝华欢乐世界绿地建设、个旧市老阴山玻璃栈道绿化补植工作、大桥西路花坛建设、八一巷花坛建设、政协吸烟室花坛建设、环卫管理中心绿地和花箱绿化建设、阳山大道环卫处置中心前绿地、金湖南湖花箱及商铺前盆花补种工作,2020年,我市各类绿地面积610.62公顷;城市绿地率46.41%;绿化覆盖率51.69%;公园绿地面积137.4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0.17平方米。

3.城市亮化。 

全市路灯数量达到6578盏,总功率为814.5KW,亮灯率达到99%,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5%。我市夜景灯光已安装各种投光灯254937盏,洗墙灯10508套,LED灯带91302米,点光源11429盏,数码管光源925支,瓦槽灯14套,小球灯489个,地埋灯228套,灯笼1915个,庭院灯589盏,射灯24套,各种灯型59种,总功率为3667.65KW

4.动物管理。

2020年,动物园饲养动物48302, 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15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8139只,三有及其他动物19108只。

5.城市供排水。

一是全年供水量549万立方米,设备完好率为95%;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其中细菌合格率100%,大肠杆菌合格率100%,粪大肠菌合格率100%,浊度合格率100%;三是排洪排污隧道共排污:1062.32m3,排洪396m3;四是清掏沟道2196米,清掏检查井245座,保证市区沟道的畅通。五是共供中水78.9092万吨,缓解了日趋突出的用水紧张矛盾,节约大量水资源;六是污水处理水量1009.9339万吨,处理率95%,污泥产生量1158.4吨,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3.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5.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6.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7.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8.个旧市城建档案馆

9.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10.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30,638,287.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451,894.10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6,393.36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2168,581.93元,主要原因是国防建设、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42,535,747.81元。其中:基本支出51,307,734.83元,占总支出的7.99%;项目支出591,228,012.98元,占总支出的92.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1,322,536.68元,主要原因是国防建设、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07,734.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159,652.96元,主要原因是:1.增加了人防信息指挥保障中心经费补助资金,2.增加了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维护维修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807,839.13元,占基本支出的81.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99,895.70元,占基本支出的18.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1,228,012.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6,482,189.64元,主要原因是国防建设、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用于人大代表履职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的支出4,468.00元,资金已支付各人大代表。

2.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支出7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用于个旧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前期费的支出150,000.00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4.用于人防经费的支出89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人防信息指挥保障中心。

5.用于残疾人保障金的支出46,692.17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残联。

6.用于卫生城市迎检的支出5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锡城镇、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7. 用于个旧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支出12,000,000.00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8.用于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专项支出6,230.00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9.用于红河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支出41,600,000.00元,资金已支付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 用于人民防空编制的支出5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人防信息指挥保障中心。

11.用于市政设施投资补助的支出7,96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云锡公司廉租房项目部。

12.用于公厕改造的支出86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3. 用于路灯电费及材料费的支出280,713.51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14. 用于公厕免费开放的支出1,948,260.81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5. 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项目支出4,712,248.49元,资金已支付个旧市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城市环境卫生维护、城市防洪等支出。

16.用于支付个旧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和大屯海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支出12,139,400.00元,资金已拨付红河水务产业有限公司、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17.用于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支出5,0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政工程公司。

18.用于支付驰援湖北医护人员购房补贴的支出40,000.00元,资金已支付王倩妤、杨涵。

19.用于支付市房地产管理处履职经费的支出3,29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20.用于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102,02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棚投公司,由棚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1.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5,0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保投公司,由保投公司进行兑付。

22.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42,48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城投公司,由城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3.用于个旧市公共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的专项支出250,0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我局农行专户,按规定支付。

24. 用于个旧市大屯新兴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专项支出100,0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我局农行专户,按规定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036,219.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02%。与上年对比减少434,135,918.46元,主要原因是国防建设、城乡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3,29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国防(类)支出8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4,56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费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3,247,0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行政单事业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53,601,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2%主要用于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61,255,09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2%。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4,3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99,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2%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1,600.00元,支出决算为331,068.59元,完成预算的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1,980.59元,完成预算的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88.00元,完成预算的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费、二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增加27,109.59元,增长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442.59元,增长1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33.00元,下降50.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980.59元,占97.25%;公务接待费支出9,088.00元,占2.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980.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1,980.5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城乡建设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0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0,833.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2,198.93元,主要原因2020年开展的工作比2019年多,导致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差旅费、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67,596,783.15元,其中,流动资产39,093,978.77元,固定资产119,837,668.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980,000.00元,在建工程3,519,935.02元,无形资产3,008,650.47元,其他资产156,5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49,506.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741,298.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7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2,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760 

3909 

11984 

10613 

549 

922 

198 

352 

301 

1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9,296.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9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5,568.7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0,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5,696.7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国防(类)支出,反映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

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费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事业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1111



附件【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202107300516148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