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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度
  • 索引号
    gjsczj/2025-0003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5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1000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国家行政机关单位。

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拟定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了解和掌握市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市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工作的意见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承办个旧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民宗委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新宗教管理方式,注重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宗教和顺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市形成了民族团结和谐、民族经济发展、宗教事务有序、宗教活动正常、信教群众稳定的良好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深入持久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治理基础。结合2020年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个旧市沙甸街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沙甸“七进”活动,确保沙甸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

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发展基础。1.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民宗、扶贫部门联合制定《个旧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实施方案》,着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推荐5名少数民族优秀青年干部参加个旧市第十一期青年干部骨干培训班;推荐3名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红河州 2020 年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学习。3.推动“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与乡村振兴形成有效衔接。2020年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组织实施示范工程2个(卡房镇打靶期村委会龙古克村、蔓耗镇阿龙古村委会阿龙古老寨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争取到州财政下达非贫困县2020年第四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保和乡白巫山村委会小咪勒村基础设施建设。4.制定《个旧市鸡街镇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个旧市沙甸街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鸡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鸡街镇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尤其是与沙甸街道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产业互动、交通互联、民族共融,建成民族团结新示范。5.落实民族政策、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民族政策,依法做好民族成分和民族族别的管理工作。2020年以来,更改民族成分24余人,保障个旧市公民正确表达民族成分权利,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事件。深入贯彻《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加强清真食品规范管理工作。全市共计审核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餐饮服务业主合计47户,深入监督检查经营户47户,审核办理发放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19件。

尊重保护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扶持民族文学、音乐、舞蹈创作传播,开展贾沙陡岩彝族舞蹈、蔓耗苗族芦笙、锡城烟盒舞、大屯团山彝族武术、卡房板凳龙等民族文化项目保护。

2020年,创建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3个,受省级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创建州级教育基地1个、示范单位34个、示范家庭100户;命名市级示范单位46个、示范家庭200户,在全市上下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百花齐放的浓厚氛围。

持续抓好民族宗教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迅速成立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响应党中央关于“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号召,制定实施防控方案,加强对全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按照精准扶贫的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精准扶贫任务,及时与挂包点9户帮扶户对接联系,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956,12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6,124.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3,421,014.77元,比2019年增加535,109.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218,795.10元。其中:基本支出1,909,164.69元,占总支出的45.25%;项目支出2,309,630.41元,占总支出的54.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3,709,644.89元,2020年增加509,150.21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9,164.69元。上年对比2019年度用于保障民宗局局机关在职及退休人员、办公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1,523,849.15元,比2019年增加385,315.54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人员经费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5,363.69元,占基本支出的92.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801.00元,占基本支出的7.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9,630.41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的经费支出2,185,795.74元,增加 123,834.67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民族工作经费和宗教工作经费等各项经费进行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8,795.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9,644.89元,对比减少支出509,150.21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人员经费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车辆改革、项目经费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10,57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9%。

类款项

科目名称

金   额(元)

用     途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910,571.11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8,539.2

 

2010399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539.2

办公费、差旅费

20123

民族事务

3,544,731.91

 

2012301

行政运行

1,517,556.5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生活补助

2012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000.00

沙甸示范区建设

2012304

民族工作专项

597,756.21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经费、民族团结稳定经费、少数民族特困大学生救助经费

2012350

事业运行

88,784.20

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1,290,635.00

开展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20134

统战事务

357,300.00

 

2013404

宗教事务

357,300.00

宗教场所专项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566.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及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6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97.00元,完成预算的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97.00元,完成预算的2.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了相关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185.00元,下降7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85.00元,下降79.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59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3,5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8批次35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801.00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151.13增加31,649.87元,主要原因分析,经费进行调整工作业务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004,796.93元,其中,流动资产808,344.57元,固定资产196,452.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1,730.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830.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04,796.93 

808,344.57 

196,452.36

 

 

 

196,452.3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2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1111



附件【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