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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058-92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5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77501000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业务上接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办理各类案件116起,其中立刑事案件39起,破获39起。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3人,取保候审2人,后逮捕1人。立林政案件83起,查处83起。行政处罚83人次。没收野生动物活体504只,没收野生动物制品125件,罚款总额184万余元。

1.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

2020年,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结合疫情防控,认真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破获涉野生动物案件108件,其中破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刑事案件34起。破获涉野生动物、制品行政案件74(其中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案件6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案68)。收缴野生动物活体504(其中,果子狸23只,中华竹鼠471只,蓝孔雀10)。收缴野生动物制品共175件。涉案物品总价值309212元,罚款总额878646元。

2.打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206月开展打击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工作。截至1020日,共出动警力187人次,出动警车56辆次。接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移交违法图斑2个,受立案件2起,涉及违法面积9.157公顷。其中立其它涉及林地案件类刑事案件1起,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47公顷(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取保候审1人。立其它涉及林地案件类林政案件1起,非法占用林地面积8.0087公顷,处罚违法单位1家,罚款人民币855494元。

3.打击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危害生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为全力排查化解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生物生态安全凤险隐患,20209月至12月在个旧市林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危害生物生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狩猎违法犯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犯罪,走私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开展涉生物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以大围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包括白云山林区、大水沟林区、火谷都林区和卡房林区,以及湿地公园、宝华公园、戈贾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本大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公开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020,662.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0,662.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07,035.98元。原因是因为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902,764.83元。其中:基本支出4,481,637.35元,占总支出的91.41%;项目支出421,127.48元,占总支出的8.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25,901.57元。原因是因为补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81,637.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0,447.80元,主要原因是因为补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35,266.34元,占基本支出的7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6,371.01元,占基本支出的23.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1,127.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46.23元,主要原因上级政法转移支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2,764.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25,901.57元。原因是补发因为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6,2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职工支付工资、津贴,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办案支出、日常运转、设备购置等;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2,09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0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896,34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7%。主要用于职工支付工资、津贴,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办案支出、日常运转、设备购置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0,278.05元,完成预算的4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4,865.05元,完成预算的4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13.00元,完成预算的4.5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费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0,888.05元,增长92.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1,763.05元,增长14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75.00元,下降79.4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865.05元,占97.65%;公务接待费支出5,413.00元,占2.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865.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1,224.00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云G1649警车辆老旧发生自燃事故,故更新购置为保障我大队工作正常开展。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641.0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毁林种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41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上级考核、协助办理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6,371.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5,515.13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办案支出增加。主要用日常办公耗材、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2,482,525.25元,其中,流动资产713,399.84元,固定资产1,496,271.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72,853.91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138.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58.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1,91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82525.25 

713399.84 

1496271.5 

815028.24 

349009.38 

 

332233.88 

 

272853.9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1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51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77501111



附件【个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表202108020120060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