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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05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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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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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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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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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501000
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配合做好州级及以上立法相关工作。
(2)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依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事务,协调处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负责处理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8)指导管理律师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管理、指导本系统涉法办案业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工作。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的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进行查缺补漏,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目标,在此基础上积极迎接州级到个旧市检查验收“七五”普法规划的推进落实相关情况。
(2)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按照省、州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规范对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建设,整合资源,尽快实现业务全覆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3)推进完成个旧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4)继续开展好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5)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安排部署,推进指挥中心视讯云平台和业务承载网建设及使用,切实加快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个旧市司法局
2.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696,184.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97,352.27元,占总收入的97.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8,832.40元,占总收入的2.55%。与上年决算数12,394,244.92元对比减少698,060.25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达业务用房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3,942,429.30元。其中:基本支出8,974,652.52元,占总支出的64.37%;项目支出4,967,776.78元,占总支出的35.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决算数9,048,764.09元对比增加4,893,665.21元,增长54.08%,主要原因是2020年红河州个旧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工程开工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4,652.52元。与上年决算数7,237,459.34元对比增加1,692,993.62元, 增长23.39%,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2019年、2020年两年的目标绩效考评奖以及2020年的综合考评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64,668.68元,占基本支出的92.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9,983.84元,占基本支出的7.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67,776.78元。与上年决算数1,811,304.75元对比增加3,018,416.87元,增长166.64%,主要原因是2020年红河州个旧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工程开工建设。具体项目按照功能分类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40601行政运行,主要是其他收入中专项用于红河州个旧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138,055.16元;
2.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用于红河州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1,915,173.20元;
3.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用于保障人民调解、做好对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前期过渡性安置工作及基层十家司法所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的业务经费支出1,064,758.94元;
4.2040605普法宣传,用于普法学习读本、普法宣传资料印刷、普法栏目制作等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业务工作的业务经费支出376,363.10元;
5.2040607法律援助,用于办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值班补贴等业务工作的业务经费支出349,441.19元;
6.2040610社区矫正,用于社区矫正智慧平台建设以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等业务支出410,000.00元;
7.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用于服装经费、设备购置655,99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0,17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9%。与上年决算数9,048,764.09元对比增加4,711,410.49元,增长52.07%,主要原因是2020年红河州个旧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工程开工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368,60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9%。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事业运行等事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福利性支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做好对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前期过渡性安置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等特定工作的支出和装备购置支出。如信息网络租用费、普法学习读本、普法宣传资料印刷费、培训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被装购置、车辆购置、运行维护和保险费、办公设备购置、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等开支。相关支出情况如下:
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7,000,970.28元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15,173.20元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064,758.94元
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376,363.10元
2040607法律援助,支出349,441.19元
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410,000.00元
2040650事业运行,支出595,901.38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655,999.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5,69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公益岗支出及残疾人司法救助等。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65.00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4,268.00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838.16元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7,986.19元
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20,000.00元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000.00元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0.1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5,8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1,640.00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552.00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2,67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378.35元,完成预算的1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266.35元,完成预算的2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12.00元,完成预算的8.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35,723.59元,下降8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3,384.59元,下降8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39.00元,下降20.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2、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均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266.35元,占81.91%;公务接待费支出9,112.00元,占18.0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266.3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266.3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1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1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会议、培训、工作交流、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397.87元,与上年决算数733,306.79元对比减少100,908.92元,下降13.76%,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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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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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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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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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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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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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021,484.95 |
909,663.77 |
9,143,419.18 |
6,350,955.01 |
721,7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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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0,7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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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4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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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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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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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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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旧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2,021,484.95,其中,流动资产909,663.77元,固定资产9,143,419.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968,402.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3,590.4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26,409.48元,固定资产增加206,419.00元,在建工程增加1,876,4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198,4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3,9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1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2,81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6,18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8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501111
附件【个旧市司法局表2021080309060859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