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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04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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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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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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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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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1000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和个旧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ー)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个旧市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个旧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个旧市爱国卫生委员会的日常,负责管理个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实行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对象,自2015年11月1日0时起,三所医院同时取消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二是公立医院改革制度全面设计完成。2019年我市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印发《个旧市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实施意见》、《个旧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个旧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指导性文件,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为26.1%,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27.7%,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为19.7元,医疗费用增幅为12.5%。
三是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速。组建了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州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11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紧密型医共体。按照“总额包干、按季预拨、结余留用、超支自负”原则,将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整体打包给医共体。现已完成第一、二季度医保资金拨付共计5433.3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市域打包资金比例为23.56%。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不断增强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卫健系统对脱贫攻坚和妇幼健康的支撑能力。
一是重点项目建设有序实施。个旧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6月底封顶断水,主体完工,完成投资14,740.04万元。目前,已进入装修,预计2020年12月底可以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大屯新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该项目项目自2018年4月开工建设以来,完成投资近4亿元,已完成基础、地下室、隔震层,上部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外立面装修基本完成。个旧市人民医院鸡街院区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到位资金地方专项债券5000万元,2020年9月已支出2250万元,专债支付率45%,正积极与红发集团、市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全力推进项目各项工作,预计在2020年10月24日前,启动建设用地的三通一平,土地勘察,可研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全市以基层医疗机构提质达标为契机,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280余万元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DR机、彩超、心电图机、全自动尿液分析议、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等设备,不断充实基层医疗机构硬件建设。全面启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和“一站一中心”建设工作。依托“紧密型医同体试点建设”平台,充分发挥医共体“三甲”医院及二级医院的人才、专科优势,积极探索医共体内人员柔性流动机制,医务人员可以在医共体成员单位内进行流动执业、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帮扶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到今年10月底,全市11家乡镇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除蔓耗卫生院外均通过州级评审;取得了六甲七乙的佳绩,其中4家卫生院通过“慢性病管理中心”验收,鸡街中心卫生院被评为国家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称号。
三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2016年以来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有108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农村医学大、中专班学历提升教育,其中大专36名,中专72名。通过三年的学习,将实现55周岁以下的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在职在岗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按照省、州、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十三五”期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安排骨干人员10名、骨干全科医生10名、骨干乡村医生8名、骨干护理人员30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30名到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参加为期1年的业务技能培训。
四是健康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认真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基本医保倾斜政策,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部报销,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提高到630元,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患者经“四重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90.4%。建档立卡户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住院不收押金,出院时只要结清个人自费部分即可出院,有效减轻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建档立卡户36种大病集中救治患者618例,救治率100%;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97%以上。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已全部达到脱贫出列标准。
五是深入实施关爱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全面落实10件惠民实事,2020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70.75%,个旧市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取得优异成果。抓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孕产妇死亡继续保持10年零死亡,婴儿死亡率3.89‰,在全省排行前列。计划生育服务加快转型,人口发展态势平稳。国家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生育登记服务”办理达到全市全覆盖。
(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强化源头预防,补短板、 堵漏洞、强弱项,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从2016年45元提高到2019年的55元,服务项目增加到15项,把妇幼卫生、地方病防治、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2020年10月,全市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2.45%,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新生儿、产妇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6%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2.59%,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儿童、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85.29%和82.84%。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100%,及时审核率99.96%,有效证件完整率100%,传染病报告质量综合率99.99%。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71.32%,建档立卡户做到应签尽签。0-6岁儿童各类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建证(卡)率100%。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信息报告率达100%,制作《健康小火车》电视栏目,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健康教育覆盖率达7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率达17%。
二是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不断增强。2016年以来,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相对平稳,全市传染病报告综合质量达99.99%。落实霍乱、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通过慢病示范区验收,实现消除疟疾目标,2017年达到了血吸虫病消除标准。截至2020年10月,HIV阳性检出率下降至0.19%,病人发现率达84.5%,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89.7%,抗病毒治疗有效率达96.9%,母婴阻断率控制在3.45%。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提升。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闻令而动,尽锐出战,疫情排查工作深入全面、宣传动员广泛多样、院感防护严密到位、复工复产指导有力、督查跟进及时有效,支援抗疫倾情倾力。2月12日以来无新增病例,我市卫生应急的管理模式不断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锲而不舍抓疫情防控。常态战“疫”,注重把关守口。坚持“防”字当头,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公共场所“云南健康码”出入扫码,落细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一线战疫堡垒作用。对重点地区和非法入境来个人员开展留验核酸检测或纳入指定隔离点严密管控,从2月24日至9月30日共排查重点地区人员162人,隔离管控非法入境来个人员51人,做到了集中隔离、核酸检测、跟踪管理三个“百分之百”,做到疫情一日不止,排查、管控一日不停。严密监测,筑牢本土防线。扎实开展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检测。定期开展教师、学生、公安干警、嫌疑人、快递员、出租公交司机、冷冻生鲜和海产品市场环境以及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核酸采样监测,截至9月30日共采样重点人群1713人份,重点场所环境及物品276份,医疗机构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核酸检测4798人份,切实发挥前哨作用。三是科学防控,完善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组建流调、消杀、采样、医疗、检测队伍530人,开展全市各乡镇、各疫情防控专业组桌面应急推演1次,医疗机构院内应急演练21家,培训医务人员2193人。建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2个(个旧市人民医院、州第三人民医院),目前日检测量500人份。在建实验室2个(个旧市疾控中心、个旧市传染病医院),年底可实现日检测量1100人份。设置指定救治医院一所(市传染病医院),备用救治医院一所(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建负压隔离病房4间,普通救治病床数15张,备用救治病床174张。
二是统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我市从各个渠道筹措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截至9月29日,清垃圾投入110.437万元,扫厕所投入824.01万元,勤洗手投入902.5万元,净餐馆投入3.4万元,常消毒投入68万元,管集市投入3.6万元,众参与投入22.3万元,以上七项共计投入经费1934.247万元。“清垃圾”方面。建立城区主干道机械清扫及街道冲洗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全天候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共整治背街小巷463条、清理卫生死角625处,清运垃圾3216.09吨。延伸到清理河湖库渠29座(条)300余公里,8月28日省级暗访反馈的20个农村裸露垃圾点整治整改完成17个,基本实现裸露垃圾全消除。“扫厕所”方面。全市公厕2305座,已达标2216座,未达标158座,达标率96.13%。主城区建档立卡公厕64座,建立了完备的管理制度,达到“三无三有”,安装满意度调查“二维码”。市区旱厕7座,已拆除4个,3个旱厕正在提升改造,预计11月30日前完工。“勤洗手”方面。完成777座1192个水龙头(新建257座393个水龙头、改造520座799个水龙头),完成率65.7%。市人民医院投入36万元,在出入口、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餐厅等区域以《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为准,高标准新建洗手设施8个,方便就医人员及患者使用。“净餐馆”方面。全面落实“七个达标”要求,开展“明厨亮灶,倡导节约,文明餐饮”行动,市区和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饮35户全达标。餐饮经营户、食品摊贩无证、“四防”设施不全等整改率达90%以上。“常消毒”方面。制定《个旧市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每周联络报送机制。所有公共场所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对“常消毒”做出承诺,并在经营场所公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消毒记录等内容,主动承诺、主动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对全市422家8类重点场所监督检查率达100%,清洁消毒226.1365万m²,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公共场所。“管集市”方面。全市25个农贸市场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目前已达标12个,淘汰4个,提升改造9个。“众参与”方面。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市开展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工间操。开展“众参与”大型宣传活动,建立669个社会宣传教育群,设立144块健康教育宣传栏,发出宣传资料6.5万余份,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栏,爱国卫生运动氛围不断浓厚。
(五)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稳步推进。一是深入贯彻《中医药法》。抓好中医诊所备案,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等配套政策的落实。二是持续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强化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的推广与应用。全市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5.3%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诊服务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17.5%。三是加强李泽周、柴燕萍和赵为兵“三个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四是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市中药资源普查。
(六)行业综合监管、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深入开展,完成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8个专业1666家单位的监督任务,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108起。(医疗机构监督科立案60起)积极跟进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复工企业80家次(7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8份,累计出动94人次,车辆22辆次。认真做好《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发放工作,2019年3月-2020年5月,共审核、办理、发放4648本,为老年人出行享受相关优待提供了方便,保障老年人健康及权益。
(七)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2016年以来,为确保卫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年初卫生系统人才培养计划,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岗位传、帮、带等方式,分层次有重点的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红河州“8+5”和个旧市“6+6”人才系列文件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卫健人才公平竞争和绩效评价机制,全面推进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卫生系统内部人才科学合理流动机制;实现卫生人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对中级以上的卫技人才,可不受岗位设置的限制,优先聘用。对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可以破格高聘。通过“锡都名医”的评选,截至目前为我市输送医疗卫生人才21人。另外,根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红河州“8+5”和个旧市“6+6”人才系列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云南省“名医专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截至目前,1人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中“名医专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卫生健康局
2.个旧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3.个旧市肿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个旧市健康教育所
6.个旧市人民医院
7.个旧市中医医院
8.个旧市妇幼保健院
9.个旧市传染病院
10.个旧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
12.个旧市老厂镇中心卫生院
13.个旧市锡城镇卫生院
14.个旧市蔓耗镇卫生院
15.个旧市贾沙乡卫生院
16.个旧市保和乡卫生院
17.个旧市乍甸卫生院
18.个旧市倘甸乡卫生院
19.个旧市鸡街镇中心卫生院
20.个旧市沙甸卫生院
21.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
22.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个旧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4.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03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5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30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3.00人。其中:离休1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5辆,在编实有车辆5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78,003,674.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972,499.39元,占总收入的31.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12,761,635.62元,占总收入的64.1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269,539.95元,占总收入的4.64%。与上年收入1,128,655,331.18元对比,增加了449,348,343.78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突发疫情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增加和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90,317,997.19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701,886.67元,占总支出的74.78%;项目支出350,616,110.52元,占总支出的25.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1,056,688,443.05元对比,增加了333,629,554.14元,主要原因是突发疫情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增加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9,701,886.67元。与上年868,874,520.29元对比增加170,827,366.3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0,433,378.47元,占基本支出的40.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9,268,508.20元,占基本支出的59.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616,110.52元。与上年187,813,922.76元对比增加162,802,187.76元,主要原因是突发疫情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增加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个旧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完工;大屯新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已完成基础、地下室、隔震层,上部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外立面装修基本完成;个旧市人民医院鸡街院区建设项目,预计在2020年10月24日前,启动建设用地的三通一平,土地勘察,可研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71.31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二、教育支出1,300,000.0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三、科学技术支出406,220.00元,主要原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四、社会保证就业支出854,193.03元,主要用于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05,400.00元,老年福利50,566.00元,残疾人康复195,350.83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44,4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76.20元;
五、卫生健康支出95,167,158.18元,主要是:
(一)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236,577.80元,主要用于预防性体检工作经费;
(二)公立医院项目17,466,142.53元,包含个旧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中医医院大屯新区建设项目及个旧市人民医院鸡街院区建设项目。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4,894,318.50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项目239,95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4,654,368.5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乡医补助。
(四)公共卫生项目54,087,527.43元,其中 ① 妇幼保健机构2,000,000.00元,继续进行医院提升改造项目。 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2,525,170.48元,主要是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保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③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1,791,209.94元,主要是艾滋病防治及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抗病毒治疗检测、艾滋病防治监督执法、HIV/TB双重感染防治、丙肝防治、农村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工作。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771,147.01元,主要是突发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支出。
(五)中医药项目178,962.87元,主要用于中医药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及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
(五)计划生育事务8,648,701.4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包括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城乡居民医保补助金、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宣传员补贴、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补助等。
(六)优抚对象医疗76,533.65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费用补助。
(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578,394.00元,主要用于卫生城市复审,“七个专项行动”,人民医院鸡街院区项目前期经费。
(八)其他支出202,858,468.00元,主要用于人民医院鸡街院区专项经费。
(九)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0,000,000.00,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504,89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73%。与上年208,381,312.78对比增加38,123,577.7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突发疫情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7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6,2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原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67,99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543,063.36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65,400.00元,老年福利50,566.00元,残疾人康复195,350.83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44,4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734.8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000,60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639,162.34元,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236,577.80元, 综合医院30,635,568.60元,中医(民族)医院11,223,231.00元, 传染病医院5,436,597.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4,661,995.74元,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3,223,007.00元,乡镇卫生院25,443,4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544,450.00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8,647,794.83元,卫生监督机构2,033,498.67元,妇幼保健机构21,931,211.5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2,556,197.71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2,443,889.94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771,147.01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78,962.87元, 计划生育机构1,427,686.32元, 计划生育服务811,687.4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289,263.00元,行政单位医疗442,655.00元,事业单位医疗3,964,024.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753,671.12元,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26,533.65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578,39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427.60元,完成预算的1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702.21元,完成预算的1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725.39元,完成预算的11.0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单位倡导厉行节约取得显著成效。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56,222.05元,下降7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3,010.94元,下降8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211.11元,下降60.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各单位倡导厉行节约取得显著成效。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702.21元,占61.47%;公务接待费支出53,725.39元,占38.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702.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702.2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救护车等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3,725.3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725.3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9,062.52元,与上年613,147.13元对比增加175,915.39元,主要原因是突发疫情设备购置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运转的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842,138,023.43元,其中,流动资产569,637,591.19元,固定资产717400716.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48,545,579.99元,在建工程469,802,824.06元,无形资产36568274.68元,其他资产183036.6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616,111,605.4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6,026,417.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399,234.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68.68平方米,账面原值374,832.66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42691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7518784.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1,956.48元;出租房屋5916.48平方米,账面原值5,351,350.4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22,612.1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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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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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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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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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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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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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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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42138023.43 |
569637591.19 |
717400716.87 |
216744107.77 |
1118515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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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471453.78 |
48545579.99 |
469802824.06 |
36568274.68 |
18303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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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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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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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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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65,442.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661,588.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854.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840,781.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1111
附件【P0202111235424204417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