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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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04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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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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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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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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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201000
个旧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搜集、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研究制定对策。
3、负责全市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4、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组织实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协调武警市中队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工作。
7、指导、组织、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8、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9、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保护工作。
10、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11、指导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12、组织、参与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监督和保障全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维护民警合法执法权益。
13、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承办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审核并呈报上级审批的日常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14、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规划、督促全市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贯彻落实公安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查处公安机关队伍中的违纪案件。
15、负责治安、道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持续推进个旧市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化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局公安民警政治轮训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个旧市警务服务中心。该中心于2018年成立,单位核定人员编制8人,实有人数6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9人。其中:行政编制48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4辆,在编实有车辆12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0,120,327.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120,327.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133,105.77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54,692,547.37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52,136.89元,占总支出的75.86%;项目支出37,340,410.48元,占总支出的24.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186,704.31,主要原因分析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352,136.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91,912.7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101,744.25元,占基本支出的92.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50,392.64元,占基本支出的7.88%。人均239.983.9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40,410.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94,791.5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所业务用房工程款及办案业务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此方面内容属于涉密部分,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92,547.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186,704.3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办案业务经费增加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扫黑除恶案件侦办;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6,733,32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9%。2040201行政运行98,891,671.94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55,561.86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协警工资支出;2040220执法办案15,420,173.79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具体项为涉密部分,不予公开);2040250项事业运行611,240.6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40299项其他公安支出12,154,674.83元(具体用途为涉密部分,不予公开)。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28,05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20805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81,74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2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8,45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4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9,978.01元,主要用于当年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801项死亡抚恤247,522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费; 20899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242.27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21,1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2101001项行政单位医疗5,318,511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2101002项事业单位医疗42,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460,55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53,899.22元,完成预算的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50,054.22元,完成预算的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5.00元,完成预算的0.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经费因我局的执法执勤用车车况差,行驶年限长,2019年报废10辆车新增10辆车,所以车辆购置经费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47,269.99元,增长1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56,786.99元,增长1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17.00元,下降71.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购置经费2,719,252.23元,增加原因我局的执法执勤用车车况差,行驶年限长,2020年报废10辆车新增10辆车,所以车辆购置经费增加;二是主要用于保障办案过程及开展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50,054.22元,占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3,845.00元,占0.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50,054.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9,252.23元,购置车辆10辆。原因是我局的执法执勤用车车况差,行驶年限长,2020年报废10辆车新增10辆车,所以车辆购置经费增加,所购置购置新车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并严格按照2020年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30,801.9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0辆。主要用于保障办案过程及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8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警务合作、会谈;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等接待产生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0,392.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8,423.62,主要原因分析是为保证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和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办公设备采购、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旧市公安局资产总额114,677,790.02元,其中,流动资产7,999,991.87元,固定资产184,508,2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00,000元,无形资产2,073,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45,370.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31,973.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1,359,256元;报废报损资产649项,账面原值2,214,000.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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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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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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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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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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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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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4667790.02 |
7999991.87 |
184508238 |
114246584.41 |
2282226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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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6165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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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 |
20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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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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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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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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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5,3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5,3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5,32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公安局特定任务、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201111
附件【P0202406115340743977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