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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03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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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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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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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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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5101000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为个旧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个旧市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大队下设8个业务中队,分别是: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中队、情报信息中队、事故处理一中队、事故处理二中队、秩序管理一中队、秩序管理二中队、秩序管理三中队、秩序管理四中队。2020年底,我大队行政人员编制数64个(含工勤人员编制2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4个(含工勤人员2人)。我大队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27辆,实有执法执勤用车26辆。为建立“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政策,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全市基层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政法经费保障及管理,解决基层政法经费供需矛盾突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低、地区间经费保障不平衡、经费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支持政法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全市政法部门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围绕建设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定位,推动“平安个旧”建设。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按照中央、省、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及个旧市公安局“13331”三年工作总体思路,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清源行动”、“COP15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及建党一百周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落实责任、抓实源头,严查违法、强化共治,有效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今年上半年,有效完成公安交管各项目标工作任务,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20年,个旧市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155起;造成48人死亡;90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15510元。其中: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共135起;造成48人死亡;18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4510元。简易程序处理事故3020起;7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1000元。其中: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5起;上升12.5%;死亡人数增加17人;上升54.84%;受伤人数增加48人;上升34.04%;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0410元;上升11.72%;四项指数全面上升。共出动警力58900人次,出动车辆20650辆次,查验车辆790143余辆次,共计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81069起,处罚33747人次,警告390人次。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疫情期间交通管理工作成为防控疫情的重点工作。以防控疫情为主线,以“外防输入”为原则,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设置期间(2020年1月27日8时至2020年2月20日8时),全市共设置13个交通疫情防控检疫站点,共出动人员5335人次(公安民辅警2315人次),出动警车703辆次。配合现场医护人员筛查车辆共355531余辆次(含湖北籍27辆),人员共980528余人次(含湖北籍47人次),登记体温异常35例,带至医院检查或送至隔离点观察人员合计145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48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收入合20,647,330.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47,330.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64160.49元,增幅4.90%,主要原为在职人员部分工资套改,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21,049,667.97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4,543.19元,占总支出的58.50%;项目支出8,735,124.78元,占总支出的41.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620521.68元,增幅3.0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导致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增加;二是2020年疫情防控、教育整顿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14,543.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5437.62元,增幅13.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77,230.89元,占基本支出的92.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7,312.30元,占基本支出的7.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35,124.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4915.94元,减幅8.72%,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车管专用物资材料费及事故检验鉴定费用减少;二是临聘人员减少,临聘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有日常运转办公费329,549.35元,占项目支出的3.77%;邮电费231,482.12元,占项目支出的2.65%;专用材料费258,439.20元,占项目支出的2.96%;被装购置费322,960.00,占项目支出的3.70%;委托业务费445,4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5.10%;维修(护)费112,707.07元,占项目支出的1.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49,667.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620521.68元,增幅3.0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导致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增加;二是2020年疫情防控、教育整顿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235,77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8%。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500652.77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54.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人员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600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辅警工资福利支出;执法办案支出8117411.78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42.20%,主要用于日常运行运转支出及设备购置,其他公安支出605113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被装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及更新。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5,18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费用支出及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8,7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0,439.00元,支出决算为404,014.00元,完成预算的7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2,057.00元,完成预算的8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7.00元,完成预算的6.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等措施的有效实施,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燃油、维修费用控制。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16,360.50元,下降3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6,317.50元,下降3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00元,下降2.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057.00元,占99.52%;公务接待费支出1,957.00元,占0.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05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2,05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9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整顿工作上级督导检查组到我单位监督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7,312.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360.3元,增幅10.9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导致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增加;二是2020年疫情防控、教育整顿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0 元,维修(护)费7643元,培训费 4425元,专用材料费30196.3元,工会经费39202元,福利费1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057元,其他交通费51070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5433810.21元,其中,流动资产379093.11元,固定资产1381137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4334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9397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6451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2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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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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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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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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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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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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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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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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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433810.21 |
379093.11 |
13811372.1 |
11814709.55 |
0 |
0 |
1996662.55 |
0 |
0 |
124334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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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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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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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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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5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1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于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5101111
附件【P0202111234973000786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