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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000-36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21601000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进行研究并作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个旧、法治个旧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监督和支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党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切实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落到实处。

着眼于防范应对政治安全风险,认真做好政治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切实推进教育转化去存量攻坚战工作;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坚持抓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强化疫情防控维稳工作,持续加强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着眼于加强社会治理,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各项综合整治,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畅通群众涉法涉诉信访诉求渠道,深入推进法治个旧建设;着眼于从严治警,坚持政治建警,组织开展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加强纪律作风政治,落实从优待警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 个旧市综治维稳网络舆情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6,648,837.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8,837.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6,202.46 元,主要原因为:项目预算安排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8,043,052.51元。其中:基本支出4,168,855.61元,占总支出的51.83%;项目支出3,874,196.90元,占总支出的48.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16,318.97 元,主要原因为:综治中心建设、综治维稳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68,855.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31,412.52 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69,817.91元,占基本支出的92.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9,037.70元,占基本支出的7.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74,196.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84,906.45 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用于开展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治中心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3,052.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16,318.97 元,主要原因为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29,94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3%。其中: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1,500.00元;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3,015,595.96 元;2013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82,696.90 元,2013650事业运行支出470,149.59 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工作正常运转,履行职能的项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96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的人员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3,195.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62.08 ,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2,1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1,549.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33,229.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7,369.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000元,支出决算为16,857.52元,完成预算的1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52.52元,完成预算的1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5.00元,完成预算的4.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开支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368.48元,下降2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537.52元,增长3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906.00元,下降82.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开支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52.52元,占76.24%;公务接待费支出4,005.00元,占23.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52.5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52.5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0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斗争等先关工作,产生的接待7批次,约54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037.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485.55 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邮电费、差旅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970,026.3元,其中,流动资产573,263.47元,固定资产1,396,762.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7,194.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0,748.54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70026.3

573263.47

1396762.83

 

 

 

1396762.8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632.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6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63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表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