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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64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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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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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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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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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401000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政务服务、人大、政协以及“为民服务中心”等日常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日常工作。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开发、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监测等服务性工作以及其它农业服务相关工作。
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创业等服务性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关系接转、困难帮扶、联络接待、来信来访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为退役军人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信息、学习交流的活动场所;指导村(社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6.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民防空、村容区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承办民族宗教事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保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引导民族宗教人士参与脱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等服务性工作。
8.财政所。
承担编制本区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及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负责财务信息公开;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对本级预算内、外收入实施综合监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企业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落实租赁补贴发放的群体、范围;规范津贴补贴的发放和监管;负责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资金监管、社会公益效益评价;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选取条件成熟的项目组织实施;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以及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淘汰落后产能,创新改造传统工艺,提升产业竞争力。完成淘汰鼓风炉26家33座,以废渣、烟尘、尾渣为生产原料,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废料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传统产业提升改造项目个旧市达明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个旧市旭众有色矿冶有限公司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以及转型项目红河宇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造粒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红河建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废旧塑料再生造粒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全面完成2019年农业生产工作,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240户,14.76万元。认真落实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各项措施,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结合地区实际,将农产品的生产到销售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发展畜产品加工业。目前川欣、认真、回味、沙甸映像等企业均具备QS认证。举办沙甸美食街活动宣传地方美食,饮食业同步发展。与云河药业公司合作,冲坡哨乡占30%的股份。在花冲水库后山石漠化区开展龙血竭种植,现已完成整地打塘450亩和前期试种,及项目申报工作。
截至10月,全区工业产值完成252430万元,工业增加值完成12843万元,营业收入260531万元。完成固投项目18个,总投资51121万元,完成投资额44016万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6514万元,完成税收收入2650.6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4.7万元,完成向上争取上级资金1699.34万元。
3.加强卫生治理,人居环境展现新面貌。着力推进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硬环境和软实力同抓。加大污水、垃圾、公厕、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投入300余万元购置清扫设备,支出410余万元环境卫生保洁经费,村镇保洁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以“厕所革命”和“清河行动”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等方式持续推动沙甸无害化农户厕所建设。
4.打造民族团结主题公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近3000万元,历经6个月建成,公园占地约120亩,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集休闲、娱乐、健身、教育为一体,于10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
5.突出抓好重金属污染治理,生态治理取实效。安装12个烟气在线监测系统、2个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10家铅电解企业熔铅锅面烟气进行收集治理,有效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通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分析,空气质量逐步转好。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做好鼓风炉拆除场地的修复、厂区绿化,以及加大新兴产业培育以盘活闲置场地等后续工作。对部分历史遗留的风险较高的一般工业固废清运至冲坡哨渣场进行安全处置,共清运39万吨。平整绿化拆除遗留建筑及厂区50多亩,栽种夹竹桃5.5万余棵,地石榴2.5万株,火棘3万株,波斯菊2万多平方,覆盖面积3.3万平方。
6.教育公卫工作有序推进。沙甸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个旧十三中高考111人上线,中考75人考上重点高中,沙甸中心校小考25人考取个旧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小学女子足球荣获全州第四名,闯进全省联赛。乒乓球项目荣获全州三金一银一铜,并取得全省第二的成绩。高中男子足球参加州级比赛获第五名,初中男子篮球参加州级比赛荣获亚军。卫生服务水平有所提升。通过打造特色科室,开展中医诊疗服务,接诊人数1900余人。防艾工作获得州、市级好评。推行“一部手机办事通”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确保办事群众办证、打证、领证方便快捷。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新建居民健康档案159人份,累计建档17541人份。
7.市场监督服务显成效。提高窗口办事效率,业务告知“一口清”。加快个体工商户开办时间,材料齐全现场办结;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扎实开展查处违法广告212块。
8.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发放城镇低保金971.5万元、农村低保金40.2万元。救灾救济经费及时如数到位,全年发放社会救济金233万元,发放伤残民兵、复员退伍军人、困难临时救助等优抚金36.74万元。春节、建军节、敬老节期间,区委、区公所组织慰问,共计慰问金额13余万元。
9.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一是开展“民族团结 迎新春送春联”活动, 送对联、福字700余幅。二是开办沙甸区新华书店暨“云上乡愁书院”为期24天的“书香红河—阅读与时代同行”2019年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之沙甸区小学生朗诵、讲故事、演讲比赛,400多名学生参加,营造了良好的阅读氛围。三是举办2019年红河州中老年人太极拳(械)“民族团结杯”沙甸邀请赛,4个州市和13个县市27支队伍300余人参加。四是开展寻访活动,对沙甸历史名人白亮诚先生开拓边疆、贡献普洱茶的历史进行考察,见证傣回人民的真诚友谊,发现历史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10.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180人,已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2018年已脱贫出列。今年综合运用入户走访、实地核实等方式,确保识别精准、档案规范、信息互应,为精准帮扶打牢基础。以“小而精”为目标,通过制定“一户一方案”,做到户户有产业扶持,户户有增收项目,同时发放产业扶持资金共9万元。全区建档立卡户均享受政府全额补贴参加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费用达90%以上。完成40万元11户的贷款需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5人享受“两免一补”;高中学生4人享受免除学费,助学金、生活补助等政策;大学阶段学生2人,享受助学金。
11.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危化品企业41家次,排除安全隐患127条;检查金属冶炼企业88家次,排除安全隐患363条。开展事故应急演练6次,举办冶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220余人次。结合“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攻坚行动的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摆放宣传板8块,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9条。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命红线》警示宣教片。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2.推进法治建设促创建。在所有清真寺设置宣传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宣传,购置700余套宪法和法律书籍赠送清真寺和管委会成员。在大清真寺经文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坚持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使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法治意识、思想意识不断提高。
13.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创建。坚持“宗教例会”制度和走访制度,每季度定期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集体学习和听取各宗教场所工作情况,指导和帮助各宗教场所完善议事规则、工作制度,推动宗教场所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沙甸大清真寺经文学校学生档案已实现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经文学校(班)学生招收、教师聘用手续,教学教程设置主动向上对接,对沙甸大清真寺教材进行审核后按要求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教材。
14.打造典型示范促创建。开展以“儿童之家”“邻里互助”为主题的进家庭活动;开展以“国旗下的讲话”“小手拉大手”为主题的进学校活动;开展以“专题学习”“工作相融”为主题的进机关活动;开展以“五进活动”为主题的进宗教场所活动;开展“为民服务”为主题的进乡村(社区、小乡)活动等“七进”活动。开展回族村与周边彝族村结对子、手拉手等活动、挖掘各企业多民族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实际典型、组织开展各民族代表人士共度佳节等,不断营造沙甸地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局面。创建州、市两级的鱼峰书院教育基地。创建州、市、区示范家庭402户,形成了良好的争创氛围,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
15.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夯实基层组织。制定《沙甸区2019年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工作方案》,着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遵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2019年吸收预备党员7名,有积极分子20名,发展对象17名。
16.强化队伍建设,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人才保证。一是坚持德才标准,选好基层组织“当家人”。通过建立“派、带、帮、评”的基层干部选用机制,抓好小乡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强化培养。培养“明白人、带头人”24名,储备小乡后备干部58名,形成了“使用—培养—储备”链条。三是小乡干部和市级派驻各小乡工作组对辖区内人员及时走访,畅通交流渠道,成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站和流动党员管理党支部,对常驻外来党员纳入本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教育。
17.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一是开展“先学先改”。征订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569册。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采取个人学、集中学、专家辅导学、领导上党课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学习成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及“三会一课”有效开展千堂党课进基层,区委、区公所班子成员到基层讲党课77次,共1800余人次参学,区委先后4次组织沙甸区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宗教和企业界人士700余人次开展十九大专题学习。三是根据上级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我区相关方案,及时启动推进。截至目前共开展工作会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7次,区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读书班两次,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次,开展党组织书记轮训两天,并到红河展览馆、蒙自文澜街道红竺园、银河社区、云南中共一大会址(查尼皮)开展现场教学。
18.严明政治纪律,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23家部门已签订沙甸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6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开展4次。定期按要求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民主评议党员。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自觉接受监督。共公开常规政务党务信息16期,村级财务公开4次,重大决策信息公开6次。二是全面落实监督执纪监督责任。畅通渠道,为脱贫攻坚疏通“最后一公里”。强化五级联动群众诉求平台录入数194件、五级联动脱贫攻坚平台录入数182件。每月按时开展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随机抽查,截至9月份,已抽查贫困户15户,发现问题7个,进行提醒谈话15人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将监督执纪引向深入。在节假日前后,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各小乡、各部门(站所)等24个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截至目前共抽查4次。强化联动机制,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制定出台了工作实施方案,畅通举报平台,公布线索举报电话,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和处置。今年开展谈话函询1件、提醒谈话15人、信访4件(含转交办)、立案0人。
19.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的思想意识,加强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和2019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分析意识形态领域会议3次。
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契机,以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沙甸区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7次,干部职工月末学习培训会10次。二是营造良好外部政治环境,渲染浓厚学习氛围。2019年,在辖区公路沿线显目的地方和交通要道口,人员密集场所等地方更换制作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喷绘展板11块,政务公开宣传栏5块,大型户外广告8块,区公所办公楼内宣传展板4块,合计28块。三是在鱼峰书院建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及实训基地,大教室有100平方米,小教室有20平方米,同时配套课桌椅,可容纳35至50名学员。四是扎实推进理论常态化宣讲。共开展入村专题的宣讲活动4余次,受众人数达500余人次。五是深化精神激励责任,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机关总支在鱼峰书院成功举办读书活动1次;5月份在云上乡愁(新华书店)举办青少年读书活动。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全区的10个自然村以及4所小学,1所中学还有全区纳入“文明乡镇”、“文明村寨”、“文明校园”等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中来。积极对标对表实施创建。六是丰富文化活动,助力全区文化工作开创新局面。沙甸区现有综合活动场所12个,公共体育活动篮球场、足球场等体育设施活动场地10块,农村业余文艺队3支50余人,群众体育队伍15支200人,成立有沙甸摄影家协会、书法美术协会等10家协会。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宣传水平。全区配备宣传委员1名,宣传干事1名,同时在4小乡也各自组建了相应的宣传队伍。
20.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法律“六进”、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制讲座2次,机关干部职工及四个小乡干部受教育率达100%。利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人员集中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贴标语、广播、展板展示、现场受理法律咨询等形式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结合实际开展打非治违、缉枪治爆、打击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探索建立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注重从宗教教职人员中选拔培养普法骨干,积极引导和推动宗教教职人员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形式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发挥校园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制副校长的宣传教育作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懂法,力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进一步加强了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积极性。
21.狠抓综治管理,保持社会治安形势稳定。沙甸全区有治保调解组织8个,成员42人,专职联防队员60人,5个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纠纷55起,调解成功48起,受理率达100%,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其中人民调解1件,代书7件。全年共出动警力280人次,接受并处理群众报警8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22.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每月开展社会治安、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的研判分析会议。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社区民警、网格员、小乡干部,深入群众家中开展入户口走访等工作,共计走访6000余户,未发现涉黑涉恶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沙甸区党政办(行政单位)
2.沙甸区财政所(参公事业单位)
3.沙甸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4.沙甸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5.沙甸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6.沙甸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7.沙甸区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其他人员7人,主要是临时人员。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982,560.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82,560.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收入18,220,053.50元,2019年收入比上年增加476万元,增长26.14%,增长原因是因为地方收入增加,税收收入增加,所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
2019年我区的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按收入项目分类的完成情况
1.财政拨款22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1822万元,增加476万元,增长26.14%。增长原因是因为地方收入增加,税收收入增加,所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9%,比上年的1822万元,增加456万元,增长25.03%。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上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698,987.97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4,323.06元,占总支出的78.17%;项目支出3,644,664.91元,占总支出的21.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支出17,448,534.98元,2019年比上年支出减少74.95万元,减少原因是因为2019年节约开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54,323.06元。比上年的12,464,164.57元增加590158.4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44,664.91元。比上年的4,984,370.41减少1339705.5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项目支出减少。具体如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98,987.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的17,448,534.98元减少74.95元。减少原因是因为2019年节约开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50,07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3%。其中: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15,200元,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000元,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985,738.92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0,000.00元,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587,918.51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786,936.79元,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252,081.15元,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581,602.80元,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430,593.3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性开支和行政人员及政府临时人员工资,经济普查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2,1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其中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557,187.00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35,000.00元,主要用于联防队和司法所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5.教育(类)支出58,3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其中2050201款学前教育支出21,838.00元,2050202款小学教育支出20,984.00元,2050203款初中教育支出15,524.00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教师工资开支;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68,97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其中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249,470.85元,2070308群众体育支出 42,753.44元,2070899其他广播电视支出376,755.57元,主要用于支付文化广播及体育方面的各项经费开支和文广中心的职工工资;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3,23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0%。其中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66,318.72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90,287.53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171,825.00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3,507.00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328.56元,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 93,734.00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3,161.30元,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89,129.00元,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 97,050.00元,2081104残疾人康复支出11,532.00元,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00.00元,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120,000.00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1,012,533.0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31.00元,主要用于2019年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9,767.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其中: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1,076.50元,2100716 计划生育机构支出 3,630.99元,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 77,647.46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9,860.25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79,291.38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93,596.49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6,644.42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方面的开支,及所有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24,15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其中: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54,186.71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19,457.00元,2110602 退耕现金 支出50,512.50元,主要用于环保工作方面的开支和环保站职工工资;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42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其中: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131.36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1,293.36元,主要用于城建工作方面的开支和绿化保洁员工资;
12.农林水(类)支出3,456,83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0%。其中: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489,119.06元,2130108 病虫害控制支出4,800.00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 39,500.00元,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45,724.00元,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260,707.18元,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 支出39,378.88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1,500.00元,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165,000.00元,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1,180,000.00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111,103.32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和村社干部工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76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其中:2150501行政运行支出10,761.16元,主要用于安监站人员工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62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其中: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4,625.11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7,59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其中:2240101 行政运行支出23,250.58元,2240106 安全监管支出37,223.00元,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 3,326.00元,2240701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3,800.00元,主要用于安监站及企业办人员工资;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9,680元,支出决算为193,274.75元,完成预算的31.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502.75元,完成预算的11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772.00元,完成预算的16.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后期压缩三公经费,减少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53,372.89元,,下降56.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3,169.89元,,下降4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203.00元,下降63.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减少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502.75元,占56.14%;公务接待费支出84,772.00元,占43.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502.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502.7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区公所各部门及联防队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77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7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沙甸区公所各部门接待上级检查考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603.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5,241.3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压缩三公经费,减少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区部门资产总额50,198,208.48元,其中,流动资产24,714,102.51元,固定资产25,484,105.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74,053.0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2,239,782.16元,固定资产增加603,7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9,7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9,7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72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放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为放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为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401111
附件【P0202008193806672564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