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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21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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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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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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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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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000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能职责为:
1.拟订并组织实施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街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个旧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 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争取中央和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城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政策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实施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个旧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个旧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负责个旧市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参与国际区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具体政策措施。
1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7.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制考核日常工作。
18.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市级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市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0.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24.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25.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街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市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市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全市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
26.研究决定市滇中引水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审议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项目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向州滇中引水办公室汇报有关滇中引水工程的工作;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的落实;协调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政策落实以及能源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州能源局有关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的协调工作;配合州级提出滇中引水配套工程电价附加实施方案并落实;配合州级制定滇中引水配套工程水价;指导、协助处理好工程受水区的水价调整工作。
27.承担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个旧市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局、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试点领导小组、个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市西部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电力电网建设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
28.统一领导和管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2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狠抓责任目标落实,经济指标在逆境中前行。2019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3.54亿元,同比增长9.4%(高于全州增速0.7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州位于第四位,在北部五县市中位于第三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89.53亿元,同比增长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5.02亿元,同比增长1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6亿元,同比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98亿元,同比增长21.8%。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24791元、12546元,同比增长8.9%、10.5%。二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顺利完成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并通过人大常委会审查。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个旧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通过人代会批准。提前谋划,做深做实《个旧市“十四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建议》,《个旧市请求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议》。委托上海泽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个旧市城市转型发展战略策划,考虑从个旧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生态转型和社会转型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对个旧进行转型发展战略策划,明确个旧转型发展的方向和定位。
2.助推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全市1000万元以上项目共307项,完成投资64.5亿元。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大屯新区供水工程已开工。优质九叶青花椒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等项目顺利推进。人民医院综合楼、大屯新区中医院有序推进。特色工业园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大通天然气已完工,农危房改造等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州级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共122项,1—9月完成投资30.7亿元。大屯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正在开展6号路、光明路、强电入地、供水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个旧市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三道水片区建设项目已有5家企业率先开展试生产,其余企业也将陆续逐步投产。三是目前共有个旧市城市排水综合利用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4个项目获得2019年中央预算内资金2.66亿元。个旧市公共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鸡街火车站、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市中医院建设共4个项目纳入国家第一、二批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请额度为6.13亿元。四是稳步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实施。累计完成土地丈量927.55亩,已完成总工作任务(986.84亩)的94%;累计完成协议签订891.62亩,已完成总工作任务的90%;累计完成资金兑付891.62亩、2892.31万元,已完成总工作任务的90%。五是抓实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2017、2018年石漠化工作已进入工程决算审计前期准备,目前已完成市级初步验收工作;2019年石漠化工作7月已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30万元。六是为个旧市粮油流通产业化重点建设项目—应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312万元。
3.决胜易地扶贫搬迁
2019年实施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3人,搬迁至大屯城镇化安置点,及时下达资金2.4万元,目前已完成搬迁拆旧任务。实施就业发展帮扶,做好后续帮扶发展工作。对2016年、2017年的搬迁户,通过组织就业培训的方式进行岗位推荐,现已输出劳务人员257人;对搬入大屯幸福小区2016年、2018年的搬迁户,组织搬迁户进行电焊工技、家政保洁服务、美容美发、铁艺编织、刺绣等技能培训,共输出务工人员306人;针对“40、50”及“家庭情况较特殊”的非农转城搬迁户,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进行安排就业,2019年共设置77个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组织挂包干部、乡镇干部、部门对搬迁户进行逐户分析研判,排查需要推荐就业、需要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情况,制定帮扶措施,力争实现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至少一户一人实现就业。
4.着力夯实能源安全发展基础
一是完成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红河支线项目红河州段路由走向及阀室位置变更、个旧市110kV花冲变电站新建4回10kV出线工程等7项线路路径及选址变更的批复。完成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废物炼铁烟尘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本级验收。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昆明输油气分公司玉溪作业区,参与完成沙甸油品泄露事故抢险应急工作,配合工信局、环保局进行环境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检查。
5.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政策法规工作。开展红河州工程招标项目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制定了《个旧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对市内涉及工程招标项目机关进行文件和项目统计上报。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个编办〔2019〕50号),对本部门三定方案,认真梳理权责清单,按要求对相关行政职权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并上报。二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红河州对个旧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认真整理台账,撰写总结,并及时上报。转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领域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做好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的核查和归集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根据州发改委《关于商请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关事项的函》(红发改函〔2018〕63号)要求,已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按月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在个旧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并汇总全市办件情况上报。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牵头起草个旧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任务分工方案》、《个旧市经济体制改革2019年改革工作要点》等。四是做好涉及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对全市涉及部门针对涉及政府产权纠纷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并进行自查。五是牵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个旧市在2018年度考核中位列第一。制定了《个旧市发改局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暨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定期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六是做好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根据全州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安排,起草了《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个办发〔2018〕93号),已正式印发。及时召开个旧市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动员培训会议。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并完成处置,按照《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除生产性用车、喷涂独有标识的特种技术用车外的全市企事业单位保留车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标识化喷涂工作。
6.加强民生设施建设
一是对18个中央、省预算内资金项目以及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进行实地督查,监督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州发改委下达了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我市共争取到4个,包括红河州个旧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红河州个旧市卡房社区5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红河州个旧市卡房5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个旧市殡仪馆骨灰堂建设项目,总投资2180万元,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1060万元。二是提前进行“十四五”项目储备工作,社会领域初步上报储备项目117个。三是按照《云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规划的建设任务,做好我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申报工作,拟申报足球场地设施31块,其中11人制标准足球场5块,5人制足球场26块。四是做好人才工作。配合市人才办完成“锡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授予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杨万章2018年“锡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称号。组织开展2019年“锡都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现已将推荐申报候选人邢大庆、王红彬相关资料,以及其领衔团队配套项目报送至市人才办领导小组,等待最终评审。
7.突出价格监测管理
一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今年以来,全市物价涨幅控制在3%以内。价格监管调控、监测预警、商品储备、督查通报等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加强“米袋子”、“菜篮子”、“气罐子”、“油瓶子”等群众关心的民生商品价格的监测和发布。完成省、州发改委要求的120吨冻猪肉收储任务(实际完成124吨)。二是做好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整,对电价、水价、其他综合水价等做好依法治价管费,提升价格服务水平。三是降低企事业、行政收费。2019年1—9月,15家行政事业单位取消、降低了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免462.61万元(其中9家行政事业单位取消、降低1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金额为203.85万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做好优惠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退工作,个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取了城市道路占用费59303元,已完成清退。四是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共完成涉案财物认定146件,涉案金额401.79万元。
8.扎实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一是积极抓好粮食储备、军粮供应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切实保障军粮供应,对个旧军粮供应站做好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保证部队所需粮油及时有效供应。指导和监督危险化学药品管理,2019年没有发生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二是做好粮食执法监督工作。与下属3家企业签订《2019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积极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加强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前市场粮油的检查,确保粮油质量。利用法制宣传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19年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50余条,提高了粮食经营者守法意识,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完成全市2019年粮食收获质量、“放心粮油”抽样调查抽样送检工作,共抽检15个样品。2019年开展监督检查3次,出动人员9人次,检查粮食经营户26个次,确保全市未发生粮食食品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5,313,855.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13,855.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2,432,679.35元。
2019年与2018年对比:收入增加22,881,176.12元,收入增加原因:2019年中央、省级、州级、市项目前期费收入、支出比2018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830,099.19元。其中:基本支出6,910,097.95元,占总支出的30.27%;项目支出15,920,001.24元,占总支出的69.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408,688.07元。其中:基本支出8,935,119.07元,占总支出的38.17%;项目支出14,473,569.00元,占总支出的61.83%。
2019年与2018年对比:支出减少578,588.88元,支出减少变动原因: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支出比2018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6,910,097.95元。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35,097.95元。2019年与2018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025,000.00元,支出减少变动原因: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支出比2018年减少。
2019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20,001.24元。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73,569.00元。2019年与2018年对比:支出增加1,446,432.24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项目比2018年增加。
2019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10499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决算支出990,201.24元;2111301款循环经济决算支出80,000.00元;2129901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支出500,000.00元;2130310款水土保持决算支出1,000,000.00元;2139999款其他农林水决算支出10,000,000.00元;2220199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决算支出229,800.00元;2220403款储备粮(油)库建设决算支出3,1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30,099.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8,688.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2019年与2018年对比:支出减少578,588.88元,支出减少变动原因: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支出比2018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53,61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5%。主要用于:2010401款行政运行决算支出3,083,359.52元;2010408款物价管理决算支出565,963.91元;2010450款事业运行决算支出714,087.81元;2010499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决算支出990,201.24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2,62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支出4,085元;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支出223,506.6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支出506,358.00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支出129,546,24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138,021,20元;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03,00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5,191.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210110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决算支出345,997.73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款决算支出249,193.78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2111301款循环经济决算支出80,000.00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2129901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支出500,000.00元。
6.农林水(类)支出1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8%。主要用于:2130310款水土保持决算支出1,000,000.00元;2139999款其他农林水决算支出10,000,000.00元。
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268,67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0%。主要用于:2220101款行政运行决算支出918,875.16元;2220199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决算支出229,800.00元;2220403款储备粮(油)库建设决算支出3,120,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670,000元。支出决算为91,738.00元,完成预算的10.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921.00元,完成预算的1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817.00元,完成预算的9.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遵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70777.00元,增加33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21.00元,比2018年增加14766.00元,增加121.48%。公务接待费64,817.00元,比2018年增加56011.00元,增加636.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程项目增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增加,用于工作交流、接洽的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21.00元,占29.35%;公务接待费支出64,817.00元,占70.6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2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92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64,817.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4,8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滇中引水、易地扶贫等项目工程的往来接洽、工作交流。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5,989.36元。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309.49元。
2019年与2018年对比:支出增加174,679.87元,支出增加原因:2019年中央、省级、州级、市项目比2018年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增加。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40,566,623.64元,其中,流动资产19,219,060.38元,固定资产21,347,563.2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39,026.3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791,130.71元,固定资产减少52,104.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动,其他资产无变动。核销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6,41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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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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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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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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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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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0,566,623.64 |
19,219,060.38 |
21,347,563.26 |
20,543,47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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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09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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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3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3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经济业务事项均属常规性支出,都在决算报表中进行相应反映,无重大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我单位履行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111
附件【P0202008194033807036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