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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15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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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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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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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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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3201000
个旧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水行政方面的规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投资建设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城乡水利工程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市内主要河流流域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和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含地上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对涉及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水资源利用和防洪、排污、水土保持等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拟定全市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和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对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实施管理;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和编制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全市湖泊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实施监测。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对市属小(一)型及其以上的水利工程和机电排灌站实施管理;对小(一)型以下水库、坝塘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指导。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和转报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及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的实施。
(9)组织协调、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农村水电的协调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协调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全市辖区内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研究提出水利行业的价格意见;监督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13)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14)负责水污染防护、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个旧市水务局主要事业成效
(一)水利投资持续稳步增长。
我局计划2019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4亿元,2019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完成任务数的47%。
(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石洞坝水库工程已完成投资12039.02万元,为总投资的96.82%,已完成大坝封顶,预计今年12月竣工;邦干水库工程,到目前完成投资4184.79万元,为总投资额的69.67%。已完成大坝封顶,主体工程预计今年12月完工;火把冲水库工程已完成投资7281.166万元,为总投资的45.27%,已完成道路改建工程路基开挖及导流隧洞法人验收工作,工程预计2021年竣工;戈贾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9年5月进行了工程收方验收,一期工程总投资238万元,预计今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
(三)水利脱贫攻坚抓好抓实。
1.积极推进云南省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个旧市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解决个旧市锡城镇、鸡街镇、卡房镇、保和乡、蔓耗镇、大屯镇,贾沙乡7个镇(乡)36个村委会121个村民小组4.1433万人饮用水巩固提升问题,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24件,供水人口4.1136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2件,供水总人口0.0297万人,总投资1638.39万元。目前已完工21件,完成投资1400万元,剩余工程预计今年2月份完工。截至目前,80口水窖和2件集中式供水工程(贾沙乡陡岩水厂改造工程、老厂镇羊坝底小多依管网工程)已全面完工,2件集中式供水工程(贾沙乡克勒片区管网延伸工程和他白片区管网延伸工程)基本完工,全面解决了147户687人饮水保障问题。
2.对于饮水保障水质监测进展情况,我市共有9个乡镇(区),79个村委会,495个村小组,2019年共采集466个水样进行水质检测,水样可代表495个村小组的水质情况,覆盖率达到100%,检测结果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其中,合格的水样有454个,不合格的水样有12个,合格率为97.42%,根据《关于修订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云农水〔2019〕)1号)文件中,关于水质的评价指标,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水样达标数为466个,可代表个旧市495个村小组的水质情况,达标率为100%。
2020年将持续进行饮水保障水质监测,督促各乡镇加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定期投放消毒药品,定期清理水窖周边杂物,保证水窖环境卫生,力争水质达标率排在全州前列。
(四)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1.2019年市检察院联合我局开展专项督查与整治,通过“河长清河”、“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清四乱”等13项专项行动,排查“四乱”问题73个(其中“乱占”问题37个,“乱堆”问题14个,“乱建”问题17个,其他问题5个),整改销号73个,全面清除河湖表象问题。“清河行动”清理河道31.6公里妥善清理处置河道垃圾及淤积物3000余立方米。对我市辖区内河道采砂进行清理、关停,整治工作通过州级验收。开展马堵山库区非法养殖网箱、钓棚整治,依法取缔养殖户30户,累计销售存鱼3161吨,清理养殖网箱3556口,捕捞网箱228口;开展红河(个旧段)马堵山库区“清四乱”,取缔筏钓钓棚33户共计248个钓棚。印发“个旧市依法处置大屯海个旧行政辖区内养殖网箱工作方案”,依法拆除网箱139口,迷魂网514张,地笼4410个,销号存鱼170吨。共投入资金49万余元。依法处置大屯海网箱养殖工作已通过州级验收。
2.履职巡河,促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广运行手机巡河APP,实现巡河电子化、数据实时化、考核自动化,各级河(湖)长巡河(湖)1298次,使用手机APP上报问题数100个,已办结处理98个,办结率98%。今年1月份将对各乡镇、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完成2019年度河长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3.进一步完善市级29条河湖库渠“一河(湖)一策”方案和“一河(湖)一档”。编制完成了29个水体《水域岸线保护规划报告》,按照省州级安排有序推进水域岸线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19年完成辖区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大屯海)的划定及成果公示,共划定河流97.64公里。
(五)实施水生态建设。
1.2019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个旧市绿冲河小流域项目已全面完工,完成治理面积16.49平方公里;完成贾沙乡竹菁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21平方公里;大屯海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大屯海环湖截污一期工程完成竣工验收。2019年我局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02平方公里,完成全年治理任务数的138.5%。
2.审批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19年,共上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8个,共收到水土保持设施项目验收备案4个;开展水保“两费”征收工作,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0.66万元。
3.2019年2月完成了2018年农村小水电站年报统计工作,完成平台6座电站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及编制综合评估报告。
(六)依法治水管水不断加强。
积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营造依法治水管水环境。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检察院与我局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同步介入调查”工作机制,确保渠道畅通,案件信息反馈及时,同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自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我局对个旧辖区内的采砂采石厂、矿山企业、选矿企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等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50个单位79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3份,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使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得到明显遏制。认真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指导用水企业积极采取节水措施,督促企业安装计量设施,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2019年共发放取水许可证167套,完成水资源费征收712万元,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下一步将做好2019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
(七)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断提升。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靠前指挥、主动作为,落实汛期24小时应急值守等制度,全面建立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并落实监测预报、调度方案、应急预案“三项措施”,压实防汛责任,加强对水库安全度汛的巡查值守力度和靠山、临河、沿沟及高边坡下村寨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重视中小河流洪水和城市内涝积水防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全市35座水库的度汛运用计划和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抗旱工作提早安排部署,自2019年5月11日起,启动抗旱工作动态周报、人畜饮水动态日报制度,精准掌握各乡镇供用水、拉送水情况,指导做好供水保障,并派出5个工作组分对乡镇进行抗旱工作检查,指导做好人畜饮水安畜饮水全保障工作,密切监视旱情发展,适时调整完善供水方案,科学调配可用水源,切实保证旱情可控,其次加强节水宣传力度,全民参与,让全民自觉节约用水。
(八)落实好质量主体、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2019年,我局针对辖区内的在建水利工程全面贯彻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从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单位质量服务体系、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检测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将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同时注重对参建单位进行质量管理的宣传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各级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规范和标准;做好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坚决要求整改,不整改到位不予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了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并明晰了各科室监管职责职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我局各单位共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40余条,共张贴安全招贴画90余张,制作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牌50余块,安全警示展板5块,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了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危险化学品知识竞赛,参赛率达到80%以上。严格执行安全简称“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对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自检自查次数不少于2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逐步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基层水利管理单位学习了相关应急预案法规标准,同时为检测全局应急预案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及时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截至目前未发生生产安全伤亡责任事故。
2.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
2019年在局党委、行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处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治水新思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勇于创新,加快水利事业建设步伐。在全处干部、职工的努力下,顺利度过了诸多不利的难关。通过合理调水和加强管理,充分保证了我市城市用水和沿途四个乡镇部分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蓄水275万M3,完成供水547万M3。
3.个旧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1、完成了云南省红河州2019年中央预算内和省级投资计划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完成了2019年水利扶贫工作的饮水保障、农村供水以及水质监测的调查、统计、整理、扶贫工作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3、完成了个旧市沙甸区民族团结主题公园给水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4、完成了个旧市冬瓜林水库引水工程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5、完成了卡房镇苟街村委会供水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
6、完成了多个项目的评审工作。(1)《云南省农村供水条例》的评审工作;(2)蒙自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3)河口县瑶山乡供水工程的评审工作。
7、做好了个旧市石洞坝水库工程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8、做好了个旧市邦干水库工程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9、做好了个旧市火把冲水库工程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10、做好了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至目前,个旧市蔓耗镇九股水村供水改造工程、个旧市蔓耗镇冲天岭饮水工程、个旧市倘甸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旧市倘甸石榴坝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旧市龙潭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旧市保和乡莫贾供水工程、个旧市保和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旧市斐贾村委会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旧市水塘寨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旧市蔓耗镇黄草坝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及管网建设工程、个旧市红寨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旧市木花果村委会冷镦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旧市马堵山水电站库区小蔓堤移民新村供水工程、卡房镇斗姆阁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卡房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等已完工。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总投资990.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0万元,解决人口15493人饮水安全问题。
4.个旧市大屯水利工程管理处
2019年在局党委、行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处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治水新思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勇于创新,加快水利事业建设步伐。在全处干部、职工的努力下,顺利度过了诸多不利的难关。在大屯海不能供水的情况下,加强乍屯沟供水调度,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效益,杜绝水资源的浪费,保证了大屯海周边2W余亩农田的正常用水,实现水库蓄水3836万立方米,新瓦房提水294万立方米,全年泄洪2879-2920万立方米。
5.个旧市北坡水库管理处
2019年在局党委、行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处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治水新思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勇于创新,加快水利事业建设步伐。在全处干部、职工的努力下,顺利度过了诸多不利的难关。通过合理调水和加强管理,充分保证了我市城市用水和沿途四个乡镇部分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蓄水724.8万M3 ,完成公益性供水230万M3 ,完成黑冲闸排水6958.9万M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个旧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2、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
3、个旧市大屯水利工程管理处
4、个旧市白坡水库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8,388,650.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88,650.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全年收入决算数38,388,650.83元,与2018年的收入决算数32,316,904.90元相比增加6,071,745.93元,增加18.79%;原因为人员调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4,767,823.33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2,861.14元,占总支出的33.89%;项目支出22,984,962.19元,占总支出的66.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全年支出决算数为34,767,823.33元,与2018年的支出决算数31,210,304.35元相比增加3,557,518.98元,增加11.40%;原因为人员调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82,861.14元,与2018年日常支出4,481,360.12元相比增加7,301,501.02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84,962.19元。与2018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48,160.95元相比增加5,436,801.24元,增加30.98%,主要原因分析:新增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67,823.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95,586.57元相比增加
13,372,236.76元,增加62.5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9,34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01,220.03元,抚恤费支出166,07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59.6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1,17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1,172.1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067,30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6%;主要用于水利支出31,067,301.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3,1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30.00元,完成预算的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730.00元,完成预算的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省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730.00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5,363.07元,减少8,633.07元,下降,34.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72.90元,用于支付过路费、洗车费、停车费,增加1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05.97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省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3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3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73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589.00元,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420.40元相比减少 88,831.40元,减少26.25%;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支,变动原因为人员调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个旧市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9,754,309.78元,其中,流动资产4,524,134.96元,固定资产10,115,080.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115,094.25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8年度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73,022.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598,115.39元,固定资产减少727,319.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5,115,094.25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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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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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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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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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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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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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9,754,309.78 |
4,524,134.96 |
10,115,080.57 |
1,977,043.96 |
862,3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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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5,69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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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5,09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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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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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为我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为我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水利工程建设(项)水利执法监督(项)水土保持(项)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防汛(项)抗旱(项)农田水利(项)农村人畜饮水(项)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为我局用于农林水支出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3201111
附件【P0202012304124255753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