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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15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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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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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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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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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1000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工作。
3.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抗震防震工作;负责本市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城市防洪、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发证、房屋商品化、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推进城镇住宅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6.承担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7.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工作。
8.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0.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区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定我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我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民防空学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建设要求;组织我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按规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按有关要求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城市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办市政府、军事机关、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城市园林、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人防工程和设施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
2019年,对1354户保障性住房住户的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了年审,共收取保障性住房租金126.84万元,并按时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其中市级廉租住房1316户、106.57万元,市级公共租赁住房38户、7.86万元,云锡广元物业公司分配、代管公租房338户、33.88万元)。
2.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
我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主要涉及锡都东片区、锡都南片区、锡都西片区、锡都北片区(含鸡街、大屯部分零星片),共涉及改造9990户(套),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31410㎡。改造方式为改扩翻建。本项目总投资93053.08万元,其中配套基础设施46090.84万元。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及市级自筹资金三部分。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分十个标段完成招投标,实际招标户数为15516户,开工率155.32%(原上报计划16500户)。建设周期为18个月,预计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同期签订改扩翻建协议,积极与住户对接了解改造意愿,调整施工目标,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3.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
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4597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2298户,非4类重点对象2299户。4类重点对象农危房“清零”任务已于6月底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清零”任务于9月8日完成,全年农危房改造“清零”任务已按上级要求时限全面完成。
4.市政重点工程有力推进
2019年,一是建设个旧市支经二路下行线;二是建设个旧市宝华森林公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三是在个旧市工人村片区修建个旧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冶炼路、工人北路);四是新建一条从阳山大道经锡苑小区至新街口的东西向道路;五是实施个旧市阳山瑞景配套基础设施;六是实施个旧市登峰大道公厕;七是新建2座AAA级旅游公厕,改建3座城市公厕,全面消除市区7座旱厕;八是建设大桥路西侧延长线道路修复工程;九是实施个旧老旧居民区(南市区、北市区)提升改造工程;十是实施金湖东路、过境公路提升改造;十一是实施市区零星修复工程。
5.人民防空事业有效开展
一是正在进行怀源芳圃防空地下室工程的设备安装及综合验收事宜。二是按规定收取防控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37.542万元,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6.92838万元;三是完成警报试鸣工作;四是对全市警报器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全市警报器的安全性能。
6.全面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农办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等职责分工文件,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乡镇生活垃圾治理。编制《个旧市乡镇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1801万元实施大屯镇、贾沙乡生活垃圾收运及热解处理项目,大屯已竣工投入试运,贾沙已完成土建施工,正安装用电设施;统筹安排老厂镇、卡房镇、蔓耗镇、保和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各项主要前期报批工作。二是乡镇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整治出动次数355次、出动人数9970人次,治理乱搭乱建144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970处,投入治理经费414.97万元。三是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和引导。对列入传统村落保护政策的贾沙乡陡岩村,危房改造只采用修缮加固改造方式加固内部结构,保持建筑外观风格;结合农村坡屋面住房较多实际,聘请有资质单位设计40平方米、60平方米坡屋面户型,印发各乡镇推广使用;在傣族聚居的保和乡冷墩村推广新型轻钢建筑,设计上突出体现地方民族风貌,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对主要沿街商铺、公共建筑、农村危房进行改造。四是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鸡街、沙甸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投资估算4245.34万元,完成投资共4028.72万元(含前期费用),污水处理厂已完工,处于设备调式阶段,污水管网未完在建;实施贾沙乡污水处理项目。项目总投资866.27万元,现已完工,累计完成投资99.16万元;实施老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估算总投260万,2018年12月开工,目前正在实施基础建设,完成投资30万,计划12月完工。
7.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1)公用事业管理
环境卫生。加强市区清扫保洁工作,完善环卫设施,整治卫生死角;全年共组织人员对99.57 万平方米责任区域治理脏迹344处,清理各类垃圾、杂物61.555吨。
城市绿化美化。重点实施环湖绿化、金湖文化广场提质改造工程和金湖至红炮台建设等项目。道路绿化以香樟、高山榕、水杉等树种为行道树,形成“一街一树”景观;环湖绿化以花卉、乔木、灌木等为主,形成绿地、花卉、灌木兼容的多层次“立体湖景”;拆墙透绿,主要拆除云锡公司、个旧供电局、新冠路外贸局车队旁棚改拆房等单位围墙,把新增空地辟为绿地,形成“一地一品”景观。2019年,我市各类绿地面积610.62公顷;城市绿地率46.4%;绿化覆盖率49.7%;公园绿地面积137.4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9平方米。
认真开展餐厨剩余物收运处理。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市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专项工作布置会,及时传达各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自4月1日起,依据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餐饮业监管清单,环卫处定制汤水分离收集箱2只,安排驾驶员、装卸工各2名及后装式压缩车2辆,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6点,对个旧城区的餐厨剩余物实行定时定点沿街摇铃收集,并密闭运输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消杀,定期对运输车辆、收集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做好台账记录。共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剩余物920.63吨。
“公厕革命”工作。2019年州级下达我市城市公厕任务数12座,其中:新建3A级旅游公厕2座,已开工建设;提升改造3座公厕,已开展前期工作;全面消除旱厕7座,已拆除2座,封停4座,开展前期工作1座。按照州市“公厕革命”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市区的一、二类公厕进行梳理和编号,目前我市达到标准按编号排列的公厕共64座。向市民免费开放公厕64座,实现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5座以上公厕的目标。
城市亮化。亮化工程实施完成绿春花塘周边及宝华公园立体停车库灯光工程,采用射灯、洗墙灯等打亮绿春花塘湖堤、小桥、绿化照明、立体停车场及周边部分建筑,为市民提供明亮舒适的休闲场;实施护林防火瞭望台灯光工程,利用激光灯、线条灯、投光灯打亮玻璃栈道走廊、钢架结构体以及瞭望台平面,用线条灯勾勒出玻璃栈道的轮廓,用投光灯凸显出钢架立体感,打造属于阴山独特的一条风景线。全市路灯数量达到5492盏,总功率为749.千瓦,亮灯率达到99%,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5%。安装各种投光灯254707盏,LED灯带89601.3米,点光源11429盏,数码管光源925支,串灯69440套,瓦槽灯1312套,小球灯489个,地埋灯128套,各种灯型58种,总功率为3435. 93KW。
公园管理。①宝华公园。2019年,动物园饲养动物39种337只, 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0种7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6种106只,三有及其他动物159只;其中繁殖梅花鹿9只、猕猴1只、火鸡6只;引进斑马2只、狮子1只;接收熊猴、猕猴、白腹锦鸡、白鹇、老鹰、小麂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共42只。 ②金湖公园。对环湖周边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教育6126人次,没收各种钓鱼工具等327件,清运湖堤垃圾150.02吨,打捞漂浮物、青苔、水草81.47吨。
城市供排水。一是全年供水量 573万立方米,设备完好率为95%;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其中细菌合格率100%,大肠杆菌合格率100%,粪大肠菌合格率100%,浊度合格率100%;三是排洪排污隧道共排污:1178.42万m3;四是清掏沟道1754米,清掏检查井200座,保证市区沟道的畅通。五是共供中水95.47万吨,缓解了日趋突出的用水紧张矛盾,节约大量水资源;六是污水处理水量
1004.03万吨,处理率95%,污泥产生量1176.62吨,全部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率100%。
加强宣传。“锡都建设”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示公开、报导、城市建设信息等各种有效信息材料共计348条。其中为向全市市民提供建设和城市管理应公示项20项,通报事项9项;工程建设、招投标9项。同时与局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宣传我市城市建设工作动态和现状,为市民提供一个及时、快捷、准确的新闻平台,共报道309条新闻。接到“12345”市长热线45件,按时答复处置率100%,答复满意率84%。市民对此给予了高度、客观、公正的评价。
法律法规。积极做好两法平台信息录入,为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提供详实数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2019年共依法办理了行政许可40件,行政处罚案件97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1件,其中,主办:53件(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30件);协办:28件(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15件)。今年共办理信访353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本年度无调解案件。
(2)建筑业管理
建筑企业。按照《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外地施工企业10家,外地工程监理企业19家,共计29家办理入市备案手续。发放施工许可证16份,总建筑面积20.28万平方米,总投资5.618亿元,其中:实行监理的工程16项;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100%;工程报建率100%;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监理覆盖率100%。
勘察设计。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管工作,勘察设计市场规范管理,办理28家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入市登记备案手续。完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7项审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率达100%;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政策性审查27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率达100%。完成抗震专项审查9项,需进行抗震专项审查工程的审查覆盖率达100%;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生命线工程所占比例及抗震加固达100%。
工程定额。执行标准定额,贯彻执行云建标(2005)5号文件,实现拦标价、合同价和结算价“三价备案”。完成拦标价备案工程5项,备案金额4878万元。在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等方面作出积极工作。
建筑节能。强化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强制节能标准,把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措施的落实,完成了省、州、市下达的建筑节能工作任务。
建筑工程招投标。2019年度工程招投标备案共8项,造价总金额约9269万元,实际中标价约8999万元,节约建设资金约270万元。公开招标8项,完成公开招标率100%。
城建档案管理。一年来,共接收15项工程竣工档案,对接收档案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接收档案资料进行科学规范的整理,上架案卷1108卷,入库率达100%。把报送的工程资料转换为电子档案质量进行查验工作,共检查完成46.93GB。签发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6份,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10份。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利用38人次,查阅案卷104卷,档案查准率达100%。
(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2019年,依法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22项,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0项,验收合格率100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2019年,我市共有新建报监项目24个,新建工程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安全施工监督率达10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格率达100%。深入施工现场检查158次,查出隐患600余条,下发停工通知5份,通过检查,为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监督管理作用,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9年我市辖区内建筑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或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圆满完成了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
(4)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房地产开发。2019年,完成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初审工作,初审建筑面积96663平方米,核发2个预售许可证,核发面积为15065平方米;办理预售资金拨付审批工作90起,金额23000万元;截至现在对11个项目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
房地产物业管理。全年共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88.51万元,专项维修资金支用115.71万元。向工作职责不完善的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发出《职责完善通知书》共10份。对欠交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一步追缴,启动行政处罚流程,逐一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于2019年10月12日向法院递交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强制申请书》,共追缴专项维修资金427.48万元。
房地产交易。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720户,建筑面积8.21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2056.56万元;新建商品非住房交易64户,建筑面积0.3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390.36万元;已购公房交易844户,建筑面积5.73万平方米,成交金12365.93万元;私有住房交易1045户,建筑面积9.8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2573.45万元;私有非住房交易91户,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0209.84万元;单位集资建房34户,建筑面积0.43万平方米,集资总价784.45万元。
房屋登记。办理抵押注销登记1014份,抵押注销面积374788.45平方米;全年,产权类收件6499份,其中住宅类6228份,非住宅类271份;办理面积524279.83平方米,公房类办理面积18185.05平方米,私房类办理面积506094.78平方米;录入管理系统6917份。
租赁补贴发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的文件精神,2019年个旧市发放租赁补贴任务数2000户,中央补助我市租赁补贴资金681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2614户、4414人,发放金额307.65万元。
(5)住房制度改革。2019年共审批乡级财政供养单位3家,申请补贴人数4人,发放补贴总金额82496.40元。其中全额补贴4人,金额82496.4元 。
(6)房屋征收补偿。今年完成红河州财校学校房改售房住宅楼的征收,涉及被征收人72户,建筑面积4293.5平方米。完成中山路18号公房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征收的前期工作。
8.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效转变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担当精神,切实增强新常态下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效能和优化服务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有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9.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
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到了将工作落到实处、不打折扣、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结合住建局行业优势,制定年度帮扶计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思路,从基础设施建设、党建工作方面,尽心尽力为帮扶村出主意,想办法,全力以赴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3.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5.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6.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7.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8.个旧市城建档案馆
9.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10.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121人(含行政人员),财政差额拨款73人,经费自理19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702,806,869.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519,587.34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7,282.05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增加347,944,137.8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合计713,858,284.49元。其中:基本支出46,148,081.87元,占总支出的6.46%;项目支出667,710,202.62元,占总支出的93.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4,139,559.0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148,081.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83,902.88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7,710,202.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8,023,461.91元,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性支出(类)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用于人防经费的支出1,456,09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人防信息指挥保障中心。
2.用于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前期费支出5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3.用于大屯新区一期排污干管支出5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新农投公司。
4.用于怀源芳圃工程项目支出1,570,000.00元,工程尚未完工。
5.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支出15,0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城投公司,由城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6.用于红河大道公交站台建设工程支出1,5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城投公司,由城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7. 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项目支出7,918,577.74元,
资金已支付个旧市城市道路维修、城市环境卫生维护、城市防洪等支出。
8.用于2019年2019年(第二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900,000.00元,资金已支付云南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个旧市环境卫生处、个旧市排水管理处等相关单位。
9. 用于团山6号路建设支出10,204,755.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城投公司,由城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10.用于云锡物流新冠农贸市场支出16,054,1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我局专户,按规定支付。
11.用于建设路里面粉饰修复工程支出598,899.88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房屋修建工程公司。
12.用于个旧湖及金湖文化广场补水、个旧湖局部及6个沉沙池清淤、排管处运营经费支出1,399,08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13. 用于金水巷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支出4,536,100.00元,资金已拨付云南艺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用于农危房改造安全认定费及认定牌支出491,500.00元,资金已拨付云南锐永检测鉴定公司、云南营城检测鉴定公司、个旧市致远办公用品经营部、周口市隆扬商贸有限公司。
15.用于支付人居环境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个旧市城投公司、个旧市信保中心、贾沙乡、卡房镇、锡城镇。
16.用于支付个旧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和大屯海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支出10,642,500.00元,资金已拨付红河水务产业有限公司,作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支出。
17.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450,000.00元,资金已支付给各小区业主,作为安装电梯补贴款。
18.用于抗旱供水水费的支出4,660,000.00元,资金已拨付云锡集团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个旧市自来水公司。
19.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支出511,918,6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棚投公司,由棚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0. 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6,81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保投公司,由保投公司进行兑付。
21. 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49,95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棚投公司,由棚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2.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0,15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城投公司,由城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172,138.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4%。与上年对比增加356,658,650.3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0,54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国防(类)支出2,667,44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6,13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费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3,087,56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行政单事业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135,025,09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8%。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15,3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512,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9%。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2,200.00元,支出决算为303,959.00元,完成预算的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5,538.00元,完成预算的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421.00元,完成预算的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费、二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8,485.48元,增长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9,595.06元,增长32%,增加的原因:我局2019年开展了对农危房改造、大屯新区建设等工作,需要经常到乡镇出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109.58元,下降74%,减少的原因:我局规范了接待标准,减少了接待任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538.00元,占93.94%;公务接待费支出18,421.00元,占6.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53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5,538.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城乡建设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2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4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
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8,63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0,817.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的项目比2018年多,导致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差旅费、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70,552,110.80元,其中,流动资产59,990,277.69元,固定资产104,912,903.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980,000.00元,在建工程3,455,980.88元,无形资产56,398.30元,其他资产156,5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8,452.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184,997.94元,固定资产减少231,62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化,在建工程增加1,945,132.21元,无形资产增加46,492.58元,其他资产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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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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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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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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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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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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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055 |
5999 |
10491 |
9948 |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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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
198 |
345 |
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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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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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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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09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0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9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75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国防(类)支出,反映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
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费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事业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反映用于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1111
附件【P0202008194054982809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