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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657-28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501000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农民人均纯收入14,467元,同比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破亿元,达110,540,550元,同比增长26.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602,868.6元,同比增长44.46%;实现税收收入204417134元,同比增长9.68%。 

  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大屯新城开发建设始终坚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先行,近年来,累计征地9,593亩,城镇化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加快路网管网、市政配套、绿化美化建设,星河路、个屯路延长线、环中海路、奥体路等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大屯新区排污干管工程、大屯海“环湖绿廊”、大屯海水库清淤扩建工程及防洪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稳步实施,积极推进中医医院、教育园区、安置房等公共服务项目,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健康养老等新业态,为红河综保区、蒙自经开区提供优质的配套服务,加快推进大屯粮食物流园、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前期工作,集交通、教育、医疗、产业、生态配套于一体的生态宜居新城正在崛起。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拆除炼锑鼓风炉2座、压减产能0.4万吨。持续深化“放管服”[2]改革,全面开展工商登记等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登记新政策,精简办证程序,实现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3],年内随机督查经营户93户。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11个行业部门基础信息得到完善更新,政务服务平台办件量大幅提升,群众办事更加便利。 

  产业结构在转型升级中不断优化,特色农业发展壮大。持续做好袁隆平超级杂交水稻种植工作,百亩连片水稻攻关田种植基地平均亩产达1,152.3公斤,刷新了水稻大面积种植产量的世界纪录。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开展“两杂”种植推广、间套种推广(推广种植14,500亩)、西南(矿区)稻米安全生产技术研究试验与示范,做好水稻绿色高效高产与病虫害防控,非洲猪瘟等畜禽疫情防治,提升农业发展科技含量。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发展到81家,包含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6家,州级6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全镇农资连锁店发展到15个,便民超市20个。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修沟渠1条,投资1,200,000元完成引洪沟和红土坡清淤改造,服务滇中饮水工程建设,在建张家寨、小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重点项目。大力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土地确权5,868户,确权面积31,214亩,发放土地承包合同书5,868本。工业生产提质增效。全镇有企业1,566个,从业人员14,628人。2018年,新增规上企业4个,实施重点技改扩规项目7个,大红屯公司发展成为全省最大的粮油加工企业。三产、服务业焕发新活力。利用大屯海、彝族民族文化等资源,培育壮大以大型商贸、旅游、会展为主的第三产业,全力推进大屯商贸综合体建设。大屯海西岸驳岸、亲水平台、绿廊、建筑小品等工程竣工,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体验、生态景观等为一体的功能新区雏形逐步显现。建成团山义乌商贸一期、紫金瑞丰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引导餐饮、文娱、商务休闲等现代服务业逐渐发展成为推动大屯经济提速的重要产业,全镇在册个体户达2,365户。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完成四条市政主干道3个村14个村小组的征拆和安置任务,协助处理环城高速项目遗留问题,新区交通网络更加通畅。新建紫荆街及其延长线路网改造工程,大兴路、海风路施划道路标线,大屯海环湖公园免费开放,保障性住房、垃圾中转站、热解厂等配套项目建设基本完工。实施道路亮化绿化美化工程,红河大道沿线拆违复绿、栽种成片翠竹,海鸿路新增和更换LED光源路灯,镇区主街道试点24小时环卫保洁,人居环境更加优化。强化城镇管理,增配环卫设施,集中镇执法中队力量开展 “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集镇乱象专项整治,城镇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乡村建设再提速。深入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民族团结示范和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建设4个新社区、2个村级为民服务示范站点、农村道路、观景台、村寨亮化绿化等建设项目。一年来,铺垫坑洼路段1637.5立方,新修麒麟山观光农业乡村道路8.7千米,硬化新坡背至杨柳田村、麦塘村、大木寨进村路面2. 618千米,改造龙井—王林寨线、蚂蟥塘—土基甸线、老个屯路(大屯段)公路路面14.3千米,在建白沙冲—铜硐冲线公路路面3.23千米、杨柳田—土基甸线通村道路1.11千米,有效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实施亮化工程,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162盏。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三道水小组190户700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提升人居环境美化家乡。各村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政府集中采购140个垃圾箱投入各村寨使用。拆除违建设施10,348平方米,督促整改村庄违建行为56起,查处道路运输泄漏遗撒行为254起、罚款10.22万元,延伸改造红河大道—甲介山、官家山方向300米路面,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面山复绿项目,完成个屯公路、红土坡红石岩面山绿化5107.2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种植770亩。强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回头看”工作要求,深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严肃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期间群众举报投诉10件。加快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基础建设,结合实际,按 “三个一批” [5]原则拆除选矿企业38家,15家入园企业开工建厂。开展黄标车[6]老旧车[7]淘汰工作。采取财政补贴、宣传教育、严格管理与区域限行等措施,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等高污染机动车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存量147辆。深入推进镇、村河长制[8]工作。运用“红河州河长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日常巡河,问题上报、整改等工作,抓实各项专项行动,实施河长逐级述职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屯镇党政办公室 

  2.个旧市大屯镇财政所 

  3.个旧市大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 

  4.个旧市大屯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个旧市大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个旧市大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个旧市大屯镇统筹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44,602,8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02,86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14.66%,主要原因是税收总额比上年增加5,268.98万元,增长34.73%;地方财政收入已达1.1亿,与上年相比增加2,429.86万元,增长28.17%。      单位: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31,886,329.83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1,584.64元,占总支出的71.6%;项目支出9,054,745.19元,占总支出的2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支806,445.58元,增长25.29%,主要原因分析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从而获得地方财力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31,584.64元。与上年对比增支3,031,456.02元,增长15.3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31%。主要原因分析:其中: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18,880,229.05元,与上年相比增支1,570,887.88元,增长9.08%,人员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资及绩效工资提高所致;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51,355.59元,增支1,460,568.14元,增长58.64%,增长原因是因财力增加后补助各村委会及社区工作经费补助增加。 

  单位:万元、百分比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54,745.19元。与上年对比增支5,031,989.56元,增长125.09%,主要原因分析本级财力增加,所以增加本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人居环境提升等经费投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增加妇女组长及妇关主席人员经费45,000元、安排政府临聘人员劳务费(含保洁员36,000元)909,600元、代课及离岗民师经费129,996元、残疾及计生宣传员补贴17,100元、原村公所老乡干生活补贴及农村解聘干部生活补贴等127,719元、提升人居环境经费3,348,000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临聘人员劳务费1,267,200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255,000元、2019年春文体活动经费177,147元、计生生育“人均经费”190,875元、纪委业务费50,000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85,700元、沟渠修缮经费600,000元、河长制经费100,000元、团委工作经费59,400元、综治维稳经费30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500,000元、路灯电费及维修费200,000元、党委工作经费1,1204,00元、大兴路修缮费1,000,000元、政府公用经费248,508元、2019年人大会议费60,000元、人大代表履职费及工作经费84,000元等。 

  单位:万元、占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81,329.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6%。与上年对比增支7,158,445.58元,增长30.05%,主要原因分析本级财力增长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08,43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7%。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142,855.94元,与上年210,189.24元相比减支67,333.3元,下降32.03%。主要用于人大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增支主要原因是:州人大第20届职工运动会服装及报名费3,800元、镇人大代表履职费支出50,399.1元。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695元,主要用于主席团活动餐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支17,933元,增长1,017.76%。增支主要原因是:州人大第21届职工运动会服装及报名费3,800元、龙井村委常委办事机构履职经费补助10,000元。 

  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28,901.8元,与上年相比减支24,274.2元,下降45.64%。主要原因是压缩人大会议费支出。  

  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24,075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及活动支出,上年未安排此款支出。 

  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66,9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及活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支2,688元,下降3.86%。 

  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500元,用于补助大屯镇永祥豪猪专业合作社生产发展补助。上年无此款支出。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1,890,122.17元,与上年相比减支382,042.34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补发增资及奖金230,647.37元;二是2018年办公费减支48,243.82元等。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1,758.54元,与上年相比增支160988.34元,增长42.28%,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增支103,132.2元,主要是增加扶贫工作各类存档、检查资料费用及购买办公电脑设备;二是水电费增支28,145.09;二是因本年度进行大屯新城建设导致公务用车费用增支99,553元。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05,833元,上年未安排此项支出,本年在此项安排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705,833元。 

  2010106行政运行支出289,866.72元,与上年相比减支261735.58元,下降47.45%。主要原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因上年11月份退休,故本年度经费减支111,289.9元;二是上年度购置办公用电脑及打印机导致办公费增支88,860元;三是办公用品上年因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征地等工作量较大比本年支出增加26,595.68元。 

  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413,663.98元,445,778.56与上年相比减支32,114.58元,下降7.2%。主要原因上年度调资增支所致。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654.3元,与上年相比增支5,654.3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支出2,089.5元、办案费3,564.8元。 

  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275,899.3元,与上年相比减支112,378.58元,下降28.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 

  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1,041,605.78元,与上年相比减支779,779.82元,下降42.81%,主要原因:上年度在职人员调资补发工资411,657.98元、、办公费减支190585元、、邮电费减支12,576元、公务接待减支25,754元、零星劳务费减支18,300元等。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4,104.5元,与上年相比增支151252.1元,增长87.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支广告牌位租用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支14,003元、差旅费增支21,18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增支24,000元。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大屯社区2017年、2018年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补助。上年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5,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征兵工作费用。 

  203060兵役征集支出5,050元,主要用于镇征兵工作中组织应征人员进行体检等工作。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24,32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综治办人员经费支出417,882.28元、综治维稳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686,790.50元、补助大屯派出所业务支出400,000元。 

  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417,882.28元,主要用于综治办公室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2040204治安管理支出1,106,441.5元,与上年相比增支999,618.88元,增长935.77%。此款支出用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临聘人员劳务费,增支主要原因:一是临聘人员数量与上年相比增加5人增加;二是本年此款供养人员上年度绝大部分用“单位往来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184,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离岗民师及代课教师生活补。 

  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184,556元,主要用于离岗民师及代课教师生活补助129,876元、校园安保经费支出30,000元、教师节活动支出21,850元。与上年相比减支7,646元,下降3.98%,下降原因主要是离岗民师病故1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78,30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文化人员经费支出140,393.84、广播人员经费支出937,912.92元。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140,393.84元,与上年相比减支173,428.7元,下降55.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减支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增资补发工资16,042.36元、上年此项含临聘人员劳务费8,400元、春节文体活动支出148,986.34元。 

  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937,912.92元,与上年相比减支254,778.64元,下降21.36%。减支主要原因是上年在职人员增资补发175,671.5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95,42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1%。 

  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411,843.74元,与上年相比增支18,794.16元,增长4.78%,主要用于统筹中心在职人员经费。增支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调入在职人员1人。 

  2080102行政运行支出385,605.6元,与上年相比减支7,443.98元,下降1.89%,主要用于社会事务办在职人员经费,减支原因是上年调资补发增资所致。 

  2080205老龄事务支出350,000元,用于2018年7-12月高龄老人长寿补助,上年此项支出未通过此项核算。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591,092元,与上年相比增支466,592元,增长374.77%,用于社区人员及公用经费补助,增支原因是本年度新设立了4个社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22,645.38元,与上年相比减支77,620.96元,下降11.08%。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在职人员经费,减支原因上是年调整在职人员增资补发57,960.4元、办公经费减支7,010.5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68,468.22元,与上年相比增支50,515.74元,增长12.09%,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支出,增支主要原因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14,234.8元,与上年相比43,814.49元,增长5.03%,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支出,增支主要原因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8,252.6元,与上年相比增支49,150.4元,增长4%,增支原因是随工资增长而增长。 

  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49,720元,与上年相比增支96,615元,增长27.36%,增支原因是随工资增长而增长。 

  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274,456.66元,用于伤残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上年此项支出未直接下达指标到本级,而是通过“往来”核算。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50,892元,用于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上年此项支出未直接下达指标到本级,而是通过“往来”核算。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234,030.15元,主要用于重点对象生活困难补助131,000元、烈属、军属、带病回乡军人定期生活补助44,849.5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19066.16元、优抚对象临时补助9300元、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928017元、援越援老筑路民工生活补助61200、参战民兵定期生活补助81900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老兵生活补助47020元等,上年此项支出未直接下达指标到本级,而是通过“往来”核算。 

  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45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支65,000元,下降了12.62%,本年支出用于80岁高龄老人长寿补助,而上年支515,000元用于镇敬老院工程建设支出。 

  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29,800元,市级补助用于缴纳2018年残疾保障金支出。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600元,用于各村残疾人联络员工作补贴。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4,700元,用于临时困难人员救济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800元,用于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中秋节慰问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25,195.3元,与上年相比增支120,935.3元,增支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贫困户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劳务费支出142,800元。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84元,用于缴纳2018年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92,63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 

  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36,800元,用于城乡医保费征收工作。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74,600元,与上年相比增支30,426元,增长68.88%,2018年增加用于杨家寨卫生院修缮补助28,000元、大屯中心卫生院修缮补助30,000元、防治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建设补助16,600元。未安排2017年灭鼠经费15,000元。 

  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支出42,017.8元,主要用于编制计生工作报表、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与上年相比减支249291.2元,减支主要原因是2018年此项工作分别由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和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核算。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28,800元,用于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支出。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4,000元,用于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4,554.15元,与上年相比减支50,665.08元,下降15.11%。减支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女职工生育医疗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8,388.19元,与上年相比增支50,000.46元,增长12.55%,增支原因是随增资而增长。 

  210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3,474.3元,与上年相比减支2,410.15元,下降0.68%,减支原因在“往来”中支付部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34,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 

  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391,126.46元,与上年相比减支38,407.26元,下降8.94%,主要用于经发办在职人员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增资38,678.24元。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28,738.04元,与上年相比增支19,582.95元,增长3.85%。主要用于环保办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增支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临聘人员及提高“五险”缴费基数所致。 

  21102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380元,与上年相比减支1,093.26元,下降31.48%,主要用于环保监察工作培训及工作用餐。 

  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312,287.5元,用于对退耕还农户补助。上年此项支出未直接下达到本级。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14,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6%。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398,216.26元,与上年相比增支77,070.69元,增长24%,主要用于经发办在职人员支出,增支原因新增1名在职人员。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77,445.81元,与上年相比增支1,065,462.74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队临聘人劳务费及“五险”支出1,277,445.81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94,154.93元,与上年相比增1,782,171.86元,主要用于路灯电费34,431.93元、杨柳田小组进村道路硬化720,000元、麒麟山新村村内路灯安装工程162,000元、楼坊寨村委会路灯安装工程200,000元、团结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规划补助100,000元、路灯维修费65,808元、垃圾清运费733,515元等。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44,236元,与上年相比减支122,437.64元,下降26.24%。主要用于垃圾清运234,400元、环卫临聘人员劳务费109,836元,减支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在此款支出的项目本年在“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中支出。 

  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支出710,000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及保险费。 

    12.农林水(类)支出6,227,46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904,621.59元,与上年相比减支688,445.47元,下降19.16%,主要用于农业中心在职人员支出,减支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增资678,081.53元。 

  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117,529.2元,主在用于非洲猪瘟疫病的处置。上年未安排此类支出。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14,750元,用于退耕还草农户补助。上年此项支出指标只达市,未下达到本级。 

  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05,553.96元,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及奖金支出。上年此项支出指标只达市,未下达到本级。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27,830.96元,用于农业中心在职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减支37,722.32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增资39,598.04元。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4,920元,用于2018年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助。上年此项支出指标只达市,未下达到本级。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支出326,186元,与上年相比减支10,921.12元,下降3.24%,用于林地防火线工程241,516元、林地救火劳务费支出44,670元、补助村委防炎经费30,000元。 

  2130314防汛支出745,916元,用于防洪沟清淤及修缮,上年未安排此项支出。 

  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支出348,177.66元,与上年相比减支62,751.72元,下降15.27%,用于农业中心在职人员支出,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增资63,576.88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6,000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危房建设补助。上年此项支出指标只达市,未下达到本级。 

  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391,895元,用于贫困户“菜单式”产业种、养殖补助。上年此项支出指标只达市,未下达到本级。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504,080元,与上年相比减支389,173元,下降43.57%,用于村、组干部生活补助,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增资38917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5,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5,025元,与上年相比减支7,443.6地,减支主要原因是上年由此款支出的安监站临聘人员劳务费不在此款支出,改由“2010301行政运行”中支付,本年支出数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车辆修理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1,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479,000元,用于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上年此项支出指标只达市,未下达到本级。 

  2210203 购房补贴支出32,532元,退休教师住房补贴补助32,53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2,000元,支出决算为287,154.8元,完成预算的3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000元,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032元,完成预算的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122.8元,完成预算的22.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外出公务尽量统一安排车辆,若非紧急情况需等满员才派车,以便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公务用车的维修实行招标,按质优价廉选择商家,以压缩修理费支出;三是外出工作回食堂用餐;四是接待上级尽量安排到食堂用餐。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2,055.11元,下降2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4,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070.91元,下降5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84.2元,下降8.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尽量统一安排车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外出工作尽量到食堂用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元,占8.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32元,占41.8%;公务接待费支出143,122.8元,占49.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个旧市委统战部组织到台湾考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3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03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     (公务通勤、征地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环保工作督察、低保工作核查、扶贫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122.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122.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征地工作、环保督察、安全生产检查、地质灾害预防、森林防火、拆除违建执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单位:万元、占比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797.46元,与上年对比减支915,607.85元,下降51.23%,主要原因一是提倡双面打印,既利于环保,又利于节约办公成本。二是尽量采取无纸化办公。三是除非紧要事项,否则原则上不单独安排公务用车。四是对公务用车按市确定的单位进行修理及维护。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室电费、水费、笔、纸张、打印设备材料的更换及公务用的运行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资产总额58,543,492.69元,其中,流动资产52,393,343.83元,固定资产6,150,148.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441,6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2,298,110.88元,固定资产减少143,551.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491,8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60项,账面原值736,048.12元;出租事业单位房屋127.07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8,933.32元。出租公租房屋847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8,402.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9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35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0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2.“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4.“三个一批”:第一批淘汰关停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发改、工信、国土、环保等相关手续不完善的企业,第二批淘汰关停2017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相关手续不完善的企业,第三批淘汰关停入驻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企业的原选矿厂。 

  5.“黄标车”:污染物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6.“老旧车”: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 

  7.“河长制”:由各级(省、州、市、乡、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 

  库渠的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确保实现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效果。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501111 



附件【P02019072943471015490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