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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czj/2024-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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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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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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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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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701000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8年的卡房镇财政工作在镇人大主席团的依法监督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镇人民的努力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目标,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真正内涵,严格按照我镇2018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收支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卡房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项目、扩投资,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8年,全镇乡镇企业(含个体、民营企业)共计955家,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7146人;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13.1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完成乡镇企业工业(现价)产值11.6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完成乡镇企业增加值1.96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7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6亿元。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35.7万元,预算支出完成3,289.8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580万元的 208.22 %;财政税收收入2,956万元,为年初任务数2,628万元的112.48%;争取各项上级补助资金5,082万元,为年初任务数4,350万元的116.83%,财政收支保持平稳增长。
卡房镇以产业发展为核心,挖潜力、提质效,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南部选矿工业园区建设加快,积极配合市特色工业园区管委会,服务好整合后已签订入园合同的选矿企业做好入园工作,提高产业集群度。淘汰落后产能成效显著,通过对辖区内的36家民营选矿企业进行宣传动员、联合执法、自行拆除,截至目前36家企业都已经递交自愿拆除申请,24家企业已通过市验收小组的验收,12家企业正在有序拆除设备。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壮大,完成马铃薯种植21000亩,烤烟指导性种植3850亩,实现烟叶税收271.39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迅速,头道水建成了南部山区第一个冷库以推动蔬菜发展。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引进个旧市昌屹生物有限公司在苟街村委会建厂落脚。完成万寿菊种植3000亩,预计产值650万元以上。苟街“咪妮红桃”品牌发展初见成效,年销售1000余盒。因地制宜,发展轮作种植2000余亩。在路赶藤、龙头寨等村推广洋芋与万寿菊轮作,亩产值达5,000余元;在头道水、大黑山等村推广洋芋与蔬菜的轮作,亩产值高达10,000余元。疫病防控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组织马铃薯晚疫病统防统治、水稻稻瘟病、稻纵卷叶螟等防治共8期7200人次,现场指导喷药共32期5,600多人次,保证了全镇各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全面丰收。圆满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任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蔓延。完成农业科技培训19期1089人,农业技术咨询服务6500人次,培训涉及马铃薯栽种管理技术、苹果、红桃、玉米、柑橘、柿子、万寿菊、生物药材种植、蔬菜种植技术培训等。完成风筝山32个品种玉米小区观察试验示范、马铃薯病害防治试验示范、马铃薯配方施肥试验示范等4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工作。
卡房镇以城乡建设为抓手,抓建管、破难题,城乡环境更加宜居。成立卡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个旧市卡房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搬迁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安置房(一期)工程、卡房农贸市场建设工程、新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已完工;集镇区自来水厂改造工程有序推进;卡房中心小学校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总投资75.76万元的斗姆阁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涉及斗姆阁村委会对门山、团结、斗姆阁、新瓦房共300户,1332人,有效保障农村安全饮水。持续在农村开展“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共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大扫除活动45次,15个村委会均已建立生活垃圾收费保洁机制,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龙树脚、龙头寨、路赶藤、打靶期、斗姆阁、咪的期、大黑山、火把冲、头道水等九个村委会的垃圾收运设施已投入使用。公厕提升改造已全部完工,集镇区内建成2座60平方米水冲公厕,每个村委会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卫生公厕,并建立公厕保洁制度。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以尾矿库污染和违法违规排污企业为重点开展巡查和监管工作,2018年共出动车辆767余次,人次1500余次,填写《个旧市环境监察巡查表》等647份。全年共查处环保隐患5起、治理5起、治理合格率100%,保障环境安全和卡房大沟(浑水河)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卡房镇以民生建设为基础,惠民生、补短板,民生福祉有效增进。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为工作中心,以“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为扶贫工作措施,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完成两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确保贫困对象数据精准,共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1259户4905人,已脱贫775户3202人,其中2018年脱贫117户411人,未脱贫户484户1703人。继续推行“菜单式” 扶贫,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到户,累计补助产业扶贫资金169.21万元。发放小额扶贫到户贷款700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75户711人,涉及14个村委会53个村组,有力促进种植、养殖业发展,实现产业增产增收。引进鑫龙农业公司打造全欧式现代化温氏养猪,年出栏率15000头,并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引导无劳力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等661人用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2018年投产后每人每年可实现分红800元以上,增强脱贫保障力。通过政府扶持和挂包单位支持等方式,以免地租的方式,引进玉溪、建水等蔬菜种植“订单合同”大户,带领头道水、大黑山村委会及农户发展蔬菜产业,在带动地方产业发展的同时,推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农危改工作稳步推进。完成“4类对象”699户危房改造。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措施,城镇化安置84户358人,22户103人已搬迁入住,2019年春节前可全部搬迁入住。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强,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2018年累计发放城镇低保315人130万元;发放农村低保384人74万元;临时救助397人9.74万元。
卡房镇以文明建设为引领,办活动,立表率,文明建设取得实效。依法治镇工作全面推进,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依法治镇,依法治村。在规范完善村规民约上,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革除陋习、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投资20余万元,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主题广场、特色街区,制作新区主干道路灯灯箱50余套,推动乡风文明振兴。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组织开展农家书屋读书活动,并通过开展文化三下乡、“百团千队”、“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云南省花灯剧团下乡演出)”等活动及通过加强农村体育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
卡房镇以公共建设为己任,做教育、便医疗,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三年行动计划”阶段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18年个旧中学招生考试中,我镇考取人数名列全市第三。加强校舍和教育资金投入,校园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有力推动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累计投资880万元新建卡房镇维西湾小学、龙树脚小学、大新寨小学综合楼,卡房镇中心校幼儿园工程正有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就医环境不断改善,镇卫生院及14个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8%,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1.69万人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3%,缴费率9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3%,获市级表彰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筹资工作一等奖。
卡房镇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抓综治、促和谐,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全面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工作,全面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共出动人员200人次,车辆80辆次,督查、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7家、加油站3家、烟花爆竹经营户15家次,发现安全隐患78条,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3份,所有安全隐患现已按要求整改完毕。采取部门联合、法律援助等方式,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今年10件信访来件全部办结,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29件。积极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实现维稳情报信息联络员各村委会(社区)全覆盖。 加强巡逻防控,强化社会面控制,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各项严打整治斗争,破获刑事案件79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梳理排查涉黑涉恶性质案件6起,排查出重点人员6人。开展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等的专项排查工作,继续做好上访人员的帮教和稳控工作。加强元旦、春节、“两会”以及重大会议期间的安保稳控工作,全年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卡房镇以廉政建设为统领,抓改革、转作风,政府效能持续增强。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为主题的宪法知识集中学习活动,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建立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个人学法档案,开展网络学法工作和宪法知识考试和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强化“三公”经费监管,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2018年给予政纪处分1人,通报批评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共设置4个综合办公室,4个事业中心和财政所分别是:
1.卡房镇党政办公室(行政单位)
2.卡房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行政单位)
3.卡房镇社会事务办(行政单位)
4.卡房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行政单位)
5.卡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6.卡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7.卡房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8.卡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9.卡房镇财政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40,357,0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57,0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957,694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乡镇税收完成超收收入以及各项项目(农危房项目收入,产业补助项目收入等),2018年我镇税收任务26,280,000元,实际完成税收29,560,000元,超收完成3,280,000元,可用超收收入增多,故2018年收入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32,898,646.62元。其中:基本支出15,341,052.7元,占总支出的46.63%;项目支出17,557,593.92元,占总支出的53.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6,848,240.33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项目支出增多,比2017年增加农危房项目资金支出和扶贫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41,05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6,649.95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57,593.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21,590.38,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18年共支出4,976,000.00元,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项目(田坝子村农村社会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8年共支出200,000.00元,扶贫项目(产业扶贫项目),2018年共支出9,527,866.00元,草原生态补贴项目,2018年共支出943,41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98,646.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上年对比增加16848240.33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项目支出增多,比2017年增加农危房项目资金支出和扶贫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4,54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9%。其中:人大事务2010101行政运行128,220.28元,主要用于镇人大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等;2010108代表工作15,000.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工作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01行政运行3167,603.11元,主要用于政府部门人员(临聘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公用经费支出等;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217.00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会经费开支以及各项目标责任奖的开支等;统计信息事务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1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查活动经费开支等;财政事务2010601行政运行386,672.68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办公经费支出等;纪检监察事务2011101行政运行132,486.10元,主要用于纪委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办公经费支出等;群众团体事务2012901行政运行122,593.24元,主要用于妇联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办公经费支出等;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01行政运行847,756.36元,主要用于党委部门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开支、办公经费支出等;组织事务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社区群众工作专项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40204治安管理200,880.00元,主要用于派出所辅警工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98,32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其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398,328.36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人员工资支出及人员经费开支、办公经费开支等;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文化体育活动室建造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21,51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9%。其中:民政管理事务2080205老龄事务153,3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高龄老人补贴;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3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工资开支、人员经费开支等;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36,507.27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人员工资开支、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支出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9,098.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开支;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27,427.8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开支;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672.4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1,0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统筹外退休人员经费;就业补助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33.9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开支;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58,262.0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人员抚恤;2080802伤残抚恤72,971.74元,主要用于支付伤残人员抚恤;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29,498.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伍军人等生活补助;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686,692.98元,主要用于各项抚恤开支;社会福利2081002老年福利180,0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热生活补贴;残疾人事业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5,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补贴;临时救助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53,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各项农村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助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95,9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救助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16,65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其中:公共卫生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600.00元,主要用于制作艾滋病宣传栏开支;计划生育事务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42,8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计生宣传员补贴;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72,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计生宣传员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5,75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9,190.3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2,889.67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80,04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80,044.88元,主要用于环境治理保护的支出和环保部门工资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2110901已垦草原退耕还草4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草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66,01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01行政运行333,380.5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开支及人员经费支出等;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62,946.18元,主要用于国土部门人员工资开支、人员经费支出等;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7,920.92元,主要用于各村委会道路补助、活动室建造等;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1,770.00元,主要用于环卫站人员经费开支。
12.农林水(类)支出15,571,44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2%。其中:农业2130104事业运行1,214,819.27元,主要用于农业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等;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97,25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草原生态补贴的发放;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178,627.37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开支等;林业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527,401.40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等;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43,41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补偿支出;水利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224,317.00元,主要用于水利部门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开支等;扶贫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248,090.00元,主要用于打靶期、斗姆阁村委会民族示范创建工程开支、农危房补助等;2130505生产发展2,528,00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产业扶贫项目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751,776.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支;综合改革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657,750.00元,主要用于卡房镇15个村委会人员工资和人员经费与工作经费的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08,0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其中:安全生产监管2150601行政运行208,021.2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矿山安全巡查人员工资支出和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0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9%。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4,976,000.00元,,主要用于农危房项目改造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25,200.00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其中: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田坝子村农村社会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40,024.02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014.02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01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响应中央“厉行节约”号召,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6,463.18元,下降1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377.32元,下降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85.86元,下降4.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响应中央“厉行节约”号召,节约开支,杜绝浪费,减少接待费的支出,2018年下乡开展扶贫工作主要为租用电动汽车,节约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14.02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204,010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014.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014.0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下乡扶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0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4,0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检查工作、相关迎检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9,230.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3,218.63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工作办公用品、下乡开展各项工作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3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32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2018年贫困户脱贫产业扶持项目支出2,528,000元,主要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
2、2018年贫困乡、村退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631,776元,主要用于贫困乡、村退出基础设施建设;
3、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支出1,944,090元,主要用于斗姆阁村委会,打靶期村委会少数民族发展建设;
4、2018年农危房改造项目支出8080000元,主要用于四类、非四类对象农危房拆除重建、修缮加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卡房镇2018年度在项目支出过程中,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我单位自评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卡房镇2018年部分项目因未完工未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确保项目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卡房镇2018年贫困户脱贫产业扶持项目,贫困乡、村退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农危房改造项目已按相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程序规范、收支平衡,客观公开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较好完成计划目标。通过绩效自评,更好结合自身实际,实现项目支出的社会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我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为我单位对社会中介组织等组办的小学的资助。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我单位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701111
附件【P0201907268190322350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