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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702-97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801000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贾沙乡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行使以下职权:(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4)保障少数民族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贾沙乡决战脱贫摘帽、决胜同步小康的关键之年。2018年,乡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核心主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重点项目落地、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民主法治延伸、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乡各项工作开展取得实质进展,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脱贫信心空前高涨,脱贫势头空前强劲,脱贫步伐空前加快,较好地实现了全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抓重点、攻难点,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年,我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秉持“扶人扶智扶精神,脱贫脱困脱俗气”理念,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有质量脱贫目标,紧扣“五个一批”,下足“绣花”功夫,克服贫困程度深、面积广、脱贫难度大的实际困难,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措施体系、管理体系上集中发力,坚持因人因户施策,全面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动态管理细化末端。2018年,共开展2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对标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剔尽剔、应扶尽扶原则,一是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整户清退54户222人;清退贫困人口85人;补录家庭成员151人;自然增加25人,自然减少29人。二是严格按照《个旧市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整户清退16户63人、新识别2户6人、家庭成员清退5人、家庭成员补录17人、自然增加12人、自然减少32人。2018年底,全乡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886户3434人(不含新识别户9户17人),其中已脱贫749户2984人,未脱贫137户450人,贫困发生率为2.16%。

(二)危房改造强化基础。搭建11支扶贫工作队深入推进4类重点对象及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经排查,全乡有危房存量为993户,其中:4类对象488户、非4类445户、已脱贫住危房60户,现四类对象已经开工398户,竣工242户;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匠、机关干部、村委会干部共计137人开展政策培训,并发放《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云南省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口袋书》等学习材料900多册;聘请施工监理,组成农村危房改造联合服务组,对农户危房改造工作全程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

(三)易地扶贫集中安置。2017年新建松云尼格安置点对贾石龙、五台坡、贾木卜、斗角田、六车冲村小组自愿搬迁农户实施易地搬迁,共计59户22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51户182人。新建住房59套5100平方米,已全部入住。2018年第一批城镇化安置已搬迁69户302人,推荐就业岗位400余个,安排公益性岗位30个,组织就业技能培训41人次。第二批城镇化安置47户171人,已完成住房分配,19户18年预脱贫户已全部入住。

(四)产业扶持突出发展。一是研究制定《个旧市贾沙乡人民政府关于贾沙乡产业扶贫覆盖到户实施方案》、《个旧市贾沙乡人民政府贾沙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就业扶贫覆盖到户扶持实施方案》及《个旧市贾沙乡人民政府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就业“菜单式”扶持实施方案》,以“长短结合、全面覆盖”为扶持原则,按已脱贫户户均不超过3000元、未脱贫户户均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种植业、生态畜禽养殖业、劳动力转移输出及产业设施建设。2018年,全乡已完成覆盖全乡建档立卡户889户3182975元产业补助资金发放;推动散养商品肉猪循环养殖发展,示范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散养商品肉猪脱贫致富,现全乡共发放仔猪580头覆盖157户;投资4.55万元在贾沙围墙、松云村委会试验示范种植元阳红谷100亩,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47人。二是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收入、加快脱贫致富的重要作用,对有需要自主发展生产并提出贷款申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资金扶持,现已办理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14户,发放小额信贷资金483万元。三是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2018年,实现贫困人口省外务工63人,省内务工215人;依靠建个元高速路建设的时机,就近转业本地建档立卡户务工31户。

(五)对标整改紧盯出列。根据省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及“696”及集体经济收益有关标准,我乡计划完成341户1316人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11个退出、贫困乡摘帽脱贫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按照贫困标准以及项目库建设范围和程序形成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乡级“路线图”实施方案,确定建设项目9类57项,需投入项目资金10552.5357万元。通过这些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我乡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收入测算,自2018年9月结合每月入户走访工作安排贫困户收入预算,2018年底,全乡341户预脱贫贫困户均已收入达标,447户已脱贫户收入稳定,无返贫现象。建档立卡户在校学生707人,其中:学前65人、义务教育549人、中专(高中)75人、大专及以上18人,无因贫辍学情况;三是保障医疗教育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实施医疗救助293户361人,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90%;2018年6月统一实施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现除水塘村卫生室外已全部完工,实现网络结算一站式报销。四是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卫生室建设,2018年6月,组织开展了陡岩村级活动场所、及除贾沙村以外10个村级卫生室的新建、改造工作,截至10月已全部建设完毕投入使用。截至2018年10月底全乡不断深化产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就业等保障,开展社会帮扶、生态扶持、金融扶贫等精准帮扶措施,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产业帮扶政策887户,易地扶贫搬迁167户,农危房改造596户,健康帮扶903户,教育帮扶353户,就业帮扶348户,生态扶贫15户,兜底保障189户。

二、抓项目、促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2018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243万元、招商引资20098万元、向上争取资金6091万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1.83万元、财政支出4440.16万,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12500万元。

重点项目实施有序。以蓝色温泉为核心打造集健康养生、户外运动、生态休闲、文化体验、医疗保健于一体的尼格温泉小镇,现可研已编制完成,正在编制工程规划;竹箐坡生态种植基地计划占地1500亩,已完成入区道路建设4000米,变电配工程3000米,坡改梯880亩,施工便道4.82公里,开挖水池11个,输水管网配套工程建设、产业扶持、科技培训等,已进场施工;个旧市贾沙乡人畜饮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招标等前期工作,完成水源取水点踏勘、管线测量,开挖沟槽102.9公里,管网安装107.37公里,新建水池8个;新建占地约为2.12公顷11人制足球场,已完成立项、可研、环评、招标等前期,正在平整场地;投资219万元采用垃圾热解处理技术新建贾沙乡垃圾处理场,完成土建工程主体,设备购置已到位;贾沙乡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完成;全年我乡共完成市级重点项目投入1946.3万元。

(二)农业发展稳中有进。夏收粮食、经济作物面积17960亩、蔬菜面积7500亩;秋收粮食、经济作物面积49154.8亩、蔬菜面积7600亩。推广杂交水稻、玉米25559亩;实施冬季农业开发25460亩;示范种植美藤果、柴胡、小白芨、重楼等生物药材1060亩;带动173户贫困户甘蔗种植14778.07亩;发展烤烟种植700亩,圆满完成收购烤烟2000担,实现收入291.19万元;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1个村委会4736户3258086.83元。全乡生猪出栏60629头,牛出栏4948头,山羊出栏10256只,家禽出栏115740只,禽蛋产量491吨;完成牧草种植1100亩,青贮饲料7060吨,氨化饲料608吨;注射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346013头份,切实做到应免尽免,将猪、牛、羊、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3%、1.5%、2%、6%以下,实现检疫率、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对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围墙、白云、普洒河、民云、克勒、丫沙底、陡岩等7个村卫生室,新建松云、水塘卫生室,现除水塘村卫生室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其余均已投入使用;计划投资4759万元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现完成87.83%,硬化村内、田间道路35.86,开挖田间道路23.2公里;新建卫生公厕32座,安装路灯1203盏,提升改造、新建克勒、也们、吉克、小寨(陡岩)、陡岩、丫沙底、清水沟、云掌寨、波洛克、小贾沙、新发寨、下排、围墙、新寨(普洒河)、新发村等15个村小组活动室,陡岩村文化广场场地平整1200平方米,发展甘蔗3000亩、冬早蔬菜200亩。修复普沙河沟联合村段塌方三面光沟43米,竹箐坡坡改梯820亩,贾沙街龙树棵沟焊接管道15公里,验收2016年“五小水利”重点县工程陡岩片区1、2标,丫沙底大沟清淤10公里1200方,新建他白石漠化水池5座并铺设管网18.6公里,年内共计完成农田水利基础建设11件509.3万元;立足区域特色优势开展安全饮水隐患排查,建设新田安全饮水管网1060米,推进贾沙乡水资源配置,安装管道13.34公里,检查井22座,沟槽开挖10.6公里,埋设管网9200米,回填沙土10.6公里,管道支墩498个,工程量达85%;积极做好全乡抗旱供水方案,认真对缺水的村寨进行分析,积极组织各村寻找水源,制定相关的送水计划,无水缺水现象得到有效解决。

三、抓整治、增实效,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人居环境加快整治。成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组,针对个元公路沿线违法违章建筑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违建农户停工整改,拆违面积2000余㎡;组织村民、干部职工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卫生清扫工作6次,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广告牌进行集中清除,对阿邦村大门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开展河道、库塘等水体清淤治理,实现主要河道、沟渠保洁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做好花果山水库、坝堵寨露水泉每月一次水源监测,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超过90%;贾沙集镇已经配备收转运实施,配置勾臂式垃圾车1辆、垃圾箱10个,聘请保洁员5名,负责镇区卫生保洁及日常垃圾清运。通过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道路建设等工程建设,贾沙乡各村的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生态文明成效提升。增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层层签订《护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护林防火责任状》《“五类”人员监护护林防火责任书》《护林防火责任状》以及涉林单位森林防火责任状,制定《2018年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文件材料,种植“个贾”线行道树“红叶石楠”300株,历年退耕还林保存率90%以上,兑现公益林补偿款1596950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77887.5元;完成计划烧除140.75公顷,办理火灾保险30000亩,冬季造林自购杉木树苗30万株,石漠化综合治理造林工程造林2068亩,91558亩国家级公益林错划成公益林的耕地及未来五年内的建设用地修编调整工作进展有序。

四、抓统筹、惠民生,人民群众更加幸福

(一)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104.52%、缴费率101.9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92.61%;深化城乡低保专项整治,社会化发放实现100%,全乡领取城镇低保为144户178人54.8231万元、农村低保919户982人133.0882万元;特困供养人员84人,发放供养资金57.72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30人次13.44万元;医疗补助31人次7617元;急难救助3人次1.2万元;慰问困难群众400余户4.84万元;重点优抚对象86人,残疾人“两项补贴”399人,全部享受国家补贴,真切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照顾。

(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录入劳动力人口11054人,已转移就业2403人,未就业人员转移有就业意向的261人,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813人,针对就业导向举行电焊工技能培训、种养殖培训、肉猪饲养培训、生态茶园管护培训,培训合格率99%;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带动6人就业;“贷免扶补”70万元,带动21人就业。

(三)民政法制有序推进。加强民政法制建设整体部署,多部门联动法制宣传,结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5·12防灾减灾日宣传等多项户外宣传活动,将民政法规列入重要学习内容,法治思维指导民政工作意识得以巩固。

五、抓安全、强管理,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一)安全建设重拳出击。进一步巩固生产安全防线,开展各类安全检查64次,排查各类隐患105项,并就200余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投入人工350余人次、台班15次,清理贾普线、个温线、贾陡线、白云线、独田线、他白线、新发村线、也门线汛期塌方10000余方,设置警示标置5块,建立警示墩14处,确保汛期农村公路的畅通和沿线群众的正常生产秩序。抓实地质灾害防范,发放避灾避难等宣传资料602份,严禁非法采矿、私挖乱采、违法建房等问题发生。

(二)社会治理井然有序。巩固“七五”普法,深化法律六进、五项创建、法治教育,对照《贾沙乡“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村委会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开展干部职工、村委会干部法制讲座2次;做好普法在线学习考试,全乡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均已通过红河州宪法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完成网上普法考试和学习任务,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落实“双普法”责任制,普法率100%,暂住流动人口普法率90%,个体工商户普法率95%,农村居民普法率90%。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组织人民调解员集中学习培训1次、个别培训5次,协助乡政府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定期深入各个村委会与村干部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实地了解各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全覆盖,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管理,按要求完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注册率达到100%。

六、抓作风、提效率,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构建团结务实、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继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意见,将行政效能制度执行、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挂钩;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完善了乡干部考勤制度,加大对村干部坐班值班工作督查力度。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大力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依法从政,从严治政;坚持“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贯彻“初心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管理等工作,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廉洁贾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共设置4个综合办公室,4个事业中心和财政所,分别为:

1.个旧市贾沙乡党政办公室

2.个旧市贾沙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3.个旧市贾沙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4.个旧市贾沙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5.个旧市贾沙乡财政所

6.个旧市贾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个旧市贾沙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个旧市贾沙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9.个旧市贾沙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44,401,61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01,61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度收入合计12,804,8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596,789.5,增长269.95%,主要原因是扶贫、农危房改造等转移性支付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度支出合计34,437,513.91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8,168.63元,占总支出的34.58%;项目支出22,529,345.28元,占总支出的65.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支出合计13,050,011.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387,502.19,增长163.89%,主要原因是2018年扶贫、农危房改造等转移性支付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08,168.63元。2017年度基本支出合计12,105,001.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832.68元,降低1.63%,主要原因是降低年终绩效等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29,345.28元。2017年度项目支出合计945,010.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584,334.87元,增长2284.03%,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扶贫、农危房改造,农业等转移性支付项目资金其中,扶贫项目支出8,148,715元,农危房项目支出11,594,036.94元,其他农村农业项目支出2,321,421.19元,其他日常公共服务项目支出465,172.1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37,513.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050,011.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387,502.19元,增长163.89%,主要原因是2018年扶贫、农危房改造等转移性支付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33,93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其中:

(1)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272025.84元;

2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48218.1元;

3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13500元;

4)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1127459.86元;

5)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6127.58元;

6)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16500元;

7)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118400.65元;

8)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148731.47元;

(8)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063.47元;

9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195元;

(10)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119189.68元;

11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127459.3元;

12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1515064.7元;

13)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000

2.公共安全(类)支出30,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乡政府综治维稳经费支出。其中:

12040204治安管理支出30556元。

3.教育(类)支出20,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培训学习培训费及差旅费支出。其中:

12050802干部教育支出20832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6,4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人员工资的支出和经费支出。其中:

1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217623.4元;

2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8800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7,52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其中:

1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3220.3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2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109038.2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32080205老龄事务支出12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支出;

4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17242.4元,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5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4293.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3112.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7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9274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8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965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家属抚恤费支出;

9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06180.42元,主要用于优抚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10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115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支出;

112081101行政运行支出125199.8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12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27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助学金支出;

(1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336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02,88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其中:

1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6490.72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2210040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258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3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23870.17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4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8400元,主要用于计生信息员补贴支出;

5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0080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62101001行政运行支出119597.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9886.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319.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8978.8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节能环保(类)支出1,100,79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其中:

1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22906.7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2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877887.5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8.城乡社区(类)支出121,86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其中:

1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21863.6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9.农林水(类)支出13,050,81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其中:

1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870962.21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2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38250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治经费支出;

3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39575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补贴支出;

4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53666.56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补助支出;

5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737863.04元,主要用于林业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6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711783.69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支出;

7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护林防火经费支出;

8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支出191880.32元,主要用于水管站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9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752760元,主要用于贫困乡、村退出及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0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1635955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补助支出;

11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60000元,主要用于贫困乡、村退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驻村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支出;

12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4670元,主要用于村级补助支出;

13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827270元,主要用于对村委会、村小组干部的生活补助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03,89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其中:

12150601行政运行支出203895.2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3,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其中:

1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93949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支出11,594,036.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7%。其中:

1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1594036.94元,主要用于四类、非四类对象农危房改造支出。

13.其他(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其中:

12299901其他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13,422.92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020.67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4,402.25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4,429.77元,下降12.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676.87元,下降2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47.1元,增长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租用新能源汽车,节约汽车燃料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020.67元,占44.36%;公务接待费支出174,402.25元,占55.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020.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020.6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上下级协调安排工作、扶贫工作、农村工作等乡政府各部门及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4,402.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4,402.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乡政府因中心工作增加,增加的加班餐费、下乡餐费、工作餐费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6,303.21元,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3,153.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3,149.87元,增长43.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工作办公用品、下乡开展各项工作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个旧市贾沙乡资产总额86,875,886.46元,其中,流动资产81,286,617.28元,固定资产5,589,269.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5,885.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314,142.98元,固定资产减少1,021,742.8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687.59

8128.66

558.93

219.72

169.79

0

169.41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78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789;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2018年贫困户脱贫产业扶持项目支出1,635,955元,主要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

22018年贫困乡、村退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620,760元,主要用于贫困乡、村退出基础设施建设;

3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支出1,830,000元,主要用于松云尼格村,克勒大寨村少数民族发展建设;

42018年农危房改造项目支出11,546,036.94元,主要用于四类、非四类对象农危房拆除重建、修缮加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贾沙乡2018年度在项目支出过程中,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我单位自评良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贾沙乡2018年部分项目因未完工未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下一步我乡将继续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确保项目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贾沙乡2018年贫困户脱贫产业扶持项目,贫困乡、村退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农危房改造项目已按相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程序规范、收支平衡,客观公开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较好完成计划目标。通过绩效自评,更好结合自身实际,实现项目支出的社会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为我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为我单位对社会中介组织等组办的小学的资助。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我单位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56801111



附件【P0201907255594585771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