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201217-013
-
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7-24
-
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21301000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云南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州委统战部和云南省委反映个旧市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个旧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和省、州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个旧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个旧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州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3.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侨联顺利地进行换届,选举出新的一届侨联的领导班子,联系个旧在港、澳、台及海外的知名人士、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和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个旧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6.调查、研究和反映个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7.调查研究个旧市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9.完成省、州统战部和个旧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更加牢固。2018年市委统战部顺利完成州级检查考评。市委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和研究统战工作。根据个旧市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个考办发〔2018〕1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综合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个考办发〔2018〕2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对各乡(镇、区、处)2017年度统一战线工作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和《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上报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牵头对各乡(镇、区、处)、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客观公正打分,评定等次考核。围绕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推进多党合作事业、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统战综合工作、特色亮点工作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协助、指导7家民主党派圆满完成71个基层支部组织换届。积极支持配合州级各民主党派做好换届工作扎实推进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多党合作制度效能不断提升。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民族干部、党员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深入开展宗教“一网两单”工作,
(三)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局面更加巩固。
(四)突出“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五)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统一战线人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育、引、用、留”工作。分别印发了《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关于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个统发〔2018〕10号)和《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关于做好红河州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个旧市分会入会推荐工作的通知》(个统发〔2018〕11号)文件,收集统计我市党外知识分子500余名,初步推荐入会人员63名,拟将会员编为社会经济组、农林科技组、卫生教育组、新闻文化艺术组、法律事务组等5个活动小组,为筹备成立红河州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个旧市分会奠定了人才基础,努力将党外知识分子打造成为个旧转型跨越发展的核心动力。
(六)把促进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作为第一要务,统一战线服务中心工作的优势作用进一步发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和帮扶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我部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帮扶措施,坚持每月走访制度,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七)推动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统战工作中的作用。
(八)扎实开展统战理论和调研工作,拓宽统战工作思路,加强统战宣传工作。
(九)建立基层统战工作网络,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
(十)发挥党支部先锋堡垒作用,切实加强统战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65,224.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5,224.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35,903.09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基本工资增加,单位人员增加1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99,468.12元。其中:基本支出2,591,925.83元,占总支出的89.39%;项目支出307,542.29元,占总支出的10.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 %。与上年对比增加231,225.5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统战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4,314.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460.54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且人员增加,本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统战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542.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64.96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在个旧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周分析、月研判、双月常委会报告”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法治化管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局面持续巩固。具体开展工作情况是统战部在财政局及各单位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民族宗教“一网两单”工作、协助、指导7家民主党派圆满完成71个基层支部组织换届、三级统战网络培训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干部培训、春节看望慰问台胞台属老兵及困难生病统战人士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468.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分别为:2013401行政运行1,770,149.89元、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355.69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19,186.6元、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6,051.00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043.00元、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158,370.00元、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4.94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03,515.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3,402.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1,225.50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本年公用日常经费支出增加,“一网两单”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7,69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统战业务工作经费等的支出,其中:2013401行政运行1,770,149.89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85.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2013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355.69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4.25%,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的支出;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19,186.6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10.55%,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4,85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其中: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6,051.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46.74%,主要用于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043.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2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158,370.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24.18%,主要用于抚恤金的支出;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4.94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6,9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费。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03,515.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62.0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3,402.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37.98%,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548.00元,完成预算的6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48.00元,完成预算的61.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和管理规定单位公务用车已上交大平台统一管理;二是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514.00元,2018年较去年增长7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514.00元,增长79.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三级网络、民族宗教、一网两单工作接待活动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1,548.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5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5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三级网络工作、省州民主党派考察、民族宗教、一网两单工作接待活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610.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070.4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071.20元、电费1,662.00元、邮电费2,398.74元、差旅费17,702.00元、培训费3,290.00元、公务接待费14,890.00元、劳务费9,256.00元、工会经费8,701.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11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项目支出主要是统战工作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民族宗教“一网两单”工作的公务用车费,差旅费,打印材料办公费,水电费、信息上报劳务费,沙甸大清真寺修缮补助费、五一路基督教堂修缮补助费,组织全市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学习费,“一网两单”网格员劳务费、培训费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通过项目绩效目标,有助于今后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有助于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支出依据合法合规,无虚列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确保部门预算执行顺利开展。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采取定额管理;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所有项目均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并在申报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金额、绩效目标等,使预算编制更具体精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具效益的作用,能更好地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贯彻执行省和州、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市统一战线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反映,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我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有关政策,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络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换届选举工作;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一网两单”相关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职务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21301111
附件【P02019072632307912159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