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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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20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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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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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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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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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2
2018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个旧市财政局汇总,个旧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个旧市(包括本级/全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550万元,较上年减少953万元,下降3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公务接待费为579万元,较上年减少780万元,下降57.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147次,共计接待5334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68万元,较上年减少176万元,下降15.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57万元,下降69.5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3万元,较上年减少119万元,下降11.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4辆。
个旧市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精神,同时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个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个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对我市“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省、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个旧市实际,制定了《个旧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万元,占0.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8万元,占62.45%;公务接待费支出579万元,占37.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大屯镇1人参加个旧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农业交流团赴台湾进行交流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万元,购置车辆2辆。本年度个旧市森林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2526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4辆。地方公路管理段等25家单位比上年增支的原因主要有油价上调,燃油费增加;经常下乡车辆磨损严重,车辆大修运行维护费增加;部分单位车辆老化、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成本过高;部分单位本年业务激增,用车次数增多。本年度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大部分单位费用都是下降的;同时公务用车改革后,在平台租车的费用填列在“其他交通费用”中而不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费用有所下降;本年度部分单位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而用其他资金开支,也是费用下降的一个原因。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9万元。其中: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3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白云山林场等28家单位比上年增支的原因,一是物价上涨,接待成本增加;二是业务往来和项目增加,接待费用增加;三是上级调研及工作检查次数增加;四是部分自收自支单位上年是用自有资金列支,没有填列此项,本年用财政拨款列支,实际并未增加;五是本年度扶贫工作任务重,来访人员及上级检查组检查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经费增加。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本届中央政府“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附件:1.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2018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 “三公”经费决算数
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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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上年 决算数 |
本年 决算数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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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2503 |
1550 |
-953 |
-38.07%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3 |
3 |
100% |
2、公务接待费 |
1359 |
579 |
-780 |
-57.40% |
3、公务用车费 |
1144 |
968 |
-176 |
-15.38%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82 |
25 |
-57 |
-69.51%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62 |
943 |
-119 |
-11.21% |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