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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1200-52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1000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建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工作。

3、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抗震防震工作;负责本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市防洪、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发证、房屋商品化、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推进城镇住宅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6、承担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7、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工作。

8、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

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指导下,负责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开发与建设。

10、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区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定我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我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民防空学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建设要求;组织我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按规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按有关要求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城市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办市政府、军事机关、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加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协调配合管理工作。

13、负责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城市园林、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人防工程和设施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努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2018年,市住建局主要经济指标是:1、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62亿元,1-10月,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32.7388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52.8%2、建筑业总产值,任务为71.2亿元,1-10月,建筑业总产值预计完成58.41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2%3、向上争取资金,任务为16400万元,全年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57537亿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157%4、招商引资,任务为6.3亿元,1-10月,预计完成招商引资5.6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8.89% 

2.大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

个旧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主要涉及个旧市北片区、金湖周边片区、个旧市南片区、个旧市零星片区、金湖西片区及金湖南片区等六个片区,共涉及改造6192户,改造总建筑面积396085㎡。其中全部采取纯货币化补偿安置户数1279户,面积约76740㎡;改扩翻建4913户,改造建筑面积约319345㎡,项目总投资68939.24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目前项目房屋预评估、货币化征收预协议签订工作已结束(已签订预协议约1147),改扩翻建4913户已开工建设。同时正积极与农发行对接,加快贷款资金的申请工作,使棚户区改造项目能尽快得到资金保障

3.环卫工作

今年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百日攻坚行动”,要求清扫人员

提高保洁意识,增强责任心,做好市区99.57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4.执法工作

为提升人居环境,按照“杜绝增量,减少存量,逐步推进、长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着力打造“诗意个旧,人文锡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规划局等部门,重拳出击,共拆除违章建筑6.2万平方米

5.园林绿化工作

着力打造“诗意个旧·人文锡都”,全面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绿化日常管护、园区管理、动物展出、苗木培育等工作。在“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为了增添节日气氛,在金湖文化广场、抗洪广场、水幕电影亲水码头等景点摆放盆花,取得较好效果,深受市民喜爱。在宝华公园动物展区、北二门等景点日常展出时令鲜盆花装点公园,增加节日氛围。

在环湖城市监察执法工作中,为了制止和打击不文明行为,监察保卫科采取调整工作时间、夜间整治行动等多种举措,对环湖钓鱼、摆摊、遛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经过整治,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文明行为的蔓延。

今年6月初蓝藻爆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开展整治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施补水工作,每天补水1000余方进入金湖;二是请北京桑德公司对金湖蓝藻进行生物防治处理;三是针对金湖蓝藻治理问题,正在编制长效治理方案,实施底泥疏挖、通过雨水管网改造彻底实现雨污分流、实施雨水补给工程等;协调白云大沟水源补入金湖,待管道贯通后每日约有10000-15000立方水可补入金湖改善水质,从而彻底治理蓝藻。

6.棚户区改造

个旧市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主要涉及个旧市北片区、金湖周边片区、个旧市南片区、个旧市零星片区、金湖西片区及金湖南片区等六个片区,共涉及改造6192户,改造总建筑面积396085㎡。其中全部采取纯货币化补偿安置户数1279户,面积约76740㎡;改扩翻建4913户,改造建筑面积约319345㎡,项目总投资68939.24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

目前项目房屋预评估、货币化征收预协议签订工作已结束(已签订预协议约1147),改扩翻建4913户已开工建设。同时正积极与农发行对接,加快贷款资金的申请工作,使棚户区改造项目能尽快得到资金保障。

7.农危改工作

2018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州级指标任务1282户,市级指标任务5006户,现已开工1866,竣工1231户(已不含2017年非4类的968户)。全市4类重点对象年度目标任务1760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052户,农村低保户319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281户);目前,已开工1438户,开工率81.7%;已竣工894户,竣工率50.8%。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1009户,竣工653户;农村低保户开工190户,竣工112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工53户,竣工2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工186户,竣工100户。全市已脱贫住危房年度目标任务440户。目前,已开工422户,开工率95.91%;已竣工334户,竣工率75.91%。全市非4 类对象年度目标任务2806户(含2017年非4968户全部完成,目前已不报送)。待市级任务调整后重新统计。开工6户,竣工3户。

8.人居环境提升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管理机制。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向周边农村延伸,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促进“多规合一”,逐步形成城乡一体、配套齐全、科学实用的空间规划体系。二是采取“警企、警政”共建模式,规划新城区和主矿区视频监控网建,以人工智能高强的精度和速度,提升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和高效性,为新城建设和矿区复产,打造安全高效的社会环境。三是落实区长制。我市城区办将辖区划分为26个环境卫生责任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分区挂钩担任区长,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集中整治,定期参与每周五社区大巡查、每月末卫生大扫除活动。并将区长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若出现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四是落实社区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我市城区办将26个社区分成5个小组,每季度各组分别组织开展一次社区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检查采取社区交叉方式,既可以起到比学赶超的激励作用,又可以实现社区间的相互监督,还体现了大社区管理的理念。五是发挥“洁城卫士”作用。由社区工作人员带队组成“洁城卫士”,按时上岗,对市民乱扔果皮、纸屑、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教育、劝导,对劝导过程中发现的消防、治安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与此同时,对辖区卫生死角、花坛、楼院绿化带等处烟头、纸屑等垃圾进行拣拾,还社区居民群众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六是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35日至629日,我市继续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的带领下,志愿者们头戴红色志愿帽、身穿红色志愿马甲,分别在城区主要路段交岔路口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提醒过往行人注意交通信号灯,对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提醒和劝阻,制止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不按交通规则通行的人,志愿者用文明语言耐心进行劝导,倡导广大市民“做文明人、走文明路”,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通过交通文明劝导活动的开展,督促广大市民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力促进文明出行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七是部分乡镇建立了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宣传标语、村内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大对改善农村环境工作的宣传,增强乡镇干部职工和广大村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浓厚氛围。

9.大屯新区建设

大屯镇团结村义乌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完工;大屯镇星河路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78亩用地的地勘工作,取得选址意见书、可研批复、用地划拨书,环评及水保、地勘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图、审查及招投标已完成,完成投资810万元;大屯镇环中海路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地勘及施工设计招标工作;大屯新区个屯路延长线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约337亩土地,已兑63户农户,支付了380万元,可研已评审、环评、水保已完成,地勘、设计已完成招标,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正在做施工图设计审查,PPP标已招,施工队正在清表;大屯镇奥体路建设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地勘设计审图,正在准备PPP招标工作;大屯新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征地已完成,可研已批复,环评已批复,水保已评,待审批,地勘、招标工作已完成,正在砌施工围墙。

10.完善市政基础功能

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来源,努力破解建设融资难题。一是投资约1040万元建设个旧市支经二路下行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一条总长约467m,路宽平均约8m的道路,总建筑面积约4086㎡,该项目已进场施工中;二是投资约1500万元建设个旧市宝华森林公园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该工程配合个旧市宝华森林公园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实施,目前正在有序的施工中;三是拟在个旧市工人村片区修建个旧市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冶炼路、工人北路),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752万元,冶炼路道路总长约1624.799m,路宽16m的道路;工人北路道路总长约246.886m,路宽12m的道路,总建筑面积约28959.416㎡。目前,冶炼路正在有序的施工中,工人北路正在征地中;四是投资约1821.83万元建设个旧市2015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解放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该项目拟新建一条从阳山大道经锡苑小区至新街口的东西向道路,设计路宽20米,总长度471.89米。项目正在有序的施工中;五是投资约35万元实施个旧市绿海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该工程正在有序的施工中;六是投资约605万元实施市区零星修复工程,该工程已完工正在做结算;七是投资约350万元实施原水果街及综合市场路面改造,项目实施全长130米,车行道宽7米,人行道宽1.5米,包括电力管道埋设1500米、通信管道入地埋设500米、人行道石材铺设700平方米、车行道石材铺设1000平方米、排水管铺设150米、路灯安装10盏等工程,项目的实施意在打造一条市中心的步行街,完成后以全新的面貌与市民见面,彻底改变以前脏乱的现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9个、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3.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5.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6.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7.个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8.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9.个旧市城建档案馆

10.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11.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2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3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明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4,862,731.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567,553.8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95,177.76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60,581.53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9,718,725.46元。其中:基本支出50,031,984.75元,占总支出的15.17%;项目支出279,686,740.71元,占总支出的84.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4,954,605.9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建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031,984.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82,727.3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建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686,740.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937,333.29,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性支出(类)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43,13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棚投公司,由棚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6,9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保投公司,由保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7,95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保投公司,由保投公司进行兑付。

4.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60,96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保投公司,由保投公司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5.用于人防工程项目支出1,502,300.00元,工程尚未完工。

6.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0,66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个旧市环卫处,由环卫处负责组织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

7.用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出3,000,000.00元,资金已拨付到鸡街镇,由鸡街镇组织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8.用于外买土方回填款项目资金10,691,091.00元,资金已拨付我局工程款专户,由相关科室按照进度进行支付。

9.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项目支出17,675,309.71元,资金由已支付个旧市城市道路维修、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城市环境卫生维护、城市防洪等支出。

10.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支出7,218,040.00元,资金已拨付红河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个旧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513,487.7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5%。与上年对比增加94,693,166.3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1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43,16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支出1,901,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66,4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59,12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039,8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94,070.00元,占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

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456,711.5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317,63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37,24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23,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687,1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386,2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20,6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647,02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1,829,63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914,15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303,1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3,320,22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城乡公共设施基本建设的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25,182,87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支出1,019,81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12,172,30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支;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143,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47.3%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6,9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

住房租金补贴(项)支出7,9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方面的支出;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60,9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15,500.00元,支出决算为285,473.52元,完成预算的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5,942.94元,完成预算的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530.58元,完成预算的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费、二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4,103.51元,下降2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714.9元,增长4.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02,818.41元,下降59.6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费、二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942.94元,占75.64%;公务接待费支出69,530.58元,占24.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942.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5,942.9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城乡建设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530.5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530.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共计接待50批次52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81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54,397.10,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譬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农危房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排水设施改造等工作中产生的接待费、公务用车次数大大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个旧市住建部门资产总额201,317,752.75元,其中,流动资产76,925,750.62元,固定资产120,880,253.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980,000元,在建工程1,510,848.67元,无形资产20,9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42,893.4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680,816.41元,固定资产增加2,472,790.9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85,5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682.32平方米,账面原值528,935.23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618,165.00元;报废报损资产250项,账面原值1,446,892.5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1,807.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132

7693

12088

10326

628

 

1134

198

151

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2,499.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478.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02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国防(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经费。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经费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二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反映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方面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1111



附件【P0201907247814335588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