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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mzj/20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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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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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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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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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1000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个旧市民宗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个旧市民宗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国家行政机关单位。
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拟定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了解和掌握市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市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工作的意见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承办个旧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各乡、镇(区、办事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民宗局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抓住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一是结合举办基层民宗干部法制培训班,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自治州条例》、《云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红河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民族法规和有关民族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二是利用召开各类会议时机,组织学习民族政策法规及上级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三是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开展民族文化节日、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相关方针政策和相关措施深入人心。
2017年12月个旧市制定下发《个旧市贯彻落实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市委宣传、市委统战部等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级51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同时抽调4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创建办,负责示范创建日常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格局。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乡)、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医院、进家庭”等“九进”活动要求,重点打造沙甸区、沙甸大清真寺、云河药业、贾沙乡阿邦村、个旧一中、个旧中医院、个旧和平社区、个旧人民法院等8个示范点建设,突出特色,以点带面,引领示范。
结合省、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推进个旧市贾沙乡克勒村委会大寨村民族特色村、蔓耗镇黄木树村委会九股水村民族特色村、卡房镇斗母阁村委会斗母阁民族特色村、个旧市贾沙乡松云村委会尼格村民族团结示范村、个旧市卡房镇打靶期村委会打靶期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5个项目的示范建设,每个项目上级补助100万元,共计500万元全部下拨到位,全部工程完成95%。
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和保护发展项目,2018年共计实施了卡房镇龙头寨村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保护传承项目,申请得到资金9万元补助,沙甸区中国民族音乐培训(金川小学、鱼峰小学、新沙甸小学、沙甸生活品质馆)得到项目资金30万元补助,资金已经下拨到项目的实施点,各项目点积极按照制定的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做好民族成分的更改与管理工作,全年更改民族14人。
全市共计审核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餐饮服务业主合计78户,发放清真食品标志牌78份。
共有25名学生享受特困少数民族大学生救助金,发放资金5万元。
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按时下达经费,加强孤残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隐患,共补助孤残人员243人,补助资金达124.38万元。
召开民族宗教人士座谈会、宗教例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人士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爱国意识。促进2018年朝觐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控制“朝觐热”,确保我市回族聚居区的社会稳定。
加强佛教寺院常态化管理,加大排查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行为,依法对宗教事务实施有效管理,加强建章立制,推进宗教事务管理进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简化办事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
二、个旧市民宗局基本情况
(一)个旧市民宗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民宗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个旧市民宗局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民宗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宗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170,781.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0,781.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4,643,816.20元,比2018年减少526,965.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增加财政拨款,2018年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宗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503,077.26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313.39元,占总支出的40%;项目支出2,698,763.87元,占总支出的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减少1,368,126.78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增加财政拨款,2018年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4,313.39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宗局局机关在职及退休人员、办公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 1,902,844.35元,比2018年增加98,530.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人员经费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98,763.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9,595.82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80,000.00元项目管理经费,2018年无此经费,2018年民族工作经费和宗教工作经费等各项经费进行调整。
结合省、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突破难点,继续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合力推进个旧市贾沙乡克勒村委会大寨村民族特色村、蔓耗镇黄木树村委会九股水村民族特色村、卡房镇斗母阁村委会斗母阁民族特色村、个旧市贾沙乡松云村委会尼格村民族团结示范村、个旧市卡房镇打靶期村委会打靶期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5个项目的示范建设,各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每个项目上级补助100万元,共计500万元全部下拨到位,全部工程完成95%。其次是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和保护发展项目,2018年共计实施了卡房镇龙头寨村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舞蹈保护传承项目,申请得到资金9万元补助,沙甸区中国民族音乐培训(金川小学、鱼峰小学、新沙甸小学、沙甸生活品质馆)得到项目资金30万元补助,资金已经下拨到项目的实施点,各项目点积极按照制定的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503,077.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1,204.04万元,比2017年减少支出1,368,126.7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人员经费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车辆改革、项目经费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4,219,45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主要用于;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金 额(元) | 用 途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219,450.36 | |
20123 | 民族事务 | 4,197,920.67 | |
2012301 | 行政运行 | 1,520,686.49 |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宗教人士生活补助、佛教协会工作经费 |
2012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3,706.65 | 办公费用、民族工作费用、沙甸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 |
2012304 | 民族工作专项 | 190,113.87
|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经费、民族团结稳定经费、少数民族特困大学生救助经费 |
2012399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2,353,413.66 | 慰问沙甸孤老残经费、沙甸事件医疗补助、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经费 |
20124 | 宗教事务 | 21,529.69 | |
2012404 | 宗教工作专项 | 21,529.69 | 朝觐工作经费、宗教工作经费 |
2.外交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32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3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127.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及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9,8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7,727.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2,083.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民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64.00元,完成预算的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64.00元,完成预算的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了相关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337.00元,下降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13,387.00元,下降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厉行节约精神,减少公款接待费, 公车改革。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364.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6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民宗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169.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1,715.84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用有所下降,经费进行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民宗局部门资产总额 1,708,237.28元,其中,流动资产1,442,207.28元,固定资产266,0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8,865.4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96,980.41元,固定资产减少8,11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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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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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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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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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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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08,200.00 | 1,442,200.00 | 266,000.00 | | | | 266,0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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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个旧市民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3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朝觐经费:指中国穆斯林去麦加朝觐,由政府指定带队人员的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1111
附件【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0725011047720.xlsx】